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创新意识
创新意识是创新的前提和关键,只有在创新意识的引导下,才可能产生创新动机、启动创新思维,从而获得创新成果。
1.创新意识的概念
创新意识是指人们根据社会和个体生活发展的需要,产生创造前所未有的事物或观念的动机,并在创造活动中表现出的意向、愿望和设想。它是人类意识活动中的一种积极的、富有成果性的表现形式,是人们进行创造活动的出发点和内在动力,是创造性思维和创造力的前提。创新意识包括创造动机、创造兴趣、创造情感和创造意志。创造动机是创造活动的动力因素,能推动和激励人们发动和维持进行创造性活动。创造兴趣能促进创造活动的成功,是促使人们积极探求新奇事物的各种心理倾向。创造情感是引起、推进乃至完成创造的心理因素,只有具有正确的创造情感才能使创造成功。创造意志是在创造中克服困难,冲破阻碍的心理因素,具有目的性、顽强性和自制性。
2.创新意识的作用
首先,创新意识促成社会多种因素的变化,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创新意识根源于社会生产方式,它的形成和发展必然进一步推动社会生产方式的进步,从而带动经济的飞速发展,促进上层建筑的进步。创新意识进一步推动人的思想解放,有利于人们形成开拓意识、领先意识等先进观念,会促进社会政治向更加民主、宽容的方向发展——这是创新发展需要的基本社会条件,且这些条件反过来又促进创新意识的扩展,更有利于创新活动的进行。
其次,创新意识是决定一个国家、民族创新能力最直接的精神力量。对国家来说,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对产业来说,没有创新就没有优势;对企业来说,没有创新就没有出路。创新意识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就企业而言,创新意识的不断培养和提升,宏观上能够明晰国有企业的战略定位,微观上能够调整企业的战略布局、实现企业制度优化。
最后,创新意识能促成人才素质结构的变化,提升人的本质力量。创新实质上确定了一种新的人才标准和要求,代表着人才素质变化的性质和方向。它输出了一种重要信息:社会需要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有开拓精神的人、有新思想道德素质和现代科学文化素质的人。它客观上引导人们朝这个目标提高自己的素质,使人的本质力量在更高的层次上得以确证。它能够激发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创造性的进一步发挥,从而使人自身的内涵获得极大丰富和扩展。
3.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创新意识
“生活从不眷顾因循守旧、满足现状者,从不等待不思进取、坐享其成者,而是将更多的机遇留给善于和勇于创新的人们。”[5]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是企业创新的决策者和组织者,对创新成功具有关键作用。勇于创新,要求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必须具有高度的创新意识,具体而言,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有发展意识、问题意识、前瞻意识和风险意识。
(1)发展意识
发展意识是创新意识的第一要素。创新意识的本质,是批判的、革命的、发展的。创新意味着发展、超越和突破。增强创新意识,首先要增强发展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指出:“只有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毫不动摇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应该是科学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思想,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才能全面增强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才能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雄厚物质基础”[6]。
首先,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永恒主题。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之所以能取得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从根本上说就是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我们要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7]。这个战略判断,是运用唯物史观基本原理,深入分析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得出的科学结论,是推动科学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依据。
其次,发展应是科学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8]。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发展的重要性没有变,发展是第一要务没有变,改变的是发展的内涵和重点。新时代发展的核心要义是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这是必须迈过的坎,每个产业、每个企业都要朝着这个方向坚定往前走。”[9]因此,无论是实现更加平衡、更加充分的发展,还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都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
创新本身是对传统的一种扬弃。要创新,就不能“画地为牢”,不能把已有的进步和成果当作是不可逾越的边界。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要勇于超越和突破,即不要自我满足,即便取得了很高成就,也要设立新目标,挑战自我、挑战极限,用积极的、开放的、上进的态度看待世界、对待未来。现实中存在一种现象:新任领导干部上任后,会想方设法去打开工作局面,会秉承新思维、采取新举措,放开手脚进行改革创新;然而,一旦通过创新打开了局面、取得了成绩后,就会或陶醉于功绩而自我满足,或居功自傲而举步不前,或坐享其成而不思进取,很难继续创新。事实上,超越和否定他人容易,超越和否定自己相当困难。已取得成功经验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尤其要注意规避这一点,应深刻理解“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时代内涵,敢于冲破传统模式和思维定式的束缚,坚持拓宽思路、务实创新,运用以人为本、质量效益、统筹兼顾等科学理念分析本企业建设形势,谋划工作。
(2)问题意识
问题意识,是指人们在认识活动中,在面对一些难以解决的、疑惑的实际问题或理论问题时,产生的一种怀疑、困惑、焦虑、探究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促使人们具有强烈的“推陈出新”意识,积极思维,不断解决新问题、化解新矛盾。
问题意识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基本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问题是事物矛盾的表现形式,我们强调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就是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客观性,就是要善于把认识和化解矛盾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10],“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11]。问题意识是人们对客观存在的矛盾的敏锐感知和认识,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思想自觉。问题是实践的起点、创新的起点。抓住问题,就能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的“牛鼻子”。纵观人类发展历史,人类社会就是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中发展进步的。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始终是推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向前发展的重要动力。
