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制度篇:审时顺势,以变应变 商鞅缔造一个强大到极点的政府
公叔痤是战国时期魏国的国相,对魏国忠心耿耿,病重之际,他向前来探望的魏惠王说:“我手下有一人叫卫鞅,年纪虽轻,却有奇才,希望国君把国家交给他来治理!”魏惠王听罢默然不语。公叔痤又说,“如果国君您不采纳我的建议,那就要杀掉他,不要让他到别的国家去。”魏惠王前脚刚走,公叔痤又急忙召见卫鞅,并向他道歉说:“我必须先忠于君上,然后才能照顾属下;所以先建议惠王杀你,现在又告诉你。你赶快逃走吧!”卫鞅摇头说:“国君不能听从你的意见来任用我,又怎么能听从你的意见来杀我呢?”卫鞅没有出逃。果如其所料,魏惠王离开后,便不屑地对左右近臣说:“公叔痤病入膏肓,真是太可怜了。他先让我把国家交给卫鞅去治理,一会儿又劝我杀了他,岂不是糊涂了吗?”
在魏国未受重用的卫鞅有一天听到一个消息,西边的秦国新君主登基,下了“求贤令”招揽人才,正为怀才不遇而郁闷的卫鞅于是打点行囊,西进秦国,开始其“西漂”之路。
若干年后,已经“择木而栖”的卫鞅举兵攻魏。魏使公子卬率军抵御。卫鞅俘虏了公子卬并乘势攻魏。魏军无备,遭受重大损失。魏惠王被迫割让大片河西之地向秦求和。这为秦国东出中原创造了有利条件。遭此大败,魏惠王才开始后悔当初没有听取公叔痤的建议,可惜悔之晚矣。
卫鞅本姓公孙,曾是卫国贵族,打败魏军回来以后,因秦孝公把於、商十五个邑封给了他,封号商君,所以又被人称为商鞅。他在秦国主政19年,正是借助于他的变法,秦国实现了富国强兵,从而奠定了其统一的根基。
西出秦地“霸道”治国
自以为怀揣利器、壮志未酬的商鞅看到秦国发布的“求贤令”,立即收拾行囊,西出函谷关,来到秦国。他通过秦孝公近臣景监的引荐,得以见到国君。两人一共交谈了四次。第一次,商鞅向秦孝公大谈“帝道”,也就是如何用三代圣君的办法统治国家,秦孝公对此毫无兴致,不时低头打瞌睡;第二次,商鞅向秦孝公讲解“王道”,也就是儒家提出的仁义治天下的主张,这个还是没能提起秦孝公的兴趣;第三次,商鞅开始给秦孝公讲“霸道”,终于提起了秦孝公的兴趣。如果前两次谈话还只是互相试探的话,这一次则是君臣之间的深入交流,当然,到了第四次召见,会面所谈的内容属于机密,没有人知道。二人一连谈了好几天,“语数日不厌”。想必就是通过这次长时间的秘密会谈,秦孝公终于下定决心,进行变法,并由此敲定了改革路线图。
之所以说商鞅之前向孝公说的“帝道”“王道”只是一种试探,那是因为商鞅其实对此也不感兴趣,他擅长的是刑名之学,来到秦国时,他随身就携带着李悝的《法经》。《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传说商鞅和吴起都曾师从李悝,商鞅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在那个“落后就要挨打”的年代,刚刚上台,年仅21岁的秦孝公正面对生存和发展的危机,痛感“诸侯卑秦,丑莫大焉”。他当务之急要考虑的是迅速地富国强兵,为此,甚至可以不择手段。正如商鞅对景监所言,若用帝王之道,耗时太长,况且贤能的君主,在位期间就要扬名天下,哪里能默默无闻地等待几十年、几百年来成就帝王之业呢?秦国东有三晋扼其咽喉,南面强楚虎视眈眈,随时都有被倾覆的危险。而秦偏处西陲,文化发展相对落后,又保留了游牧民族的彪悍民风,在历史上形成了崇武尚战、重功利、轻伦理等观念。儒家的礼乐制度、“王道”思想并没有传播的土壤,在商鞅之前秦国基本没有产生过有影响的思想家,儒家、道家等思想都少有市场,这样就使商鞅推行法家思想与政策时遇到的阻力相对要小。虽然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在朝堂之上,爆发了一场关于要不要变革祖宗之法的大辩论,商鞅面对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旧贵族的责难,慷慨陈词。商鞅在辩论中的表现诚然非常精彩,但比起其他六国,商鞅变法所要突破的思想藩篱要少得多。
废世卿世禄,按军功授爵
