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美国的蒸汽耕作机械
美国的蒸汽耕作机械主要是农用蒸汽牵引机动车和一些铧式蒸汽犁,这两种机械在美国有时也被统称为蒸汽犁。在美国,极少使用蒸汽绳索牵引犁。
1853年,约瑟夫·福克斯在宾夕法尼亚州演示了他的专利蒸汽犁。在1833年以收割机设计而闻名的奥贝德·赫西(Obed Hussey),于1855年展示了他的蒸汽犁。但推向市场并不成功。
在19世纪的美国西进运动中,淘金热带动了采矿业的兴起,采矿人口剧增,刺激了西部农牧业的发展。为满足需要,仅加利福尼亚州的耕地就从1852年的11万多英亩增加到1855年的46万多英亩(1英亩=4046.856m2)。1861年4月,美国南北战争爆发;1865年4月,战争结束。美国南北战争维护了国家统一,废除了奴隶制度,促进了资本主义发展。在战争期间的1862年5月,美国总统林肯颁布宅地法,允许耕种西部土地5年的农民在缴纳10美元证件费后,获得160英亩土地的使用权。在19世纪后半叶,耕地扩大的客观需求和欧美工业革命的技术基础,构成美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两个翅膀。
据美国农业委员会1869年的报告,早在1833年11月,美国南卡罗莱纳州的贝林格(E. C. Bellinger)取得了美国第一个蒸汽绳索牵引犁的专利。美国南北战争后,某些从英国进口的蒸汽绳索牵引犁开始在美国与加拿大的大块农田中使用,但它们不太适应广袤起伏的美国中西部田野及其耕作组织方式。大约从1860年起,美国开始使用蒸汽牵引机动车,它们成了美国蒸汽耕作机械的主要形式。
1869年,原来生产锯木机、脱粒机等机械的尼科斯与谢巴德(Nichols & Shepard)公司进入蒸汽牵引机动车领域。它是美国蒸汽牵引机动车的主要制造商之一。该公司由约翰·尼科斯(John Nichols)和查尔斯·谢巴德(Charles Shepard)于1848年在美国密歇根州建立。后来,查尔斯把自己的股权转给了弟弟——在加利福尼亚淘金未果、爱动脑筋又懂机械的大卫·谢巴德(David Shepard)。该公司生产的牵引机动车很可靠,因而在美国、加拿大难耕的大草原中流行(图1-20)。但是很可惜,在20世纪初蒸汽牵引机动车向汽油拖拉机转变的过程中,该公司对这一新技术转变反应迟缓,丧失了其在行业中的重要地位,最终在美国大萧条的1929年被美国奥利弗(Oliver)农业装备公司全资收购。
图1-20 尼科斯与谢巴德蒸汽牵引机动车
1869年,后来在拖拉机行业中卓有名气的凯斯(J. I. Case)公司也研制了前轮马拉转向、后轮驱动的蒸汽牵引机动车,仅使用带传动输出动力。1878年,凯斯研制了完全自走的蒸汽牵引机动车(详见本章“美国凯斯蒸汽牵引机动车”一节)。
1875年,位于俄亥俄州生产蒸汽压缩机、火车头等产品的库珀(C. & E. Cooper)公司采用乔治·罗杰斯(George Rogers)的专利,制造了马拉转向蒸汽牵引机动车(图1-21)。库珀公司由查尔斯和伊莱亚斯·库珀(Charles & Elias Cooper)兄弟于1833年成立,靠铸造起家,后生产固定和轻便蒸汽机。1883年,公司制造出能自己转向的蒸汽牵引机动车。到1886年,全美国有超过1000台库珀农用蒸汽机动车在使用。库珀公司历经100多年历史并存在到现在,所有者和公司名称几经演变,主业已转移到其他产业。
图1-21 库珀蒸汽牵引机动车
1885年,于1881年成立的位于密歇根州的埃德温斯(Advance)脱粒机公司开始生产蒸汽牵引机动车(图1-22)。1895年,位于印第安纳州生产玉米剥粒机和马拉脱粒机的儒米里(Rumely)公司将产品扩展到蒸汽牵引机动车。儒米里公司由梅拉德·儒米里(Meinrad Rumely)于1887年建立。儒米里公司最有名的产品是其于1909年生产的Oil Pull煤油拖拉机。1915年,儒米里公司与埃德温斯公司合并组成埃德温斯儒米里公司。1931年,该公司被美国轮式拖拉机制造商艾里斯查默斯(Allis-Chalmers)公司接管。
图1-22 埃德温斯蒸汽牵引机动车
1888年,明尼苏达州的明尼阿波利斯脱粒机械公司(Minneapolis Threshing Machine Company,简称MTM)开始生产蒸汽牵引机动车。1893年,MTM制造的胜利(Victory)牌脱粒机械和蒸汽机动车(图1-23)在芝加哥世界博览会上赢得奖牌。该公司在1929年与该地另两家公司合并组成美国轮式拖拉机制造商明尼阿波利斯莫林(Minneapolis-Moline)动力机具公司。
图1-23 MTM蒸汽牵引机动车
1889年,加利福尼亚州的贝斯特(Best)公司也开始生产蒸汽牵引机动车。两年内,贝斯特公司销售了25台蒸汽牵引机动车,机动车的额定功率为110马力,质量为19t。1902年,贝斯特公司的产品还销往了夏威夷和俄罗斯。1890年,加利福尼亚州生产马拉联合收割机的斯托克顿(Stockton)车轮公司制造了试验蒸汽牵引机动车(图1-24)。该公司于1892年改名为霍尔特(Holt)制造公司。贝斯特公司和霍尔特公司是著名的履带拖拉机制造商卡特彼勒(Caterpillar)公司的两个源头(详见第3章“美国贝斯特履带拖拉机”和“美国霍尔特履带拖拉机”两节)。
图1-24 斯托克顿蒸汽牵引机动车
1891年,伊利诺伊州的艾弗里(Avery)公司开始制造蒸汽牵引机动车。第一批蒸汽牵引机动车采用顶置发动机,既用牵引杆又用带轮工作。后来,公司对蒸汽牵引机动车进行改进,改进后的下置发动机的蒸汽牵引机动车相当成功(详见第2章“美国艾弗里拖拉机”一节)。
1851年,铁匠威廉·布朗(William Brown)在密歇根州成立厄普顿(Upton)公司。19世纪90年代,布朗出售了他的股份,公司改名为珀特休伦(Port Huron)公司。在1899年或之前,公司已生产蒸汽牵引机动车。这时的美国处于经济低迷期,公司几次面临破产。1928年大萧条前夕,公司被清算后倒闭。
在19世纪70年代后期,美国农民购买蒸汽牵引机动车的数量已取得可喜进展。1890年美国生产了约3000台蒸汽牵引机动车。1900年前后,美国30多家公司一年制造了约5000台大型蒸汽牵引机动车,这些蒸汽牵引机动车比早期的都有了很大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