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译本序——谁觅其中谜
我翻译雨果、巴尔扎克、纪德、加缪,以及马塞尔·埃梅等法国名家的著作,感到他们都有一种强大的统领心,这种统领心的勇气和底气,就是强大的自我定力。
久违的“自我”,现在命运如何?我颇为赞赏这样一种观察:“这是个鼓励人成功,不教人保有自我的时代。”宣扬成功的价值观无可厚非,不过,前些日子我听中央广播电台经济台的节目:“那些年……”一位嘉宾精彩评论中,有这样一句话:“中国成功人士不够善良。”对成功价值观的这种总体评价,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按说,成功与普世并不对立,为什么又有两立的趋势呢?我们读读经典著作,就容易理解其中的缘故了。读经典,最终要走进这些作家思想和内心最大的秘境。
请看萨特悼念纪德的一段话:
“他为我们经历了一种生活,我们只要读他的作品便能重新体验到……纪德是个不可替代的榜样,因为他选择了变成他自身的真理。”
纪德“选择了变成他自身的真理”,意味将他对待生活和写作的态度贯彻到底,原原本本亲历他要讲述的生活,成为他要做的人。他这种多变中贯彻到底的不变,正是纪德的自我。换言之,正是纪德自我的强大统领心,引导着他的生活与创作令人迷惑的多变,而在自主的多变中,纪德从不迷失乃至丧失自我。
埃梅也同样有这种强大的统领心,但是顺着人类常规的运行,则创造出来一个千奇百怪的世界。换言之,在埃梅的笔下,一个人,甚至一个超人,丧失了自我,一个社会,群体丧失了自我意识,由人的本性所呈现出来的世界。
《圣经》中参孙这个人物是个超人,力大无穷。埃梅以他为题,写了一篇故事新编,别开生面。这个传说人物,原本是个只有蛮力的超人。他的情妇被敌人收买,探得他的力量寓于头发的秘密,趁他熟睡将他的头发剃光。结果他被缚受尽羞辱,便求告神再给他一次力量,随即双臂撼倒两根庭柱,在神庙颠覆中如愿与敌同归于尽。
故事新编妙就妙在,参孙的情妇透露力量的秘密是他的精心安排。这就有意思了,参孙要摆脱必得付出这种代价的超人的命运,并不甘心与敌同归于尽。因此,他陈述的开头语:“非利士人自以为非常厉害,给我打发来这个小婊子”,“自以为”“小婊子”这等字眼,表明他早已处于孤独而清醒的状态了。
孤独是超人的宿命,最终要命丧于陷阱。然而,孤独又是机遇,因为孤独是思考的开始。早在他八岁时,叔父见他耍戏中,戕害了那么多公牛等牲畜,损坏了那么多物品,便预言:“这孩子,将来要成为公害。”这话将惶恐的酵素置于他心中。按照叔父的揣度,孩子终生要走在渊薮的边缘,却不知道跌下去有多深。他同哥哥,参孙的父亲争论,进一步阐释他的担心:
等到成年,他的心受各种感情冲动的支配,他会干出什么事呢?仇恨非利士人并不是全部生活,参孙还会有别种恩怨,且不说在友谊方面、在爱情方面等待他的考验,也不说自尊心会受到的伤害,或者壮志未酬的失意。这样一种力量,如果仅仅受寻常偶然性的支配,我就已经很担心了,再掌握在一个人手中,那么在我看来,是非常可怖的事。人的意志,时而向善,时而向恶,而且慈善的事业非常脆弱,一旦毁掉,就不可收拾了。
西墨伊叔父要剪掉参孙的头发,终被他父亲拒绝。没有哪位父亲愿意弃置这样的天赋,况且还有无数赞赏者。尤其富有智慧声誉的马商约阿德,提出任何力量都有益之说,即使雷电和暴风雨,将来也会在人的额头下有序组合,“而人的话语,就宛若爱和智慧的花朵,人就将拥有跟上帝的一根脚趾同样的力量。”
