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宋朝
(960—1279)
无致祸之女
《宋史》的编纂者曾自豪地宣称,宋代没有像武后与韦后那样的女性招致的灾祸。然而,皇太后在北宋曾五次垂帘听政,南宋时亦有四次,所以她们仍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尽管皇后与其他皇室女子保留了很多唐朝先驱的行为模式,但她们必须严加小心,以防看上去如武后或韦后一般。一部晚明小说称,宋朝皇家之所以优于汉唐的统治者,是因为其男子更善于控制他们对女子的色欲。该小说讲述了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927—976)拯救一名被绑架女子并护送其千里还乡的故事。途中赵匡胤谨言慎行,与该女子保持适当的距离,甚至在她想要以身报恩时仍毫不动心。不幸的是,其他人传言他们两人肯定已在路上同床共枕,致使该女子名誉受辱。当她的兄弟试图将其嫁与赵匡胤时,赵愤然拒绝,而该女子也悬梁自尽,以示清白。1
的确,宋朝的皇帝皇后倾向于优雅持身——至少正史与野史是如此描述的。宋朝皇家亦有不入流之辈,但却不像前代那样严重,也好过同时代的金朝及后来的明朝。人们将徽宗(1100—1126年在位)描绘成一位挥霍放纵的君王,但即使他坐拥上百妃嫔,并在中国历史上养育了最多的子女,宋徽宗仍然富有同情心,是优雅持身的典范。最不堪的光宗也并非骄奢,而只是精神不正常;在位五年后,光宗与其皇后——《宋史》中唯一标明“妒悍”者——被迫退位。宋理宗由于在内廷挥霍无度而备受訾议。宋朝的最后一位成年皇帝宋度宗更是被指夜驭三十女,虽然他与前代及后代那些无心朝政、骄奢淫逸的帝王最为接近,但不论是宋度宗还是宋理宗,其事迹都不到耸人听闻的极致。
历史上的赵匡胤是五代末朝后周的一员大将,960年他废黜了后周七岁的小皇帝。作为宋朝的第一位君王,赵匡胤又称“太祖”,此乃开国帝王之常用称谓。976年赵匡胤驾崩之前,他已经统一了分裂几十年的中国大部汉族及非汉族的区域邦国,而他的后妃则鲜被提及。如唐朝一样,宋朝皇室是汉人。宋朝的一大特点是皇帝更直接地掌控中央政府及地方的官僚机构,这也为后世所效法。另一关键变化则是非贵族精英阶层的扩张,这得益于宋朝倚重科举制度,取士的标准是才华,而非家族影响或世系出身。自九世纪至十四世纪,精英阶层从相对自我封闭的贵族集团发展为更加开放的群体,他们通过科举,出任官职,以及经商取利,提高自身社会地位。新精英阶层的扩张与性别价值及性别关系的重大变化齐头并进,从缠足的兴起、纳妾的流行、妇女贞洁操守闺范的出现就可见一斑。2
与唐朝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尽管宦官在宋朝宫廷政治中仍然十分重要,但他们的影响已经远不如前,并且不能在中央政府中担任职务。唐朝武后与韦后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宋朝的皇后与太后才再度兴起,不仅临朝称制,也为皇帝选择妃嫔,与其他宫廷女性——包括她们为皇帝拣选的伴侣——结成联盟,还指定皇位继承人。她们最引人瞩目的活动之一是参与艺术创造,赞助艺术活动,尤其是书法与绘画。一些妃嫔成为她们皇帝夫君的代笔,还有一些皇后则影响了皇室政策。本章相关文献的一个微小变化在于《宋史》省略了很多有关皇帝及其后妃之间亲密关系的信息,而前代正史中对此并不讳言。然而,其他文献填补了这些留白,例如司马光《资治通鉴》的种种续书及当时人们编纂的史书、日记。1935年排印的丁传靖《宋人轶事汇编》广选三百部宋代及其以后的文献,对相关信息多有网罗。3
宋朝男性及女性特质的发展趋势
如前文所述,以缠足为首的一些主要与性别有关的变化在宋元两朝已开始出现,并自此延续下来。缠足行为的起源神秘莫测,但是宋朝结束以前,缠足已根深蒂固。早在十或十一世纪,此种行为已经开始流传,并一直持续至二十世纪初叶。这种习俗首先在伶人之间出现,随后传播至精英阶层,在明代已扩展至平民,但是缠足并未无处不在。至明清时期,缠足的明显目的是确保女儿的婚姻前景——脚越小,前景越好。宋代精英阶层的妇女们有可能也曾模仿名妓与伶人,尽管我们只能对此进行猜测。伊佩霞(Patricia Ebrey)推测宋朝的精英女性想使自己更加美丽动人,并借此与在宋朝官吏、富商巨贾及其他男性精英中日益流行的名妓相抗衡。随着时间的流逝,缠足逐渐常态化,其情色起源尽管始终存在,但却受到抑制,而缠足也成为定义贤女淑媛的标志。这种行为由女性自行实施,男性并未插手。缠足定义了女性的节操,并为其提供了创造潜力,尤其表现在女鞋的制作与设计上。妃嫔们最初何时采纳这一习俗并不明了,但是南宋理宗的嫔妃们似乎已经缠足了。缠足的方法与足形随地区与历史时段而变化,但是如同高彦颐(Dorothy Ko)考证的,起先缠足的目的是“让脚更窄,脚尖更尖”,脚趾或上卷或下弯。宋朝时女鞋鞋底仍是平的,然而截至十六、十七世纪,一种新样式开始出现,使脚急剧缩短、扭曲,并在脚面中部形成鼓起。4
