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的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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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小时候,姥姥跟我讲,在大旱之年,官府和富人会提供舍饭,也就是为饥民免费供餐,这是我对慈善公益最初的认识。我在童年和少年时期,并没有参与过这样的活动,也没有接受帮助的经历。因为在我成长的整个时期,我们都处在一个“国家社会”之中。1989年10月,我在电视上看到了“希望工程”的消息,知道了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这是我第一次了解到中国慈善公益组织,那时我还不认识徐永光先生。虽然知道了“希望工程”,但在慈善和公益方面,我仍然是一个“文盲”。1990年,我前往德国学习,课程中有一个专题讲的是“民间社会”(CivilSociety),这个概念对于像我这样来自“国家社会”的人来说,非常陌生。记得当时我向老师提了一个问题,公益组织做了这么多事,那政府做什么呢?后来,我前往荷兰学习,假期时,一位荷兰同学邀请我到农民家中做志愿者,她解释道,就是帮助农民收获农作物,住宿免费,还给提供早餐和午餐。假期里没什么事情,我自然是一口答应下来,于是这位同学便带我去了荷兰的一个家庭农场。在这里,我的主要工作是摘豆角和西红柿,食宿全免,省了我很多钱,还让我了解了荷兰的农场生活,我自然感到非常高兴。晚上的时候,我和二十多个志愿者住在一个上下铺的房间里,卫生间和浴室是公用的。这便是我第一次当志愿者的经历。我当时不懂为什么参与这样的活动会被称为志愿者,我去做这样一件事儿,真的是为了省一点钱。我问那位同学做这样的事情有什么意义,她说,这是由一个农民互助组织搞的公益活动,目的是为经济有困难的农户提供帮助。因为经济状况较差的农户没有钱雇用工人帮助他们在农忙时收获农产品,所以这个农民互助组织会招募一批青年学生作为志愿者。有一次在德国,我和几位年轻朋友喝啤酒,他们提到明天是“牺牲日”,所以今晚要少喝一瓶,明天把这瓶啤酒的钱捐出去。我问在座的其他几位朋友,都纷纷回答他们也会捐。就这样,慈善和公益开始进入我的脑海里。

我回国后开始在研究和实践中介绍我在欧洲学习的东西,其中,民间社会、性别与发展、参与式发展等议题,都是我那个阶段工作的重要内容。80年代末期以后,大量的国际民间组织进入中国,如福特基金会、救助儿童会、世界宣明会、德国明爱和乐施会等。这些民间组织在中国需要一些既懂外语又懂西方发展理念的人协助他们开展项目,我从那个时候开始,便为许多国际民间组织在中国的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同时也为国际多边发展组织以及双边组织提供技术支持,所以我曾经将自己称作“发展掮客”。应该说,我对慈善公益的理解和认识都受到了西方概念和框架的影响。我当时所在的单位是由联邦德国和中国政府共同支持的双边合作项目的机构,叫北京农业大学中德综合农业发展中心(CIAD)。在德国专家的支持下,我和同事们系统地接受了发展实践的训练,分别在发展项目规划、项目检测、项目评价和培训等多个方面为国际组织提供支持。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是自负盈亏的,所以很多国际组织将我们看作是“NGO”。我记得当时福特基金会的驻华代表托尼·赛奇先生对我说,他认为我们可以逐渐发展为一个独立的智库型和实践型的农村发展机构。当然,后来我们决定发展成为一个大学的学院,托尼·赛奇依然给了我们很大的支持。那时候有位来自英国的先生叫尼克·杨,他的夫人是救助儿童会驻中国的代表,他当时正在编辑《中国发展简报》,我记得我曾帮助他编辑了一份中国“NGO”名录,我所在的单位也被收录其中。在大量国际民间组织进入中国的大潮中,我由一个对慈善公益非常陌生的人,逐渐成了一个深受西方民间社会思潮影响的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以“西方的地方专家”自居,漫游在各种国际组织与中国的机构之间。

20世纪90年代初,何道峰先生接手中国扶贫基金会,我和他是原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的同事。我分配到研究室的时间比他晚,那时他已经是一位有影响力的政策专家了。他接手中国扶贫基金会后,请我一起做点工作,所以我也断断续续、非正式地参与了一些工作。这是我真正了解中国民间组织的开始,何道峰先生也算是我进入慈善公益领域的领路人。90年代末,我在宁夏盐池开始从事农村社区发展的实践工作,当时我们项目的合作方是宁夏盐池县科委下设的治沙工作站。工作站有一位非常能干的研究人员,叫龙治普,在与他合作的过程中,我们逐渐把这个治沙工作站发展成宁夏第一个民间组织,该组织现在已经成了中国西部地区普惠金融领域非常有影响力的民间机构,也是我个人亲自参与策划并长期支持的民间组织。在此过程中,我开始思考中国民间组织的发展问题。

在那段时期,我还结识了著名的民间环保人士廖晓义女士。彼时,她刚从国外回来,致力于民间组织的环保行动,成立了地球文化村。我在单位里为她提供了多年的工作空间,也不断与她探讨民间组织的发展。那个阶段最大的难题是民间组织没有办法注册,而廖晓义的地球文化村是在工商局注册的,因此她不得不与工商管理部门协调税费问题,好在那时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大家对吸引外资、引进西方先进管理理念持积极态度,所以基本上也都能在“灰色地带”展开活动。

