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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变量
变量的值可以变化,Python的变量不需要声明,通过赋值即可创建变量。
3.1.1 变量命名
变量的命名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 变量名可以由字母、数字和下画线组成。
● 变量名的第一个字符必须是字母或者下画线“_”,但不能以数字开头。
● 尽量不要使用容易混淆的单个字符作为标识符,如数字0和字母o,数字1和字母l等。
● 变量名不能和关键字同名。
在Anaconda Prompt中输入import keyword查看Python的关键字,如图3.1所示。
图3.1 Python的关键字
● 变量名区分大小写,myname和myName不是同一个变量。
● 以双下画线开头的标识符是有特殊意义的,是Python采用特殊方法的专用标识,如__init__()代表类的构造函数。
例如,a123、XYZ、变量名和sinx等符合变量的命名规则。
Python中,单独的下画线(_)用于表示上一次运算的结果。
例如:
下面的变量命名不符合变量命名规则,导致语法错误,如图3.2所示。
图3.2 不符合变量命名规则导致语法错误
3.1.2 变量引用
Python中的变量通过赋值得到值。
【例3-1】变量引用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