问题意识是一种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重大问题、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找出答案,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12]。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只有脑子里经常想着、带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才能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全面正确地认识问题,科学地分析研判问题,找到问题根源、抓住问题关键,从而积极精准地解决问题。同时,只有坚持问题意识,我们才能“防患于未然”。只有做好预防,问题才不会发生。也只有坚持问题意识,我们才能“知不足而后进”。当然,增强问题意识,不是横挑鼻子竖挑眼,专拣毛病,而是以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企业负责的强烈责任感、使命感,敢于担当,善于破解工作难题,团结带领整个企业奋力开创创新发展的新局面。
问题意识是领导干部精神状态的反映。问题意识彰显的是忧患意识、进取精神,展示的是积极向上、奋勇向前的工作状态。精神萎靡、意志消沉、不求进取,就很难主动去发现问题,即使遇到问题也会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因此,要勇于创新,首先要具有问题意识。[13]
(3)前瞻意识
所谓前瞻意识,就是一种超前意识。对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具体而言,就是在科学把握现实国情、社情和本企业工作实际的基础上,面向未来、着眼长远,形成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事业发展走向的清晰判断和科学预见。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具有前瞻意识,进行科学预见,是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坚持用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从战略层面观察和判断形势,把握事物发展的总体趋势和根本方向,应势而为、顺势发展、趁势而上。也就是说,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使自己的眼界能够“寂然凝虑,思接千载”,不仅具有现实的广度,而且具有历史的深度。具体而言,善于见微知著,以小见大,由近见远,由特殊见一般,从稍纵即逝的、细微的迹象和苗头上及时发现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善于在宏观上把握趋势、把握方向,在微观上抓住重点、抓住关键,把握好各种因素间的内在联系,超前谋划,趋利避害,赢得主动[14]。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前瞻意识:首先,进一步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辩证思维能力,拓展战略视野,站在推动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思考问题,既充分把握事业发展的优势和有利条件,又提前判断和应对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既考虑眼前工作,又着眼于长远和全局问题;其次,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自觉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认真而不是敷衍的、缜密而不是片面的调查研究,努力掌握第一手材料和最可靠信息,并对之进行必要的甄别、分析和取舍,为科学谋划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最后,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摒除私心杂念,冲破名缰利锁,将是否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是否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作为思考问题、进行决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成绩的重要尺度与标准。
(4)风险意识
从企业创新的角度来看,风险意识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对风险的感受、认识和由企业利益与风险间关系产生的对企业创新风险的态度。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他强调,“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了提升风险意识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忧患意识是超前意识、风险意识与情感体验的集合体。其中,风险意识在忧患意识中居于核心地位。提升风险意识,是基于新时代我国社会发展中各式各样的结构性风险问题而做出的判断。
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攻坚期与深水期,各行各业都面临着许多困难与风险相互交织的考验。以我国能源产业为例。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能源安全直接影响国家安全、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稳定。中国能源安全问题的实质是能源储备和供应结构与能源消费结构不完全匹配,且矛盾仍在不断加深。与此同时,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也正在发生变化,部分国家民粹主义兴起、贸易紧张局势加剧和贸易壁垒增加、美国在中东地区的战略收缩,在多方面对现有的能源供应格局产生影响,也给中国能源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复杂敏感的周边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15]
勇于创新,要求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应加强风险意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是党派到企业的管理者,既是经济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又是党各项方针政策的践行者。这意味着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不但要有企业家素质,更要有政治家风范,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16]。创新与风险相伴而生,领导活动领域的创新风险更大。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创新过程中,要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稳中求进,要紧密联系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和国内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只有具有自觉的风险意识,才能更好地做到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以更好地规避企业创新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当然,强调风险意识并不意味着要把风险控制在“零”的状态,不能为了追求绝对安全而不计成本地背上沉重负担,甚至顾此失彼,也不能因为包袱重而等待、困难多而不作为、有风险而躲避、有阵痛而不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应树立必胜信念,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的“总体”性思维为指导,坚定不移把国家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推向前进[17]。
主席金句
“学贵知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要创新,就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凡事要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劲头,敢于质疑现有理论,勇于开拓新的方向,攻坚克难,追求卓越。
——2013年7月17日,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考察工作时的讲话
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我们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广大知识分子要增强创新意识,敢于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敢于抢占国内国际创新制高点。
——2016年4月26日,习近平在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