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美国贝斯特履带拖拉机
在履带拖拉机发展史中,美国人本杰明·霍尔特和丹尼尔·贝斯特是杰出的先驱。1925年,他们的后辈分别掌管的霍尔特制造公司和贝斯特拖拉机公司合并成著名的卡特彼勒拖拉机公司。此时两位先驱均已过世,但是由于他们里程碑式的贡献,卡特彼勒公司一直把这两位先生推崇为公司实际的创始人。
丹尼尔·贝斯特(Daniel Best,图3-3)生于美国东部俄亥俄州,比本杰明·霍尔特年长11岁,很早就以冒险家、发明家和企业家的声誉为行业所知。但是进入履带拖拉机领域,他比本杰明·霍尔特晚些。
图3-3 丹尼尔·贝斯特
1839年,丹尼尔·贝斯特举家西迁至密苏里州,父亲在那里建了一座锯木厂,以伐木来为移民建造房屋。丹尼尔·贝斯特童年在此度过,他产生了对伐木和机械的兴趣。1847年,他的家庭又移居爱荷华州从事农业。丹尼尔·贝斯特渴望冒险,1859年,21岁的他和兄弟一道参加马车队西征,作为牛仔和枪手被人雇用,前往美国西海岸的华盛顿州。
像许多美国人一样,西部之行改变了丹尼尔·贝斯特的一生。西进路上并没有他想象的浪漫,他们开始和印第安人战斗,后来又帮助印第安人。途中,丹尼尔·贝斯特想走自己的路,曾开过金矿,后来又在锯木厂干活并建立了自己的锯木厂,但均不太成功。
他在自己的锯木厂中发生过事故,失去了三个手指,这改变了他的人生。他移居加利福尼亚州后,在兄弟的农场干活。正如他后来调侃时所说的,“用手不方便,只好用脑袋工作”,开始了他作为发明家的生涯。前后43年间,丹尼尔·贝斯特取得41项专利,覆盖了从洗衣机到谷物收割机的多个领域。
他的第一项发明是轻便的谷物清选和分离机,1871年在加利福尼亚州展览会上赢得他的第一个奖励,该机在销售上取得了成功。在生产清选机的同时,丹尼尔·贝斯特试验在联合收割机上装上他的受欢迎的清选机。1885年,他售出了第一台马拉联合收割机,能够收割、脱粒、清选和装袋,比人工操作节省大量时间,在农业界引起震动。该机由20匹马拉动,气势恢宏(图3-4)。马拉联合收割机虽然不是由丹尼尔·贝斯特或本杰明·霍尔特发明的,但俩人都对联合收割机的初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图3-4 贝斯特马拉联合收割机
丹尼尔·贝斯特看到牵引收割机的蒸汽拖拉机需要改进,他开始涉足蒸汽拖拉机。1888年,他购买了某种蒸汽拖拉机的制造专利,通过改进,于1889年推出他的第一台单前轮双后轮蒸汽拖拉机,该机功率为110hp,质量为19t(图3-5)。这种拖拉机在两年之内卖出25台。
图3-5 贝斯特蒸汽拖拉机在拖运货物
因产品可靠,他收到越来越多的来自世界各地的订单,丹尼尔·贝斯特每年能销售40万美元的机器。1896年,他研发了自己设计的第一台汽油拖拉机。
当时,霍尔特制造公司是贝斯特产品的承造商和经销商。1908年丹尼尔·贝斯特控告本杰明·霍尔特专利侵权,当本杰明·霍尔特买下加利福尼亚州的贝斯特制造公司,并且让丹尼尔·贝斯特的儿子克拉伦斯·贝斯特(Clarence Best)继续担任公司主管后,侵权控告得以调解解决。这时丹尼尔·贝斯特已70岁。
两年后,克拉伦斯·贝斯特成立了自己的贝斯特(C. L. Best)汽油牵引车公司,制造20~80hp汽油轮式拖拉机。1913年年初,公司宣布生产新的“C.L.B”75hp履带拖拉机(图3-6),带有前置导向钢轮,采用“Tracklayer”(履带车辆)商标。这比霍尔特公司第一台使用“Caterpillar”(毛毛虫)商标的履带拖拉机晚了9年。有趣的是,Tracklayer这一正规名称没有流行,反而是Caterpillar这一戏谑名称后来成了“履带车”的同义词。
图3-6 贝斯特75型履带拖拉机
贝斯特履带拖拉机的特色有:可摆动履带装置减轻机架振动;使用比霍尔特履带拖拉机更多的锰钢、铬钢、铬镍钢、钒钢;用户多付50美元可延长履带保用期一年。1915年,在霍尔特公司生产全履带拖拉机两年后,贝斯特汽油牵引车公司也生产了取消导向轮的全履带拖拉机。1916年,克拉伦斯·贝斯特买回父亲卖给本杰明·霍尔特的加利福尼亚州老厂,并迁回该地生产。到1916年11月,每周有5台履带拖拉机出厂,轮式拖拉机停产。
1925年,贝斯特汽油牵引车公司改名为贝斯特拖拉机公司(C.L.Best Tractor Co.),并与霍尔特制造公司合并,组成卡特彼勒拖拉机公司。贝斯特拖拉机公司的工厂成为卡特彼勒拖拉机公司的第一个总部,而克拉伦斯·贝斯特成为新公司的第一任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