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是无形资产的权益
IP是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的英文缩写,因此,IP的本质是无形资产的产权与收益权。下图是知识产权所涵盖的基本领域。
由于本书探讨的是文化而非科技,所以,是介绍A版权类(文化产业的原创内容)、B商标类(各行各业的商业标识)和D个人或组织的自然权利这三类无形资产的权益及发展。
10多年前,我从广告营销业转入动漫圈的时候,“IP”这个概念还没什么人提。在那个时候,动漫就是动漫,文学就是文学,影视就是影视,游戏就是游戏,营销就是营销,品牌就是品牌,旅游景点就是旅游景点,各行业彼此隔离,虽然彼此之间似乎有某种共性,但没有人想到用一个IP概念将它们整合在一起。
前几年爆发了一场IP热潮,极大地改变了国内的文化娱乐商业生态。而有趣的是,在这场热潮中,对IP概念的认知,不同行业的人是相当不同的。
在影视行业,对IP的定义往往比较狭隘,主要就是指热门网络内容,然后用来改编成IP影视。这种观念造成的问题是,当这种所谓IP影视的效果远不如吹嘘的那样神奇时,就转变成对IP的质疑和谴责。
而在影视行业之外的各个产业,对IP的理解反而更到达本质:
各种不同产业开始形成一种共识——IP是任何有文化沉淀价值的、有商业持续开发能力的无形资产,无论这个IP是一部影视剧、一部动漫、一个形象,还是像故宫这样的经典文化系统。这一理解显然更积极、更符合IP是无形资产权益的本义。
于是,在整个中国文化+商业生态基础上,出现了这样的整合趋势:用一个IP概念,将文创、影视、动漫、游戏,与品牌营销、文旅、商业、设计、个人、潮流时尚等充分串联在一起,这就是泛IP时代。
在泛IP时代,这些不同的细分行业都被纳入IP大产业链条上来,各自不再是一个个孤岛,而是通过跨界联合,产生了新的价值升级。
这是一种新的思考模型,我称之为“IP思维”。而本书的宗旨就是:
以IP思维,
重新定义IP的孵化方式,
找到超级IP的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