得到秦孝公的全力支持后,一天,商鞅派人在秦国首都栎阳城的南门立了一根三丈长的木棍,并宣称,如果谁愿意把这根木棍从南门扛到北门,赏十金。栎阳虽是秦国都城,但从南门到北门,也就两三公里。当时,十金相当于一个普通人家的全部财产,以如此高额的赏金募人完成如此简单的工作,围观的人都在窃窃私语,却没人接招。晌午刚过,商鞅又加价了:还是这根木棍,还是从南门扛到北门,赏五十金。好半天,终于有个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把这根并不沉重的木棍扛到了北门,这人果然得到了高达五十金的奖赏。商鞅策划的这场南门徙木,就是在向老百姓传递一个信号:推行新政绝不是儿戏,令出必行,有功必赏,有禁必止。经过此事之后,商鞅拉开了变法的序幕。
公元前356年,商鞅被任命为左庶长,开始了第一次变法。这次改革的核心是“农”与“战”。农,就是发展农业生产,非农不足以富;战,就是强兵,非战不足以强,甚至不能自保。为此,商鞅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以鼓励农耕和征战。
商鞅变法以前,秦国保留着那种凭借“龙生龙、凤生凤”的寄生性世袭特权传统,而商鞅则规定只有具有军功的人才能得到爵位,依爵位定尊卑等级。军功授爵制一共分为二十个等级。普通士卒积累军功可以获得相应爵位,并依据爵位得到田宅。法令规定,普通士卒凡是能够杀敌获得甲士首级一颗的,可赐爵一级、田地一顷、宅地九亩,并赐予奴隶一人,而且可以担任军队或朝廷的官员。获得爵位者,还可以免除劳役和用爵位抵罪,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敌人两个首级,家中坐牢的亲人就可以获得自由,做奴隶的家人就可以变为平民。
秦军功爵制还规定,根据爵位高低,可享受不同标准的“传食”待遇。秦代官吏出差,都要住在官办的传舍(招待所)里。传舍对于住宿的各级官吏及其随员,根据有爵无爵和爵位的高低,供应不同标准的伙食。这个规定当时叫作《传食律》。同样在军队生活中,爵位不同,士兵的伙食标准也不一样。根据《睡虎地秦墓竹简》,三级爵位的士兵,伙食标准每天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各一盘;两级爵位的士兵只能吃粗米;没有爵位的大约仅能填饱肚子。
经此变化,秦国建立了一个以军功等级制为基础的社会,宗室若无军功,不得列为贵族;普通民众则可以凭军功得到荣华富贵。“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只要奋勇杀敌,身处底层的人们就可以获得爵位、田宅、官职,甚至是免役、免罪的特权。“军功”成为人们改变命运的途径,在爵位和特权的诱惑下,秦国百姓听说要打仗,就像饿狼见到肉。本来秦国就有尚武的传统,军功授爵制更使秦国变成了一辆战争的推土机,缔造出了一支令山东(崤山以东)六国闻之胆寒的虎狼之师。
奖励农耕、什伍连坐
有人认为,商鞅变法的目的,就是要把秦国民众统统变成两种人,一种是农民,另一种是战士。他以农业为“本业”,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而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
为发展农业,先要挖掘人力,然后再用人力去尽掘地力,为此商鞅颁布了《分户令》,即家里有两个以上儿子(成年)却不分家的,赋税翻倍。通过加倍征收赋税来强制推行以一夫一妻及其未成年子女构成的小家庭。通过析分民户,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成为秦国社会最小的组成单位,这样就形成了大批的个体小农。他的第二次变法更为严苛,即父与子、兄与弟只要在同一房屋内居住均属违法行为。