这是超人及其拥趸们的思维模式。约阿德还提出“力量就是荣誉的原则”,并且把“力量忠实于思想”同“思想忠实于力量”混为一谈。八岁的参孙自然还辨别不清,只是加深了对自身重要性的体认,加强了战败非利士人的决心。
西墨伊叔父无可奈何,但是以特殊的方式坚持自己的观点:每年生日礼物送给参孙一把剃刀,而且周而复始每年送一把。参孙接受带有鲜明影射的礼物,强忍住愤怒的情绪,然而,到了第七个年头,他将剃刀掷到墙上摔坏,揪住衣裳高高提起他叔父。西墨伊并不挣扎,只是冷眼注视他,那种嘲笑的表情倒让参孙不知所措。父亲吊在他的胳膊上,母亲也跪下求情。小超人初次情绪失控的画面,真有点儿神怒的意味。
十五岁的小超人不再是嬉戏,初试盛怒,已六亲不认,险些酿成家族悲剧。好在参孙还没有丧失自我,及时收手,放下几乎气厥的叔父,不安的情绪却爬上心头,便自闭在忧虑的孤独中,而叔父早年的警语,又浮上他的记忆,呈现出明显的意义。
然而,世事难料,总会有出人意料的导火索,引爆这种超人的力量。马商约阿德基于爱国激情,到处预告震撼未来的力量即将登场,以色列就要恢复荣光。他还嘲笑非利士人信奉愚蠢的神,被非利士人当场抓获,吊死在乡野。参孙敬重的人遇害,促使他从速登场。不过,为避免成为一部纯粹的杀人机器,他制订了一个复杂的计划,要以谨慎的方式报仇,同时发挥智慧和力量。
他照计划娶一个非利士姑娘,试图借助这桩婚姻挑起事端,再导致斗殴与背叛。他这样谨慎行事,孩子气十足,是他那不安的虚荣心在作祟,徒劳折腾一场。引导他行动的已不是他的统领心,而是超凡的力量了。他未能摆脱超人的宿命。
果如他所料,他被捆抱着押到吊死约阿德的地点。出乎三千多非利士人的意料,参孙不费吹灰之力,就挣断绳索,大开杀戒。他陶醉在浑身涌动的不可战胜的力量中,屠戮持续不到半小时,就击毙上千人,平民和军人各占半数。这还是用马商遗留的颌骨打杀的,如果操一截粗树干,他能跟玩似的,一天屠杀五万人。然而,面对这个屠戮场,他潜沉下去的自我意识又浮上来,感到又恐惧又羞愧。他陈述道:
我远非以色列善良的人后来大肆颂扬的超人。我的力量,我视为加在我身上的一个人,一个主人,使用我的四肢、我的双手、我的躯体,不由分说就支配我的意志。我被这个巨人压垮,被他愚蠢的行动所裹挟,完全成了一个微不足道的人,丢在自身的一个角落,比个瘫痪的人还不自由。我开始羡慕自由人的生活……
“开始羡慕自由人的生活”,这大体上是参孙的第二次觉醒。俗话说事不过三,可是,要觉醒的是自我意识,那就得再三再四了。这次参孙尝到了无个性的盲目力量疯狂的滋味,酷似脱离山体滚落的一块巨石,成为难以遏止,也无法控制的破坏力。他赶走前来庆贺的同胞,回到家中请求叔父给他剃掉头发。于是,他尝到了虽非回归自我,但至少回归正常人生活的甜头:“我惊奇地发现,合乎常人的一种膂力所产生的平衡感觉。我似乎也觉出,我的思维变得更加灵活了。”
这小小的甜头经不住大大的诱惑。这种正常人生活不那么快活了,还惋惜他那蛮力和轻而易举的满足感,缺少这些,无以填充他的虚荣心。于是,他乐得充当民族英雄,充当受神灵启示的人、上帝在世间的代表。以色列最高统治者士师虚位以待,参孙的叔父劝阻他:
你究竟有什么业绩,证明你机敏、智慧,能领导一个民族呢?相信我,这些蠢货指定你出任,因为他们把你视为残忍的大力士。你摆脱了你的力量,他们若是知道了,就不会想到由你继承亚伯东的职位了。不过,他们还相信你的力量,于是等待你的统治,就像期待一场残酷的娱乐。
