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水微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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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上还有一家比较可观的铺子,在火神庙之南,也是一个双开间铺面。新建时是黑漆漆过的,还一定漆得很好;至今被风日剥蚀,黑漆只剩了点痕迹,但门枋、门槛、铺板,连里面一条长柜台,还是好好的并未朽坏。招牌是三个大字:兴顺号。新的时候,那贴了金的字,一定很辉煌;如今招牌的字虽不辉煌,但它的声名,知道的却多。

兴顺号是镇上数一数二,有好几十年历史的一家杂货铺。货色自然不能与城内一般大杂货店相比,但在乡间,总算齐备。尤其是卖的各种白酒,比镇上任何一家酒店、任何一家杂货铺所卖的都好。其实酒都是贩来的,都是各地烧房里烤的,而兴顺号的酒之所以被人称扬者,只在掺的水没有别家那么多。

兴顺号还有被人称扬之处,在前是由于掌柜——在别处称老板,成都城内以及近乡都称掌柜——蔡兴顺之老实。蔡兴顺小名叫狗儿,曾经读过两年私塾,杂字书满认得过,写得起。所以当他父亲在时,就在自家铺子里管理帐目,并从父亲学了一手算盘。二十岁上,曾到新都县城里一家商店当过几年伙计。一点恶嗜好没有,人又极其胆小可靠,只是喜欢喝一杯,不过也有酒德,微醺时只是着眼睛笑;及了量,便酣然一觉,连炸雷都打不醒。老板与同事们都喜欢他,也因为他太老实一点,对于别人的玩弄,除了受之勿违外,实在不晓得天地间还有报复的一回事。于是,大家给他上了一个徽号,叫傻子。

他父亲要死时,他居然积存了十二两银子回来。他父亲虽是病得发昏,也知道这儿子是个克绍箕裘的佳儿,不由不放心大胆,一言不发,含笑而逝。老蔡兴顺既死,狗儿便承继了这个生理,并承继了兴顺名号。做起生意,比他父亲还老实,这自然受人称扬;但不像他父亲通达人情,不管你是至亲好友,要想向他赊欠一点东西,那却是从来没有的事。可是也有例外,这例外只限于他一个表哥歪嘴罗五爷。

兴顺号在近年来被人称扬的,更是由于他的老婆。

方蔡傻子三年孝满,生意鼎盛之际,他新都县城的一个旧同事,因为一件什么事,路过天回镇,来看他。不知他因了什么缘由,忽然留这旧同事吃了杯大曲酒,一个盐蛋,两块豆腐干。这位被优礼的客人,大概为答报他的盛情起见,便给他做起媒来。说他有个远房亲戚,姓邓的,是个务农人家,有个姑娘,已二十岁了,有人材,有脚爪,说来配他,恰是再好没有了。

蔡傻子虽然根本未想到娶妻这件事,也不明白娶妻的好处,但既经人当面提说,也不免红起脸来。自己没有主意,特意将罗歪嘴找来商量。

罗歪嘴道:“你是有身家的生意人,不比我这个跑滩匠,你应该讨个老婆,把姑夫的香烟承继起来。我早就给你留心了的,既有人做媒,那便好了;你只管答应下,我一切帮忙。”

务农人家的女儿配一个小镇市上杂货铺的掌柜,谁不说是门户相当,天作之合?何况蔡掌柜又无父母、伯叔、兄弟、姊妹,人又本分,这婚姻又安得不一说便成,一成便就呢?

但是谁也料不到猪能产象。务农人家的姑娘,竟不像一个村姑,而像一个城里人。首先把全镇轰动的,就是陪奁丰富,有半堂红漆木器;其次是新娘子有一双伶俐小脚;再次是新娘子人材出众。

新婚之后,新娘子只要一到柜台边,镇上的一般少年必一拥而来,纷纷喊着蔡大嫂,要同她攀谈。她虽是怯生,却居然能够对答几句,或应酬一杯便茶,一筒水烟;与一般乡下新娘子,只要见了生人,便死死把头埋着,一万个不开口的,比并起来,自然她就苏气[2]多了。

镇上男子们不见得都是圣人之徒。可惜邓家幺姑嫁给蔡傻子,背地议论为“一朵鲜花插在牛屎上”的,何尝没有人?羡慕蔡傻子,羡慕到眼红,不惜犯法背理,要想把乾坤扭转来的,又何尝没有人?蔡傻子之所以能够毫无所损的安然过将下去者,正亏他的表哥罗歪嘴的护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