《分户令》除了有利于土地开发、增加国家税收、扩大兵源之外,还为编订户籍、实行什伍连坐制度创造了条件。商鞅为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建立起了一套基层什伍组织和治安联保制度。他把秦国居民按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一什的形式编订户籍,并严禁社会斗殴。居民登记名籍之后,要承担国家的赋役义务。为躲避赋役而脱籍逃亡者,被视为有罪。在此基础上形成相互告发和同罪连坐的制度,一个编制里的百姓,若有人逃亡或犯法,其他人不向政府告密,会被株连腰斩。不独邻里之间,夫妻、父子之间也负有检举揭发的义务。据《睡虎地秦墓竹简》的秦律规定:丈夫行盗,妻、子知情,并共享所盗之物,妻、子与丈夫以同罪论处。反之,如丈夫犯罪,妻子在案发前主动告密,则妻子的嫁妆可以不被没收。“连坐法”不仅用于百姓之间,也同样用于军队中。在战争中,五人为一伍,如果一人逃亡,其他人将受到处罚。他还限制人口迁徙流动。当时秦国人丁稀少,民众自由迁徙,如果是迁到秦国境外,必然会使秦国国君治下的民众减少,民众减少必然会影响农业生产。因此商鞅制定法律,不管去哪里,都要官府出具身份证明和通关文书。旅客住宿要有官府凭证,客店收留没有凭证的旅客住宿,主人与“奸人”同罪。
商鞅一方面限制秦国人口外流,另一方面招徕地少人多的“三晋”之民来秦国垦荒,为此他制定“徕民”政策。他规定:三晋民众来秦国定居,就有地有房,三代免除徭役,不用参加战争。让秦国人当兵打仗,新来的人种田解决粮食问题,从而解决了秦国的兵源和粮食问题。
商鞅在“重农”的同时,却大力抑制商业。他认为,除了农耕和作战,其他如商贾、隐士、学者、游士、手艺人等职业,对国家都是有害的。国家要富强,就必须打击商人,全面取缔商业。商人是游民,来往四方,以追逐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虽然可以使经营者致富,但对国家却有很强的腐蚀性。原本在家里踏踏实实种地的农民,要是看到商人经商致富,就会荒废本业,这就动摇了以耕战为核心的基本国策。是故,商鞅对商人无情打击。
商鞅认为,仁义不足以治天下,法令是民生、治国的根本。只有法令昭彰,刑罚严明,才能稳定社会秩序,使政策得以贯彻。他还认为,人民弱势,国家就强大,人民强大,国家就弱势,所以治理有方的国家一定要使人民处于弱势。所以他“燔诗书而明法令”,用以耕战为内容的法治教育代替“先王之教”。
铁腕行新法,刑也上太子
商鞅的变法法令在“徙木立信”之后出台,他也确实以雷霆万钧的铁腕手段来执行新法。在商鞅看来,要震慑民众,使他们不敢触犯朝廷的法律,必须轻罪重刑。用重刑来惩罚犯轻罪之人,以此来加强刑罚的威慑作用。据载,当时一天之中在渭河边行刑的囚犯就多达七百余人,渭水被染成红色,号哭之声震天动地。严密而残酷的法律一时间令国民难以接受。新法推行一年间,前来国都上书反对者数以千计,一时间形成一股强大的反变法风潮。商鞅对孝公说这些人都是扰乱教化之民,将他们全部流放到边关。后来,在奖励耕战中尝到甜头的秦民有人称赞变法,结果也被商鞅抓起来全家流放边关。商鞅认为,人民要做的就是不折不扣地执行法令,不应该对新法说三道四,哪怕是赞美的声音。
历来改革遇到的最大阻力都来自既得利益集团,商鞅的爵制改革,无疑是动了世袭贵族的“奶酪”。新法颁行一年后,太子犯法。这显然是旧贵族不甘心放弃特权,企图阻挠变法。商鞅为了维护法令的严正,认为太子犯法,也必须严肃处理。但因太子是未来的国君,无法直接对其施法,便对太子太傅公子虔处以刑罚,对太子太师公孙贾处以黥刑。黥刑是古代的一种肉刑,在犯人面部或额上刺刻后涂上墨炭,作为犯罪的标志。又过了几年,公子虔再次触犯新法,又被依法处以劓刑。劓刑就是割去犯人的鼻子。在当时人的观念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肉刑是对先人的大不敬,是莫大耻辱,因此有“刑不上大夫”的规定,对贵族豁免肉刑。但商鞅认为,“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如果想要顺利推行新法,必须先拿太子开刀。公子虔受刑之后,因受辱而八年杜门不出。
几次事件后,再也没有人敢议论、触犯新法,新法在全国顺利推行开来。三年后,变法成效初步显现。史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公元前350年,秦国迁都咸阳,咸阳位于沣水和渭水交汇之处,“据天下之上游,制天下之命”,是控制东西交通的重要通衢。秦迁都于此,志在向东扩张。升任为大良造(相当于丞相地位)的商鞅又以迁都为契机,启动了第二次变法。