参孙的统治长达二十年,可以说天下太平。民众在歌颂中,将这些业绩归功于他的品德和天赋。然而他心里明白,这主要归功于他的神力所享誉的威望,而他本人始终微不足道。民众越是赞美他身上兽性的力量,他越是鄙视并憎恨这样的民众,最终禁唱颂扬他肌肉力量的爱国歌曲。
叔父西墨伊活了一百零二岁又两个月,在世期间,不断以明智的声音警示参孙。叔父死后,参孙又留起头发,但是还当剃光了头那样,行事非常谨慎,三个月相安无事。不过,他这样描述自己的感觉:“我感到年少那些年的力量,重又逐渐回归我的体内,再次掌握了本我。应当承认,恢复力量给我的乐趣超过愧疚或不安。”
这种感觉再正常不过,然而又极其危险,危险就在于这种“乐趣”,时时刻刻在考验他的明智。果不其然,他一时不慎,误伤了一个妻子,正伤心烦躁时,前来求见的一大群人欢呼赞美,为了讨好他,还要虐待一个看热闹的非利士人。参孙看不下去,冲开一条路去救那个不幸者。不识趣的群众却纷纷拥上来,宣泄他们的爱国激情,这终于激发出他对这个民族积攒二十年的愤恨,给他机会发泄蛮力时的畅快。于是,他非常凶猛,大打出手,留下四十多具尸体,当晚秘密前往加沙,找一个能把他出卖给非利士人的美女,选定日子将他力量的秘密泄露出去。
自我意识达到何等强烈的程度,才甘愿沦为阶下囚,被人挖去双眼,剃光了头发,在监狱里拉磨呢?只因“在这座监狱里拉磨,我放松下来,我找到了寻求一辈子的东西”。
在一般人看来,这真是匪夷所思。但是设身处地想一想,不是心弦绷了一辈子,怎么可能不惜如此代价,换取放松的状态,哪怕是沦为阶下囚呢?
放松的状态,就意味本我的状态。参孙当了一辈子超人,“误失了自己的生活,坐到了两个席位中间”,他行在世上,既不是本来的自我,也不是控制他的超人,而是幽幽一身影,总在寻找自己的真身,即使这真身微不足道:“上帝一旦撤回赐给个人的特殊恩典,我们就都是寻常人了。”参孙在这种奴役中结束余生,也觉得相当幸运,因为过上了真正人的生活,不再倚重一个附体的超人及其力量。
参孙摆脱超人的宿命,寻找自我的故事,具有古代神话传说的浓厚色彩,而《田园曲》则讲述一个社会群体丧失自我意识,像个寓言故事,发生在未来的上千年的现实中,同样十分神奇。
我说故事发生在未来的上千年,还是大大低估了。小说开篇一句话:“法国进入第十七共和国。”而这部小说创作于1930年,到了第三共和国的第六十个年头。现在,2019年,第五共和国已延续七十年了,还没有迹象转型到第六共和国,难以想象下一个千禧年能否赶上第十七共和国。就算赶上第十七共和国又如何,在小说的第二节又出现一个时间坐标:“第十七共和国最后二十年间,农村弥漫着一种严重的无政府主义氛围。”结果被波坦王朝所取代。
菲利西安三世国王当政,这位君主在全法国享有盛名,他一登基,就制定一部宪法,整顿农村乱象,即第十七共和国遗留的建制,农村摩天大楼的问题。
奇妙的农村摩天楼,远胜于现代最著名的摩天大楼。当今的摩天大楼是大都市的标志,而《田园曲》中的摩天楼,则是法国农村统一建制,一楼一村,又高又庞大,活动和生活全在各楼层,其由来和运行机制,小说中有详细交代,无须赘述。
单说杜塞纳小村,高五十二层摩天楼,住五千居民,存在了“八个世纪……直到有一天”,这篇故事才真正开始,就发生在杜塞纳村这座摩天楼里,距今也许隔了两个千禧年了。顺便说一句,埃梅笔下大多小说故事发生的时期都很模糊,从这种意义上讲,他的小说具有超现实的特点,能让读者超越现实,做无限的遐想。
