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打开商品的神秘山洞的大门
劳动也有“二重性”吗?
起初我们看到,商品是一种二重的东西,即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后来表明,劳动就它表现为价值而论,也不再具有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所具有的那些特征。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的。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上,第54—55页。
马克思还指出,劳动二重性学说是《资本论》的崭新因素之一,是“批判地理解全部问题的秘密所在”“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劳动不就是干活吗?干活怎么会有二重性?还有人说,出租车司机起先的10小时劳动是为公司,10小时后的劳动才是为自己,这是不是可以用来说明劳动的二重性?还有人说,劳动的二重性,是不是8小时内的劳动和超时加班的劳动?
这些解释都是不正确的。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学说,是说生产商品的劳动既是具体劳动,又是抽象劳动,是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统一。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凝结为价值。这就在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并科学地回答了什么劳动决定价值的问题,揭示了劳动二重性是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属性,为说明资本主义经济运动一系列复杂的理论问题提供了直接的理论基础。
(李小玲 作)
劳动是经济社会的“太阳”,整个世界都弥漫着劳动的恩惠。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在马克思之前都提出了价值由劳动创造的正确见解。正如马克思深刻指出的那样:“亚当·斯密对一切问题的见解都具有二重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六卷第一册,第142页)亚当·斯密的二重性思想,对于马克思创立劳动二重性学说,是有启发意义的。但是,他们的论述是就事论事地分析劳动,因而有极大的局限性。对于这一点,马克思指出:经济学家们毫无例外地都忽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既然商品是一种二重的东西——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那么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也必须具有二重性,而像斯密和李嘉图等人那样只是单纯地分析劳动,就必然碰到许多不能解释的经济现象。
智慧的马克思奇妙地把劳动一分为二: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什么是具体劳动?种地是具体劳动,开出租车是具体劳动,盖房子是具体劳动,造地铁是具体劳动,制造长征一号火箭的各种零部件是具体劳动,开采石油是具体劳动……虽然这些劳动的目的、手段、使用的工具各不相同,但劳动的成果都有益于人类社会。在商品经济的社会里,具体劳动创造出商品的使用价值。
抽象劳动则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尽管生产各种商品的形式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则是相同的,即都包含着人类劳动力的消耗,造地铁和种地的劳动形式是不同的,但它们都是人类劳动力的消耗,包括体力、精力、脑力和神经、肌肉的消耗。这种体现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就叫做抽象劳动。抽象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正如马克思所进一步阐述的:“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资本论》第一卷上,第60页)人是具有二种性质的,一是人对物的所有性,二是人对物的劳动性,人对物的两种性质体现在同一物时,则表现为人对物的两重性。马克思在分析劳动二重性时是建立在对简单商品生产的劳动分析中的,而这个劳动者也是劳动产品的所有者。因此,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同一劳动的两个方面或两重属性,而不是两次劳动,更不是两种劳动。
劳动的二重性是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两种因素的决定条件。劳动的二重性是商品生产所固有的社会劳动形式。在这里,马克思研究了劳动形成价值的特性,第一次确定了什么样的劳动形成价值、为什么形成价值以及怎样形成价值,并确定了价值不外就是这种劳动的凝固。
恩格斯对劳动创造价值作过如下精辟的阐述:“劳动是价值的尺度。但是,活劳动在和资本进行交换时,它的价值小于所交换的物化劳动。”“不是劳动有价值。劳动作为创造价值的活动,不能有特殊的价值,正像重不能有特殊的重量,电不能有特殊的电流强度一样。作为商品买卖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一旦劳动力成为商品,它的价值就决定于它作为社会产品所体现的劳动,就等于它的生产和再生产所需要的社会必要的劳动。”(《资本论》第二卷,第24页)这两段话把劳动和价值的关系、劳动力和生产及再生产关系,阐述得一清二楚。
劳动的二重性奠定了劳动价值论的基础。劳动二重性学说为阐明剩余价值来源提供了理论依据。劳动二重性学说为理解一系列经济范畴和经济规律创造了前提条件。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二重性是马克思的一大发现。它科学地回答了什么劳动创造价值的问题。正是在劳动二重性学说的基础上,马克思科学地阐明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二重性、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划分、资本有机构成和资本积累等理论。错综复杂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变幻莫测的经济现象,在劳动二重性的闪电照耀之下,突然变得豁然开朗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