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产业史话:185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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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群雄竞起的“春秋”时代(下)

引言:窥视拖拉机的汽车巨头们

从机械学的角度看,汽车和拖拉机的结构十分相似。因此,汽车企业在事业成功后将业务扩展到届时急需的农用拖拉机上,也是顺理成章的。

从拖拉机的百年发展史来看,汽车企业蜂拥进入拖拉机行业的势头,大约有两次高潮:

第一次高潮是20世纪初,各工业化国家纷纷开始农业机械化。1903年创立美国福特汽车公司的亨利·福特,早在1907年就研制出他的第一台试验拖拉机;德国奔驰公司首次接触拖拉机也是在1907年;大约在1910年,法国雷诺公司开始研制试验拖拉机;1913年,德国戴姆勒汽车公司也已涉足摩托犁。特别是,亨利·福特于1917年在装配流水线上大批量生产拖拉机,大获成功。受其鼓舞,一批著名的轿车制造商纷纷跟进,成了进入拖拉机行业中一支重要的方面军。在美国,1908年创立的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紧随福特汽车公司之后,于1917年进入拖拉机领域。美国另一个重要的汽车投资商约翰·威利斯也于1918年开始拖拉机制造;在欧洲,1898年创立的法国雷诺汽车公司,1905年创立的英国奥斯汀汽车公司,以及1899年创立的意大利菲亚特汽车公司均于1919年相继生产出农用拖拉机。德国戴姆勒汽车公司于1921年推出犁耕拖拉机,德国奔驰汽车公司也于1923年进入拖拉机领域。

第二次高潮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战后农业经济的恢复急需大量拖拉机。其实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尚未停歇之时,美国吉普越野车厂已在1942年开始探讨吉普车农用试验,1943年瑞典沃尔沃公司已与人合作制造拖拉机。英国康梯商用车公司于1948年,德国曼公司于1952年,英国不列颠汽车公司于1954年,德国保时捷公司于1956年,美国怀特汽车公司于1960年均先后进入拖拉机市场。此外,还有早已进入拖拉机行业后来是载货汽车制造商的奥地利斯太尔公司。意大利菲亚特公司和法国雷诺公司,虽然在第一次高潮中已涉足拖拉机,但它们在全球拖拉机市场上崭露头角,还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

这些汽车巨头们的拖拉机征途却大不相同。有的成了拖拉机历史上重要的拖拉机品牌(如福特、菲亚特、雷诺),一直生存了大半个世纪,在拖拉机百年发展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的坚持了二三十年而无明显建树,最后放弃了这一多元化的努力;有的在尝试后发现事情不像想象的那样,及时“割肉清盘”,成了拖拉机行业的匆匆过客。即使是福特、菲亚特、雷诺这些名字,作为拖拉机品牌今天也已基本消失了。作为拖拉机品牌的福特、菲亚特已被“纽荷兰”所覆盖,而作为拖拉机品牌的雷诺已被“克拉斯”所替代。

不管如何,这些汽车巨头们对拖拉机行业的热情以及它们对拖拉机行业的技术影响和技术溢出,对提高拖拉机传动系、转向行走系、冲压覆盖件以及电器等部件的技术水平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值得拖拉机行业感激和怀念!

关于汽车企业特别是轿车企业进入拖拉机行业兴废成败的思考,也引起一些研究人员的兴趣。一种有一定说服力的看法是,虽然轿车和拖拉机产品的机械形态十分相似,但是产品的经济形态是不同的,轿车是生活资料,拖拉机是生产资料。因而,从产业经济学的角度看,轿车企业和拖拉机企业在市场形态、客户群身份、服务需求、批量大小、生产方式、外协供应特征、产业集聚程度等经济形态上,均有相当大的不同。一个轿车企业如欲进入拖拉机行业,需要把拖拉机业务看成独立的战略项目,专人专心,认真研究拖拉机市场、拖拉机技术、拖拉机生产的特点,才有可能占领这一领域。汽车巨头大多资金雄厚,技术先进,但在资金、技术、市场三要素上,最重要的是市场,是如何熟悉客户要求,如何赢得客户信任,如何把握市场趋势。如果只是把拖拉机业务当成“搂草打兔子”式的顺手牵羊,那往往就很难有所斩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