“直到有一天,村官宣布人口将增至五千零二十三个,以便弥补二十三名诗人的诞生……”这话颇为费解。照直了说,新出生的二十三个男婴,从他们抓母亲乳房的动作就能判定,全是诗人坯子。然而,公社已有两位诗人,“发出的喧哗,就超过公社其他所有人”。过十五年,就会出现二十三个诗派,要闹得不可开交。为了避免这种危险,他为了诗歌的利益,村官得到菲利西安十二世国王批准,“要处死这二十三名诗人”。因此,杜塞纳摩天楼要保持五千人口的恒量,就要增添数目对等的新生儿,弥补即将消失的未来诗人。
村官的决定遭遇本堂神甫一干人的反对,认为宪法没有赋予村官对属下的生杀大权。十五年后,在教师戒尺的严管下,二十三名诗人才最终培养成为实用工程师。从幼年起,他们就没有闲工夫浪费在早熟诗歌兴趣上,而是接受了崇拜天主教会,热爱精密科学,鄙视文学创作的教育。本堂神甫得出结论:“诗歌这个魔鬼……肯定能被战胜,教规就是一种驱魔法。跟您说吧,这些孩子喜爱尺子:他们对数学那么感兴趣就是明证。”村官依然坚持己见:“诗人就是诗人。”
本来,杜塞纳村生活富足,过着欢乐的日子,一片繁荣景象,远近闻名。“科学的精神肥沃了土地,阳光经济安排得相当合理……男人的劳作时间只占上午或下午的一半。每天余下的时间就用于娱乐:聊天、结交、喝酒、幽会偷情和夫妻做爱,用于各种游戏……”“至于妇女,多少世纪过惯了聪智的悠闲生活,美丽的容貌能保持到半老之后,因此在身体接触中,丝毫也不会让男人觉得勉为其难……杜塞纳人能保持特别平和的性情。无论男女,如同《圣经》的早期那样,都是可爱的动物。他们的额头,不会每天为挣面包而流汗。”
然而,这样的好日子,村官却过不好。他终日眉头紧锁,想不出防范诗歌浪潮冲击的良策。遵照他的命令,二十三名诗人单独生活在三十五层楼的一翼,由教师严加看管。这些孩子性情温和,勤勤恳恳,受到老师们的赞扬。不料,可怕的事还是出现了。
一天早晨,数学教师打电话报告村官,学生贝兰在课堂讲圆锥曲面,作了一首散文诗,他这样描述抛物线:“圆锥侧面的平截面,必将延伸无限远。”他还用一种隐喻:“圆锥的卵”,称呼椭圆形,竟敢说什么“火山口……”。
这就犯了大忌。村官当即搜查贝兰的寝室,找他谈话,指责他给椭圆形起了可笑的名称:圆锥的卵,房间里还私藏纸张和蘸水笔,而按规矩只允许他们使用石板和石墨笔。村官认为是时候了,该揭开贝兰的身世之谜,最后说道:“从此,您就是诗人了,很可能成为大诗人,因为您的灵感急不可待,随机就抓住了圆锥曲面。我深感不幸,刚才对您讲了,您会给杜塞纳村带来什么危险。然而,毋庸置疑,您是个天才。”
“当然了。”贝兰应声说。他这个十四岁的男孩,脸色红润,眼睛相当直率,近乎大胆。村官却提了个建议,完全出乎他的意料:杜塞纳是个仅有五千居民的小村镇,不是勃勃雄心的合适舞台。到一座大城市更有用武之地,才华会受到更多人赏识。而且,杜塞纳公社仍旧承担贝兰的生活用度。
贝兰思考良久,他以痛苦的声调回答:“这种前景再怎么诱人,我还是不能考虑。”接着他说明为什么,“这是因为……不知道该如何向您解释,但是我感觉,在看着我出生的地方,我要完成一种使命……”
一个十四岁的少年,还始终接受相反的教育,如果不是与生俱来,怎么能够说出要完成一种使命感,尽管一时还解释不清楚。不过,贝兰见村官忍无可忍的样子,还是冲口而出:
“您从来就没有听见,各楼层隐隐汇成的哀怨之声吗?得不到满足的灵魂,那些可怜的灵魂,渴求金星的清辉,大写出来的光亮!您从来就没有听见,在万有引力中投射的电子压力下,神经细胞的呻吟吗?”
