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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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日记

有点泛黄的红色软皮日记本,被一双粗糙宽大的手掌缓缓打开,翻到了日记的最后一页。

纸面上露出了一行行潦草的钢笔字迹,字体凌乱,笔画时轻时重,想来日记的主人在写日记时,心情经历了极大的起伏:

1980年3月8日。

晴转多云。

今天是妇女节,我决定早点收摊,跟小池一起过这个节日。

礼物我都提前准备好了,是一块梅花手表。

是我让老王托人从盛海买来的。

我揣着礼物,在燕大校园里找了半天,最后找到了小池。

她正在和一个穿着很精神的男生在树林里亲嘴。

我打了那个男生。

那个男生的三个同学在附近听到动静后,和那个男生一起反抗我。

他们四个都被我打了。

后来又来了男生。

那些男生也被我打趴下了。

后来又来了体育生。

他们打我一个人。

他们也被我打趴下了。

我也受了伤。

不是被那些男生打的。

是小池拿砖头扔的。

我的心好痛!

我跟人打架,从小到大,从来没输过,也从来没有受过伤,今天第一次流血,竟然是小池打的!

我从来也没有流过血。

可今天不但流了血,还流了泪!

小池拿砖头砸了我之后,似乎也吓傻了。

她好像有点不知所措,咬着嘴唇不住发抖。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一动不动。

见我头上冒血了,几个男生好像也害怕了,他们爬起来都默不作声的走了。

小池走过来,摸着我的脸,用脖子上的纱巾为我包扎头上的伤口。

这个纱巾是我以前送给她的,现在被当做了纱布。

我趴在她的腿上,感觉她软软的身子,觉得又高兴又愤怒。

小池的眼泪滴在我脖子上,开始哭。

她说我们两个不适合,让我以后不要再打扰她了。

我给她买的手表她也没要。

她手上戴着一块更好的。

我在校园的湖边坐了一天,后脑的血顺着纱巾流到了脖颈上,有点凉。

有很多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我。

如同看一条狗。

一条被抛弃被侮辱的流浪狗!

老陆在校园里找到我,他很惊讶我竟然会受伤。

他说给我找了个活,比摊煎饼有前途,想让我去试试,要是成了,说不定也算是个出路。

我不想理他。

我觉得活着没意思,更没有了意义。

我和小池从初中就开始好,一直到高中。

后来高考,我家里出事,爸爸妈妈出车祸死了。

为了养弟弟和妹妹,我没去复读,我要挣钱养家。

同时还要给小池挣生活费。

小池的妈妈是后妈,对她很不好,一直不想让她上学。

她从初中开始的生活费,一直到高中,都是我来负责。

小池考上了燕京大学。

这是我和她约定一起考的学校,结果她考上了,我却缺考了。

她考上大学了,家里照样不给她生活费,我不放心她,决定来燕京陪她上学。

我除了会点家里传的武功,不会别的手艺,刚来燕京的一个月,不知道要干什么才好。

后来在街上救了一个被人欺负的老乡,他教给我摊煎饼,说支个摊子也能挣钱。

摊煎饼还真的挣钱!

这煎饼果子摊摆出来,不但燕京大学的学生买着吃,就连附近的人也都来买。

第一个月我就挣了八百多!

现在单位的正式工,一个月的工资才四十来块,我只是摊个煎饼,就比他们挣得多。

这个活能干!

之后我在燕大门口附近扎下了摊子,专门摊煎饼。

小池在校内上学,每天早上从我这里拿几套煎饼果子,供她和舍友们一起吃。

不过唯一不爽的是,经常有几个小混混来收保护费,打了一个又来一个,简直烦死人。

后来有一次一个小子无缘无故掀翻了我的煎饼摊,被我追了半个燕京城,打趴了七十多个管闲事的,又追到他家里把他摁地上打,从那以后,就没人来捣乱了。

一般过了早上十点钟,我也会去校内蹭课。

学校的老师和同学都挺好,我蹭课他们也不生气。

我在燕大学了不少东西,尤其是历史和外语方面,这些老师都说我很有天赋,说正在想办法给我弄一个特招名额。

我在燕京摊了三年煎饼,靠着摊煎饼,养活老家的弟弟妹妹和小池。

我还存了几万块钱。

前段时间花了一万五千块,靠着燕大买了个顶大的院子。

这里挨着圆明园,很荒凉,本来可以再便宜点的。

但是我没有耐心跟卖房子的人耗时间,他说多少,我给他多少,反正很快就赚回来了。

这个院子别人觉得太大,一个人住着会感觉太空旷,但我觉得挺好。

紧邻圆明园,我晚上可以去公园练功跑步,院子大,还能在院子里种些蔬菜瓜果,能省不少钱。

有了院子,也算是有个家。

我想着等以后小池毕业,我们结婚,这就是我们的家。

她要是不喜欢,这院子就给小群和小纯,我可以去买别的房子。

听说以后会开放商品房,我再攒点钱,到时候继续上大学,大学毕业后,就能分配工作,有工作了,就应该能买得起楼房。

楼房里有暖气,冬天肯定暖和,也不会冻手冻脚,应该能让小池踏踏实实的学习。

她喜欢跳舞,到时候可以买几块地毯,铺在地上,以免她受伤。

我把一切都打算好了,甚至连结婚的日子,以后孩子的名字叫什么,孩子的孩子叫什么,这些都想好了。

但是现在她不想跟我结婚了。

她说她跟我是两个世界的人。

她说有更多的追求,她的思想层次已经不是我这个摊煎饼的人能够理解的了。

我不明白,既然这样,这三年她为什么还要我给她的生活费?

难道以前说过的山盟海誓都不算话么?

