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货币的“价格”
信用制度的发展是对高利贷的一种反抗。这种反抗高利贷的暴力斗争……一方面把一切闲置的货币准备金集中起来,并把它投入货币市场,从而剥夺了高利贷资本的垄断,另一方面又建立信用货币,从而限制了贵金属本身的垄断。
卡尔·马克思
《资本论》第三卷
鉴于对私人商业银行能够创造的信贷和债务的数量没有进行必要的限制,所以信贷本质上是一种免费的商品——不受限额或市场供求关系的限制。由此得出,正如凯恩斯在《货币论》(Treatise on Money)和《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所论证的那样,贷款的“收费”或利率,应该始终低于实际水平(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
正如第2章指出的那样,货币体系中信贷的创造和管理的发展,是文明的革命性进步,这是因为它确保了融资渠道变得更为广泛。反过来,这种融资又会产生经济活动,比如就业、创造、创新、科学探索、提供商品和服务——这些活动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有用或重要的(有时它会为战争提供资金,这对社会来说也是重要的)。经济活动和就业又产生了收入:工资、利润和税收,而收入的总额又远远超过了银行提供的催化资金。
但对于社会和经济来说,同样重要的是,这种更广泛的融资可用性在降低货币的“价格”或者利率方面颇有成效。
约翰·劳、凯恩斯、马克思以及其他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都认识到,一旦银行货币体系发生变化,信贷变得更为广泛,社会就不再需要依靠现有的财富持有人进行融资。城堡里的“强盗贵族”,即剩余资本的所有者,将不再是市场上唯一提供贷款的人。他们失去了借钱给借款人并索要赎金的权力。他们再也不能争辩说,如果贷款人把资金借给另一个人,而不是投资于一家盈利的企业,就会产生“机会成本”。他们也没有立场来争论说,债权人完全有权要求高回报率了。这一论点不再有说服力,因为社会不再需要储蓄资金来资助新的企业、新的机会、新的投资。早年财富所有者所行使的权力,如今应当让步于社会更广泛的利益。如今,银行创造的信贷产品可以为那些需要投资资金的人提供资金,而且,这些银行家不会任意放贷,他们提供融资的根据主要是借款人的信誉,以及企业获得的潜在收入。创造性的艺术家和设计师、冒险的企业家和创新者,如果需要资金来进行新歌剧的上演或科学上的突破等活动,不再需要付出高昂的贷款利率来获得资金。
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发展进步。向经济活动征收的信贷利率对于经济的健康和稳定来说是一个根本要素,因为经济的就业水平和活动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利率。保证信贷可持续,保证偿还的债务在可承受范围内,这也很重要,这也是本书如此重视利率的原因。过高的利率会打压企业、扼杀创造力和主动性,最终导致债务无法被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