诗人以其特殊的敏感性,可以说是最贴近灵魂的人,而且得天独厚,这是多么明智的统治者都难以比拟,也无法理解的。村官老实承认没有听见。贝兰就愤然说道:“您还是长官呢?您都不知道爱的力量……”
村官总算抓住个话把儿:“听我说,亲爱的诗人,爱的力量,谢天谢地,还是不赖啊,我们杜塞纳村人,做爱可都没闲着,而且也完全讲卫生。这方面,你丝毫也不必担心……”
这种聋子对话的场面很有趣,也很有代表意义,自古以来就反复重演,直到可预见的未来,例如埃梅向我们描绘的大约两千年后的情景,恐怕也不会有根本的改变。
这次晤谈一个月之后,就出现了村官所担心的“一场诗歌通胀,伴随通胀而来的是仇恨、分裂、恐慌气氛、不满情绪……”。
第一波是两个前辈诗人对贝兰发起攻击,贝兰就创建新杂志,发表《成熟的诗歌》进行反击,同时推出“绿色诗歌”宣言,还用三百页篇幅,采用不同格律的诗体阐明诗歌的定理。接着,事态恶化,学术争执打上法庭,老派诗人阴谋得逞,法庭判处禁止发行贝兰的作品。可是当天晚上,全杜塞纳村人都能背诵他的诗了,成为越禁止越流传的案例,贝兰反而成为公众的偶像。
第二波则相继抛出“半自生诗歌”宣言、“原始诗歌”宣言,以及二十种其他诗派的宣言。结果杜塞纳村人纷纷跟风,都变得神经兮兮,也分成派别,男人彼此动辄扇耳光,妻子甚至拒绝丈夫的爱抚。文学晚会往往演变成斗殴。
村官控制不住局面,便为诗歌大摆盛宴,招待所有诗人,唯独调开贝兰。二十四位诗人都要大谈诗歌的未来,宴席也就持续了二十四小时。出席盛宴不过两个月,所有诗人都一命呜呼,只有缺席的贝兰幸免于难,他见同道一个个倒下,就赶紧逃之夭夭了。
主任医师声明,夺走诗人性命的是一种新型传染病(“诗歌病”),他用拉丁文表示,就足以让公众舆论确信这次屠戮的神秘性。
以上按照原作的顺序,概述了杜塞纳村发生的重大事件,只为了解这段历史的前因后果,而且后果很严重:埋葬了本地诗人之后不到一年,杜塞纳村便逐渐进入“怪异的病态”。
如果说诗人之死,还能人为地保持一种神秘性的话,那么这种怪异病态之谜,因为没有了诗人,也就无人能破解了。村委会的长官、神甫、医师和专家争论不休,找不出缘由,自然无从下手解决。主任医师大致综述了全村人陷入的冷漠状态:
有目共睹……这种冷漠状态,表现在我们的同胞身上,无论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各行各业无一例外。这种常见的现象,我快速……列出几样:田间劳动,从前当作一种消遣,现在干起来有气无力,还觉得挺累。干别的活儿也是如此。几个演出大厅空荡荡的,《杜塞纳报》没人看了。女人也没有情绪精心打扮了,无论哪一层楼,大家丝毫也不急于做爱了。再过四个月,会有五十七胎婴儿推迟出生。杜塞纳村人虚度闲暇时间,完全无所事事,样子痴痴呆呆的,显示出意志消沉……
性欲专家则认为,这是“集体精神障碍”“那种意志消沉的痴呆状,恰恰贯穿他们的睡眠”。他还提出杜塞纳村人八百年近亲联姻,“性欲的氛围最终达到乱伦的超饱和点”,正是整个病症的源头,因而要“引入外来血脉补偿”,解决性欲衰退的困扰。
神甫主张祈祷是唯一可行之策:“灵魂充满淫亵的罪孽……必须在祈祷的滔滔水中冲洗灵魂,这还不够,必须忏悔。忏悔是一种很好的漂白水。有罪者一旦鄙视他们的罪孽,上帝就会帮助他们,恢复他们必要的欲念……”
村委会没有达成任何共识。人的状态很快殃及家畜,家畜开始衰微,不是喂养不好,而是世袭太久,对主人的性情特别敏感。当初,村民乐得进牲口棚,跟牲口友好地聊聊,自从那些诗人死后,他们就丢下这种乐趣,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了。牛生性敏感,很受伤,大批奶牛消瘦下去。马匹也伤了自尊心,变得暴躁,不听使唤,常踢伤人。
