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金朝与元朝
(1115—1368)
金朝(1115—1234)
金朝的相关资料主要与臭名昭著的完颜亮,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海陵王(1149—1161年在位)有关。继任者对海陵王深恶痛绝,以致在其死后仍将他废黜,这也是海陵(其称帝前封号)只称“王”的原因。《金史》中用两章专述后妃,第一章主要与海陵王有关。尽管《金史》其他部分亦提及其统治,但关于海陵王后妃的那一章主要叙写荒淫君主滥交滥婚的故事。史官们记录其情事的细致程度在正史中可谓空前绝后,也只有海陵王这样的人物才能够有此“殊荣”。前代中受到史官类似描写的帝王只有魏晋南北朝时刘宋皇帝刘子业(449—466)及五代十国时南汉的某些帝王。《金史》中关于海陵王后妃的篇章既充满暗示又描写翔实,为几百年以后关于海陵王的一部色情小说打下了基础,而该小说的很大部分一字不差地照搬了《金史》。
与辽的契丹人不同,女真人是半游牧民族。他们在今天的中朝边境一带生活,并延伸至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以北。在宋朝时,女真人起初臣服于辽,可是他们的领袖阿骨打(1068—1123)组织了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建立王朝,并于1115年称帝。后来他的弟弟吴乞买(1075—1135)继位,并领导金朝于1125年灭辽,1127年击垮北宋。第一章中对此已有所提及。海陵王治下,金朝试图再次侵宋,可是在那之前,他的手下将领便将其刺杀。后来,统治权一直在阿骨打的完颜家族内传递,他们与另外八九个女真氏族及契丹、渤海的一些大族通婚。十二世纪晚期,金朝人口约有五千万,比同时期欧洲的任何一个国家人口都要多。不过与辽相比,金朝治下有更多汉人,所以女真人实际上仅占总人口的十分之一。随着时间的流逝,许多女真人忘记了他们本族的语言及风俗,或只剩一知半解,其汉化程度比契丹人高。1
女真的婚俗及性别规范与契丹和蒙古人有重叠之处。女性可以骑马、打猎、饮酒,并与男性一道参加宴会、上阵杀敌。1170年,一位宋朝官员游历至金朝领土,对金朝女性能够在街上自由行走交谈惊诧不已,因为在南边的宋朝,尤其是精英阶层中,这种景象并不常见。这位官员补充道,尽管男性中既有人穿着女真服饰,亦有汉族女真混合,而女性则仅着汉服,尤其是精英阶层的妇女,不过按照宋朝的标准,她们的着装已经过时。女真妇女不缠足。像契丹人一样,女真人允许婚前滥交、私奔,女性还可以选择婚姻伴侣。一项1170年的法条显示,金朝有条件地容忍女性通奸,并规定作为官员妻妾的女性如果与人通奸,她将无法享受丈夫官衔带来的特权。可是如果她的特权来自儿子而非夫君的职衔,那么她将不会受到惩罚。女真人与契丹及蒙古人相似的另一点是时有绑架妇女与偷拐他人妻子的行为。他们与汉人的一个主要差异在于女真妇女并无嫁妆。男性为新娘出价,实际上就是买妻,之后该男子的家庭便掌握了这位女性的性经验与再婚权。转房婚则规定一位遗孀可以与其夫同族的弟弟结婚。关于非女真人的转房婚的法规时有出现,但是到1201年时,汉人则不再被允许这么做了。金世宗(1123—1189)的母亲是一位女真族遗孀,她削发为尼,以避免嫁给亡夫的弟弟。她让世宗保证不将她与亡夫合葬,世宗也遵从了她的意愿。随着佛教在女真人中传播,这种选择在不愿再婚的遗孀中流行开来。在元朝,遗孀再嫁与转房婚制发生了重大改变,在有关元朝的章节我们将进一步讨论。2
与辽、宋、元不同,金朝从未有女性临朝称制。据说只有一位皇后短暂干政,最后她遭人刺杀。至于后宫的一夫多妻与组织问题,女真男性本就可以一夫多妻。阿骨打便有四位皇后,但有关她们的信息则基本失载。海陵王也有两位皇后。然而,正如其他非汉族政权一样,一后制最终成为定制。在采纳汉族内廷规范方面也能看到类似变化。在金朝之初,妃嫔并无品阶之分,不过第三位皇帝开始将最高级别的妃子分为三等,即贵妃、贤妃、德妃。废帝海陵对汉族行政制度情有独钟,他增加了后妃头衔,在一等妃嫔中就有十二位妃子。她们相当于古时的三夫人,我将称这些妃子为“诸妃”。之后还有四等妃子,每等九人。此外再加三等,每等二十七人。“九”与“二十七”都是三的倍数,这仿照了古代《周礼》中的品阶制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