这一次的变法废除了井田制,掘开阡陌(就是田间的大路)封疆,实行土地私有,并允许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当时的秦国土地空旷,百姓耕地更受阡陌封疆的限制,变法之后,只要百姓有劳动力,便可开垦荒地,进一步发展了秦国的农业生产。其次,进一步推广县制,县直属中央政府,与属于封君的封邑不同,商鞅把原本分散的小乡、邑、聚等自然聚落,按照大致相当的规模编制在一起,设立地方行政组织——县。全国共设置31县。县设县令,掌管一县行政,县尉掌管军事。经过商鞅变法,秦国成为各个诸侯国里第一个彻底实行县制的国家。县制使分封制下分散的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有利于秦国将全部力量汇聚在一起,使秦国形成了巨大的动员能力。商鞅还颁布统一的度量衡标准,统一了斗桶、权衡、杖尺,颁发了标准的度量衡器。
商鞅变法使秦国成功崛起,成为战国时期的一大强国,他创建的法律制度最为严整并且坚持得最为彻底,从而改变了战国的格局。在商鞅变法以前,各国也都进行了不同的变法,新法也参考了其他各国变法的既有成果,实行法治、重农业、奖军功、废特权等内容,在当时的魏国、齐国、赵国都有不少实践。如魏国李悝在政治上主张废止世袭贵族特权,主张选贤任能,赏罚严明;在经济上也鼓励农民增加生产,保护农民积极性;推行以法治国,制定一系列法律规范,形成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等。又比如,晋国的赵鞅主政时也明确提出废除特权,以军功定爵的思想。而源于齐国的《管子》一书就明确提出了“以法治国”的思想;春秋时期的郑国子产主政时,也有以法治国的实践,并最早将法律铸在鼎上。在中央集权方面,楚国比秦国更早实行县制。这些政策,为什么唯独在秦国取得了重大的成果呢?一方面,这得益于秦孝公对商鞅变法的坚决支持和商鞅坚持到底的精神;另一方面还在于商鞅变法对魏、齐、赵等国的变法实践进行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创新,改革得更彻底,从而大大超越了魏、齐、赵等国。
商君虽死,秦法未败
商鞅的变法虽然容易在短期内奏效,但国家政令的贯彻实行,若仅仰仗予富予贫、予贵予贱和施用严刑峻法的权力,具有极端功利主义的性质。司马迁《史记》为商鞅立传,不讳言他的政绩,却对他的为人为政颇有微词,批评他“刻薄”“少恩”。现代有学者认为商鞅变法“为秦国缔造了一个强大到极点的政府、一个萎缩到极点的社会以及一群沉默到极点的个人”。
商鞅也通过变法和战功为自己赢得了荣耀,成为拥有15座封邑的商君,但就在他如日中天之时,突然来了一个不速之客——赵良。赵良和商鞅进行了一次长谈,指出他一味崇尚暴力和严刑苛法,完全排斥传统道德,炫耀权势,这必然给自己积累怨恨,带来后患,莫不如现在放弃权力,归还15座封邑,并劝说秦王多做好事,或许能安全一些。但商鞅哪里听得进盛世危言,依旧我行我素。
就在这次谈话五个月后,秦孝公死去,太子即位,即秦惠文王。秦惠文王的老师就是那个被商鞅整得很惨的公子虔,他立即举报商鞅谋反。一朝天子一朝臣,商鞅尽管已经是贵为拥有15座封邑的商君,但在讨厌他的新君主面前,也只能仓皇出逃。他先逃到老东家魏国,商鞅的地位有一半是踩着魏国上来的,魏国人早已把他当作敌人,拒绝收留他,商鞅无奈只好折回秦国,他在逃亡途中,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旅馆。商鞅欲匿名投宿。旅馆前台的工作人员以无证件为由,严肃地警告商鞅:
“按照商君制定的法律,如果接纳没有身份证件的客人住宿,我就要负连带责任。”商鞅听罢,仰天长叹:“没想到新法的弊病,竟然把我弄到这般田地呀。”最后走投无路的商鞅回到封地,组织手下门客造反,这反倒坐实了公子虔等人的指控。这支于仓促之际组织起来的乌合之众的结果可想而知,商鞅兵败,被杀于郑国黾池(今河南渑池)。其尸身被带回咸阳,秦惠文王又下令处以“车裂之刑”。
虽然商鞅被处死,但“商君虽死,秦法未败”,他打造出了一个雄心勃勃、强大富有的秦国,完成了为秦帝业奠基的历史任务。
(作者:黄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