村官见此颓势,无可奈何,只好采纳性欲专家的建议,动用大笔经费,引进五十名巴黎人,有男有女,赋予他们杜塞纳村公民的身份。他们年轻力壮,干惯重活,觉得杜塞纳比得上人间天堂,好似美不胜收的夏令营,一到就有了当地的配偶,无不欢天喜地,这就让村官产生了村子复活的幻想。巴黎人的效应持续了一个来星期,随后就变得沉闷不乐,眼睛开始发直,茫然望着虚空。
“从此,杜塞纳便沉入半睡眠状态。”头脑和感官终日都昏昏沉沉,整座摩天楼,唯见木头人族群:“他们靠着生活习惯”,勉勉强强完成每天的任务。这种半死不活的迟缓日子过了十年,便降到一种未开化的麻木状态。田地经营不善,大量减产;摩天楼内隔壁墙塌毁,堵塞楼道,天棚裂缝,窗户破损,风雨直入楼内,这一切都无人管理。
生活的环境越来越肮脏不堪,村民几乎沦落为家畜状态。男人都邋遢了,胡子拉碴,头发乱成一团草,生满寄生虫,破衣烂衫沾满食物的残渣。女人不再卖弄风情,丧失了廉耻的概念,出入就裸体。美妇已忘却美体何用,不以绰约多姿的裸体自豪,裸体的老妇也都毫无顾忌。
杜塞纳村呈现出独特的景象,摩天楼从上到下一片寂静。谁都懒得开口,即使必办之事,也往往打个手势。夏天夜晚,男男女女全都裸体,混杂躺在大露台上,彼此无动于衷,谁也想不到向身边人索取什么,真是又清白又可悲,整个群体构成一种完全平等的悲哀。
生活环境恶化,意识越发冷漠,很快显露后果:大批人患病,乃至死亡,谁都漠不关心。失去亲人,连悲伤的意愿都没有,实在活够了,又缺乏足够的想象力自杀,临终时刻,既不悲伤,也不因解脱而快乐。再也没有新生儿补充死去的人,全村居民数量减少了三分之一,也只有村官为此感到悲痛。
全村人患上了这种神秘的病症,为何村官独独得以幸免呢?只因他负有责任的念头挥之不去。他忠于职守,为杜塞纳村的前途忧心忡忡,盼望出现奇迹。他每天刮脸,穿得整整齐齐,始终保持仪容。夏天,他常在大露台上散步,在他秽亵不堪的同胞裸体中间穿行,一直窥视会有什么意识醒来。
村官名叫路易,这个名字在故事中只出现一次,还是他当本堂神甫的兄弟叫他的:“路易,自从那些诗人死了之后,为什么你没有来忏悔呢?你就没有一点儿要自责的吗?……怎么,你以为上帝根本不会审判长官吗?”
“神甫先生,您完全了解不会审判。做长官,必须抛弃一切,甚至他的天堂,以便保证他放牧的羊群安康。我就是这么做的,只为履行天主的话:‘带头的将是最后。’”
在罪孽中这种极度克制的隐忍态度,让神甫无比惊恐。这个场面发生在十年前,村官七十三岁了。现在,他这个八十三岁的老翁,仍然独自坚守岗位。包括村委会其他人在内,全村人都丧失了自我意识,他还坚守什么呢?或许他还记得少年诗人贝兰的豪言壮语吧。
当年村官是怎么想的,要害死所有诗人,却特意放过贝兰一马,这在小说中还是一个谜。莫非他出于职守的强烈责任感,对少年诗人“使命”的理念有所感应?不管怎样,他留下了诗歌的这颗优异种子,也给自己管理的村子留下一份希望。也许正是这份希望,始终在支撑着他等待奇迹的发生。
奇迹果然发生了。少年诗人贝兰曾经抛出铿锵有力的誓言:
“我鄙视荣耀,鄙视为荣耀的搏斗……但是,热衷于真理,也绝不会使我忽略,命运题赠给我的痛苦灵魂呼唤。”
青年诗人贝兰背井离乡十年,诗名大增,生活落魄,寄居多尔城十年后,骗过几个债主的警惕,溜出城,最终决心返回他的出生地,尽管心有余悸。难说这不是冥冥之中,他听见家乡痛苦灵魂的呼唤,想起自己尚未完成的“一种使命”。
奇迹往往是一种巧合,彼此都心存一念。于是,杜塞纳村摩天楼大露台上,出现十多年未见的场面:
到了大露台,贝兰陪同他的受害者(在摩天楼电梯里遇见的裸体美女,他见裸女一张木然的脸,天真到了完美的程度,忍不住做出了非礼的事)走了几步,然后告辞,优雅地吻了吻她的手。村官恰巧经过这里,看到吻手之举非常诧异,认为这种举止在杜塞纳早已忘记。他注意打量贝兰,很快认出来,见贝兰满脸绯红,情绪激动的样子,不难猜测这其中的缘故。要知道,直到垂老之年,他仍保持极大的鲜活想象力。他按捺不住喜悦,感到这件事的重大,不由得双臂举向天空,以颤抖的声音嚷道:
“贝兰……诗人贝兰!”
