货币怎样转化为资本?
有了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决不是就具备了资本存在的历史条件。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而单是这一历史条件就包含着一部世界史。因此,资本一出现,就标志着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新时代。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上,第193页。
在谈了商品和货币的作用之后,接下来的一个问题就劈头来了:货币怎样转化为资本?它在“一部世界史”中将占有什么样的历史地位?
有人问:我积蓄了一笔钱后,是不是就可以变成资本了呢?或者在股票市场里赚到了一大笔钱,这笔钱能不能叫做资本呢?
回答都是否定的。货币转化为资本,必须有一个条件。
这个条件是:货币所有者只有在市场上找到自由的工人,才能把自己的货币变成资本。所谓“自由的”,有两层意思:一是他必须作为自由的人,可以像支配自己的商品一样来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另一层意思是,这个“自由的工人”没有其他可以出卖的任何其他商品,没有实际应用他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一切东西,也就是说,他一无所有、一贫如洗。前者说明了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资本产生的历史条件,这一条件是在封建社会末期商品生产者发生两极分化,特别是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形成的;后者则说明了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历史过程,资产者迫使大批农民流离失所,成为一无所有的“自由”劳动者,被抛进了出卖劳动力的市场,为资本家生产方式的建立奠定了历史前提。
假如在商品流通中是相等的价值进行交换,那么货币的所有者是怎么在商品流通中取得比他投入的价值更大的价值呢?他所以能如此,是因为在现存的社会关系下,货币的所有者发现了一种独特的商品,而这种商品的消费乃是一种新价值的源泉。这种商品就是劳动力。
劳动力同其他商品一样,也具有价值。那么,劳动力的价值是由什么东西来决定的呢?马克思告诉我们:“同任何其他商品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特殊物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就劳动力代表价值来说,它本身只代表在它身上物化的一定量的社会平均劳动。劳动力只是作为活的个体的能力而存在。”(《资本论》第一卷上,第193页)这个“活”字很重要。劳动力是一个活的商品,它和电脑、汽车不同,它是活的个体,活的个体有生命。要使它不断地出现在市场上,他就必须像任何活的个体一样,依靠繁殖使自己永远延续下去。工人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同时也为了维持自己一家的生活以保证自己死后劳动力的延续,要吃要喝,要住要穿,需要补充一定量的生活资料,需要接受一定的教育和训练,当然这种教育费用,对普通工人来说是微乎其微的。生产这种生活资料的劳动时间,就是劳动力的价值。假如劳动力的日价值是3先令,资本家付给了工人3先令,劳动力一天的使用即一天的劳动就归他所有。但劳动力维持一天只需要半个工作日,劳动力使用一天所创造的价值比劳动力自身一天的价值大一倍。这种情况对买者来说是一种特别的幸运,对卖者是绝对的不公平。
但是,这种“绝对的不公平”的交换是在打着“公平交易”的幌子下进行的。马克思举了这样一个生产20磅棉纱的例子,来说明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过程:“我们来考察一下这个延长了的劳动过程的产品。现在,在这20磅棉纱中物化着5个工作日,其中4个工作日物化在已消耗的棉花和纱锭量中。1个工作日是在纺纱过程中被棉花吸收的。5个工作日用金来表现是30先令,或1镑10先令。因此这就是20磅棉纱的价格。1磅棉纱仍然和以前一样值1先令6便士。但是,投入劳动过程的商品的价值总和是27先令。棉纱的价值是30先令。产品的价值比为了生产产品而预付的价值增长了1/9。27先令变成了30先令,带来了3先令的剩余价值。戏法终于变成了。货币转化为资本了。”(《资本论》第一卷上,第220页)
当资本家把货币变成商品,使商品充当新产品的物质形成要素或劳动过程的要素时,当他把活的劳动力同这些商品的死的物质合并在一起时,他就把价值,过去的、物化的、死的劳动变为资本,变成能自行增殖的价值。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变成了一个有灵性的怪物”,它以吸血为能事。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得出结论,手头有了一笔钱,就等于具备了资本产生的条件。因为资本是能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货币本身是不能发生价值增殖的,即使把它放在银行里,获取利息,这和资本生成剩余价值,依然是两回事。
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是一部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的历史,是一部雇佣劳动的历史。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历史,就是新兴的资产阶级剥夺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历史。
资本是伴随着资本主义时代而来的,是伴随着劳动者的巨大的苦难而来的,是伴随着资本家的利润而来的。《评论家季刊》刊登了一篇署名为托·约·登宁写的文章说:“资本逃避动乱和纷争,它的本性是胆怯的。这是真的,但还不是全部的真理。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就是证明。”(《工联和罢工》1860年伦敦版,第35—36页)登宁的这段话,被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脚注250中被引用后,一直被误认为是马克思的经典语录,这里需要廓清一下,但它的确形象而深刻地说明了资本的本性。它和奥日埃的说法——货币“来到世间,在一边脸上带着天生的血斑”(《论公共信用及其古今史》,1842年巴黎版,第265页)相对照,竟有异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