她让我觉得陌生。

我就是为了她,才来到燕京。

现在她喜欢了别的男人!

那我在燕京这三年,是为了什么?

就为了让她砸我一砖头吗?

我已经把剩下的钱打给了李群和李纯,五万块钱,足够他们花到成年了。

屋里有煤气罐,是摊煎饼用的。

我关上了门窗,打开了煤气阀。

遗嘱也写好了。

活着没意思。

不如去找爸爸妈妈去。

……

…………

一声叹息从屋内响起,翻看日记的人取出了一支钢笔,在这一页日记的最后面写了两个字的总结:舔狗!

这“舔狗”两个字力透纸背,笔画苍劲有力盖与上面潦草的字迹截然不同,一看就是两个人不同的笔迹。

钢笔在纸上迟疑了片刻,又写了一行字:一条悲壮的舔狗!

似乎觉得总结的不到位,钢笔又在纸上写了一行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最后,这支钢笔仿佛心有不甘一般,在纸上缓缓写了几个字:现在,我就是这条舔狗!

过了好一会儿,拿着钢笔的人再次写了几个字: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随后又是一行字慢慢在笔尖倾泻出来:我该怎么面对这个世界?

这一行字写完之后,房间里彻底安静下来。

过了好久好久。

日记本被轻轻合上。

李牧微微叹了口气。

自从三天前从这具躯体中醒来,他已经多次叹气。

无论是谁,突然借尸还魂,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都不会比他要好到哪里去。

前一秒还在包厢里跟一群美女吃着火锅唱着歌,下一秒就重生到了这么一个陌生的世界里。

就算是李牧胆子大,接受能力强,也还是有点难以承受。

他在前世对现实没有太大的不满。

本人活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有车有房有女友,常年习武的缘故,身体也非常健壮,当时娱乐圈还有几个新人小姑娘对他眉来眼去,属于随时都能偷食的对象。

他觉得这小日子过的挺有意思,不想改变什么。

谁知道眼睛一睁一闭,就遇到了这种穿越桥段。

现在感觉实在是有点消受不起。

本来自己努力了二十多年,好不容易到了享受胜利果实的时候,忽然就穿了?

感觉跟如今这具身体的傻狗有点类似。

都是付出了足够的精力和心血,结果还没等好好享受胜利果实呢,果实却自己跑了!

“都两个世界了,竟然还是同一个名字!”

三天了,托原身喜欢写日记的福,他已经对这具身体有了几分了解。

为了更好的记忆并了解这具身体的过往,李牧将这具身体的个人资料做一个梳理,建立了一个简单的档案:

李牧:男。

籍贯:河东省大城县十六里河镇李家村人。

年龄:二十一。

身高:一米八八。

体重:一百七十斤。

体质:极其强壮!

学历:高中。

属性:舔狗。

技能:摊煎饼、修理家电、外语(英德法日四门语言精通)弹吉他(跟燕京大学的一个朋友学的,吉他也是人家送的)、混元功(家传武学,实战能力超强,一个人能干翻上百人那种,令李牧一度怀疑这是高武世界……)

职业:摊煎饼。

住所:白玉街道十九号院(注:摊煎饼攒下的钱买的。)

工作地点:燕京大学门口以及其他街道人流量多的地方。

恋爱对象:王清池。

家人:父母双亡,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弟弟:李群。

妹妹:李纯。

感情经历:与王清池是小学同学,初中两人就开始谈对象。(注:这是典型的早恋,不值得提倡。)

高考时,父母车祸身死,原身因此缺考,随后辍学不上。

小女友王清池却考上了燕京大学。

王清池考上燕大之后,两人恋爱关系却一直保持。

为了供应王清池上学和弟弟妹妹,原身打工挣钱,每月为王清池提供生活费。

原身不放心王清池(也舍不得),以来燕京打工的理由,跟着王清池一起来到了燕京城。

三年后,他遭到了来自自认为最亲爱女人的最大背叛。

原身承受不了如此巨大的打击,竟然选择了最傻最悲剧的一条路。

他选择了自杀。

开了煤气罐,关紧了门窗,最后死于煤气中毒。

可能在打开煤气之时,原身便已经死了。

心死了,灵魂不在,只剩下了一具空壳。

如今李牧入住的正是这具壳子。

“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你,是一个伟人!”

这具身体其实极为聪明,也上进,本身便是高中的学习尖子,比王清池的成绩要好得多。

可惜遭遇了家庭变故,不得不辍学打工,养家糊口。

他喜欢学习,每天在摊煎饼之余,便会去燕大小院蹭课,自学了英语、德语、法语、日语,同时还喜欢翻阅历史和文学书籍,文史功底相当强。

燕大的几名导师都很欣赏他,鼓励他有时间的话,最好再参加一次高考。

原身已经做好了重新参加高考的准备,可惜还没考上大学,便先自杀了。

他喜欢读书,房间里摆满了各种书籍。

他喜欢练武,有一间房子里吊着一个沙袋,放着一个兵器架,架子上插了一根长枪,横摆着一口双手剑。

这是他的爱好,也是传家的本领,每天晚上都会去公园跑步,然后回家练习拳脚功夫和长枪、长剑。

如果刨除舔狗属性的话,原身其实是一个极其优秀的青年。

高大英俊,文武双全,脑子也聪明。

十八岁一个人来到燕京打拼,三年时间便买下了一个宅子,同时还在燕大蹭课自学了四门外语。

这可是四门外语!

没有绝佳的语言天赋,没有超人的学习能力,根本不可能在短短三年内,学会四门语言。

李牧前世都没有这么牛逼。

这么一个青年,竟然因为一个女人想不开……只能说,还是太年轻。

年纪轻轻的,谈什么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