这一声呼叫,胜过他一生的忏悔。他和贝兰一样,都拒不忏悔,只为自己的执念:责任感和使命感,互不理解,接近终极时又似乎相通了。
这声呼叫吓跑了诗人,贝兰再也没有露面,但是使命已然完成。
老村官感叹:“他是个充满进取精神的人,他这种活样板儿,能够撼动男性的懒惰。我这可笑的惊呼,却把他人给吓跑了。”
人吓跑了,却留下希望的种子。老村官一眼就看出,裸女与贝兰发生了关系,肉体蕴含着未来的希望,便决意精心呵护,防止孕妇出任何意外。年轻女子随着胎儿生长,开始有了思想,爱美的意识苏醒,逐渐恢复正常人的行为。
一个春天的下午,她来到大露台,突然要生产了。村官拿着棍子驱赶产科室的几名职员。大夫宣告:“生个男孩儿。”经过仔细观察,他又说,“是个诗人。”发现新生儿有种爱的欲望,即纯粹诗歌的征象。孩子开始哇哇大叫,也显示一种与生俱来的节律。
这节律,犹如一阵战栗,传遍躺着的人群周身。窃窃私语的声音,从大露台一端传到另一端,汇成了喧哗。一颗脑袋抬起来,接着上半身,不大一会儿,所有人都站起来了。一些男人,已经紧紧搂住女人了。叫喊、欢笑、呼唤、交谈的声响,一时比一时高涨……
村官大喜过望,看到了生命重生。
生命真的死了,就谈不上重生,照老话,那是托生、转生,但已非原来的生命体了。
参孙倚重超人的力量,丧失自我;而杜塞纳全体居民丧失自我意识,陷入痴呆麻木状态长达十年。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同样照老话来说,丧失自我就是掉了魂儿。我国自古以来,就有招魂、叫魂的传统,只因邪魔附体,真魂迷失了,要把魂儿招回来。
记得小时候,我受了惊吓,样子发呆,母亲就在我耳边,小声叫我小名,唤我回来,那是要招回我吓掉的魂儿。
我还记得报道的一件真事:恩爱的夫妻一方因意外事故而成为植物人,丈夫(或妻子)每天在伴侣耳边呼唤,坚持十余年,终于把人唤醒,恢复正常人生活。
因此,我欣然接受《田园曲》的这种结局。诗歌,是这世间唯一能自我做主的事情,显示出大爱的力量,能直达人心,驱除心魔,迎回真魂。
经典名著,无论诗歌还是其他体裁,无不是建立在人性和时间之上的文学作品,具有无可替代的功能和永恒的价值,除了愉悦并提振人的精神状态,还一代一代地唤醒人类。
埃梅的中短篇小说,以极大的篇幅构成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细看来,大多是人性扭曲的怪态,丧失自我意识的丑相,无异于一面面哈哈镜,让世人照照自我失态的形象。
人生于世的这个载体,无论内因作祟还是外界使然,或多或少,总要经历“失魂落魄”的时刻或时期,处于“六神无主”的状态,在阅读中,不知什么话语会拨动心弦,哪盏灯突然照亮心扉,于是在每次的重生中,人生就不断地丰富而升华。
李玉民
二〇一九年五月于
北京花园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