长期以来,皇帝并不是唯一纳妾的男子,但是理想状态是地位较为低下的男性应该纳更少的妾,而大部分男性则根本不应有妾。然而,柏文莉(Beverly Bossler)指出,在宋朝,纳妾在男性精英中蔚然成风。早前,政府明文规定哪些品阶的男性可以纳妾及可以纳多少妾,从而试图将这一风俗限制在从皇室到官僚的社会最高阶层。宋朝取消了此类反奢侈法规,因为越来越多的小官吏与富商开始纳妾。成为妾妇的女性也有很多类型。有的曾是名妓伶人,并有可能重操旧业;还有一些则是侍女或家奴。部分男性纳妾就是为了生子,随着朝代发展,这些儿子的地位也逐步正常化,与正妻所生之子渐趋平等,尽管纵观纳妾的历史,这两类儿子从未完全平等过。妾妇签订一系列婚契是常见现象,她们在一个家庭中服务期满,就可以和另一个家庭签订契约。十三、十四世纪时,一股逆流兴起,旨在稳定小妾的地位,并鼓励家庭挽留她们,给予她们母亲的名份。纳妾象征了男性及其家庭的社会地位,即便所纳之妾曾经是名妓或伶人。5
中国社会的另一显著变化与纳妾制度的传播平行发展,那就是人们在各个阶级与身份角色间更为自由的移动变换。正如平民可以变为奴仆,奴仆也可以摆脱其身份,名妓伶人则可以变为小妾,这种流动性即为显证。两位宋朝皇后就来自行院人家,她们曾身隶贱籍,并不是平民良人。严格说来,她们应该永远不能摆脱贱民的身份。与社会界限松懈同时发展的还有女性的商品化。饥荒及其他种种苦难迫使家庭卖掉妻女,男人们甚至连他们自己和儿子都卖掉。中人掮客既进行永久性的交易,也有暂时性的。市场对于女性,尤其是女仆、小妾及妓女需求的增加,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稳定部分,并一直持续至二十世纪之后。另一方面,宋朝经济的日益繁荣也意味着在不通文墨的社会下层中,女性通过纺织品买卖等活动获得收入的机会更大。6
宋朝也与一系列更为严格的女德观联系在一起。一方面,上层女性的识字率在这一时期有所提高。另一方面,上层阶级更加注意自古已有的谨守闺门之风,要求得体的女性除了其近亲,不应被他人看到身形或听到声音。只有上层阶级才能够负担得起这样的习俗,这也将上层女性与市场对女仆、小妾与妓女的需求部分地隔离开来。除此以外,孀妇继续待在已故夫婿家中而不改嫁成为新的强调重点,尽管实际遵行孀妇不改嫁的限制直到元朝才根深蒂固,下一章将进一步探讨这一问题。与此同时,人们对于女性持家与教子的角色更为敬佩有加。与这些转变齐头并进的是上层男性的理想形象逐渐转变得更文弱、更文雅,倾向于久坐冥思。文人成为理想的男性形象,他们熟知文学,亲身创作,喜好沉思,品位优雅。他们既是诗人,又是画家,还是艺术鉴赏家。在皇帝中,北宋徽宗就是典型一例。与徽宗类似的男性与北方的突厥、契丹、女真及蒙古人的形象大相径庭,这些北方族裔放牧、狩猎、捕鱼,并对他们的强健体魄与军事才能引以为傲。
宫廷女性服务机构的六尚与后妃之头衔
历朝历代,未册封为后妃的宫廷女性在皇宫中也担当职务,成为完全由女性任职运作的宫廷女性服务机构的一部分。在北宋,这一机构由六尚与一名独立的宫正组成。生活在宫廷中的女性最终多达两三千人(开国皇帝治下仅有二三百人),其中超过两百人担任职务。7
宫廷服务机构效法男性官僚机构中的六部。尽管女官可以调至后宫,但宫廷服务机构仍与后宫有别。秦家德指出,北宋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后妃实际上出身六尚。每个尚局中,有一位主事,下辖两位主管。尽管不同朝代的行政结构与诸如女性、宦官及奴仆的职务分配不尽相同,可是其职责类型直至帝国末期都颇为相似。在宋代,有的局属负责通信与薪酬记录等书面事务,有的负责礼仪,有的负责服饰、珠宝及其他饰物,有的负责御膳、御药,有的负责修缮和维护生活区、花园及苑囿,还有的则负责为宫女裁制服装。宫正负责监督宫女的行为,并对不当行径提出处罚建议。女性例行入尚,获得提升,增加薪饷,退局后常常能领到一笔妆奁以便其婚嫁。尽管她们仅占宋代人口的一小部分,她们却是一批才华横溢、训练有素的在职女性。
册封后妃的头衔分为五品。和过去一样,这些封号反映了理想后妃的出众品质与德行。最高封衔包括贵妃、淑妃、德妃及贤妃。8昭仪、昭容这些封号自古有之,但品阶未必一成不变。9昭仪在汉代曾为最高品阶,在宋代却只是正二品之首,较最高级别的贵妃低了十一阶,而贵妃的封号在五世纪的刘宋时才出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