这些经历一方面让我开始认识中国现代的慈善公益,另一方面也让我不断产生民间组织发展的制度性困惑。今天民间组织的法律环境已经完全不同以往,慈善公益法和相关政策都已非常完备,这也得益于那个阶段许多民间公益人士的实践和各种政策的倡导和呼吁。90年代末,国际计划(Plan International)驻华代表迈克菲先生找到我,希望我能帮他们解决在华工作的合法地位问题。整个90年代,国际民间组织在华的工作都处于一个法律地位的模糊状态。除了关怀国际(CareInternational)与当时外经贸部的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签署过双边协议,与国际多边和双边组织享有同等待遇之外(如享受免税),大多数的国际民间组织多是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签署项目合作协议。这种协议无法享有多边和双边组织的同等待遇。迈克菲先生找到我后,我与陕西省政府共同探讨,设法为国际计划在陕西提供更为稳定的工作环境。陕西省政府依托陕西省妇联与国际计划签署了协议,这个协议虽然不能等同政府间的协议,但在陕西省政府的支持下,国际计划在陕西的工作获得了一个相对稳定和优惠的环境。这些工作的经历让我开始对国际民间组织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等议题有了认识。

也是在90年代末期,曾经在中国青少年基金会工作的崔玉女士成立了恩玖中心,商玉生先生是理事长。“恩玖”这个名字,其实是取了“NGO”一词的谐音。我被邀请为恩玖中心的理事,在她们组织的活动以及其他活动中,我结识了朱传一先生、商玉生先生、杨团先生以及资中筠先生,从他们那里学到了美国的慈善公益、民间社会等各方面的知识。我常与商玉生讨论公益,与朱传一先生讨论美国的公益,与杨团先生讨论中国的社会组织,这些讨论不断加深了我对“公益是一个现代化问题”的理论认识,他们都是我从事公益工作的领路人。

何道峰算是中国现代公益事业的重要人物,那个阶段的中国扶贫基金会不仅在不断创新中国公益组织的管理模式,更重要的是,扶贫基金会的理事会和各种项目的专家讨论会更是中国公益理论和实践的研讨会。康晓光、王名、徐永光、李强等对中国公益产生了重要影响的人物都是中国扶贫基金会各种活动的常客。我频繁参与这些活动,不仅提供了我的观点和贡献,还从他们那里了解到更多中国慈善公益的发展。

虽然我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同程度参与了各种类型的公益活动,但从严格意义上讲,直到2015年,我仍然是一个公益领域的外行。2015年初,我来到云南省勐腊县开始了我的公益助贫之旅。这几年我也因此成了公益“名人”。很多人都问我,为什么会选择这么边远的山区搞公益,这其中有很多个人的因素,每个人讲自己的事情都很难讲清真实的原因,我起初也并没有想着做公益,只是想着能不能在河边村做一个扶贫实验。做实验,肯定离不开人和资金。这样一个艰苦边远的地方,我很难号召我的同事和学生来和我一起参与其中。我在县城的小广场里徘徊,想到了公益,觉得只有建立一个公益组织,招聘几个人,然后申请一点经费,这件事才有可能落实。想到这里,我立刻回到酒店打开电脑,给徐永光先生写了一封很短的邮件,大意是,“永光先生,多年不见。我现在在云南省一个边远的山区,想在当地注册一个公益组织,扎下根来,搞一个公益扶贫实验,需要您的支持”。徐永光先生是我非常敬重的公益思想家和公益行动者,我的的确确十多年没有和他联系了。当时也不知道这封信他能否收到。当晚我打开电脑,就收到了徐永光先生的回信,他讲,“小云好啊,你做这样的事情,成功了是英雄,失败了也是英雄。我让敦和基金会的刘洲鸿秘书长和你联系”。很快,我就收到了刘洲鸿的来信。他说,“小云老师的公益项目我们一定支持,您做个预算,需要多少钱”。整个晚上,我都处在一种得到支持的兴奋状态。

我来到勐腊县的时候,没有通过任何一个人介绍,我也不认识任何一位当地领导,便自己找到了县里的民政局,局里有一个民间组织管理中心,我向他们咨询了如何在当地注册公益组织。当地除了有很多注册的商会以外,还从来没有见过外来教授要注册扶贫公益组织的事例,他们给了我很多表格,我看着表格,却几乎无法填写。后来我跟他们讲,我要注册一个民非(民办非企业组织),而不是商会,但他们没有注册民非的经验。我通过昆明和北京的朋友,咨询了民非的注册流程,但是回到县里,他们表示无法办理。不得已,我找到了在民政部工作的学生,通过他给云南省民政厅打招呼。我又专程到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拜访相关负责人,希望他们能够提供支持。北京和昆明的朋友都问我,为什么不把公益组织注册在北京和昆明,在北京和昆明注册很方便。我说,我希望把公益组织注册在县城,是因为越是没有公益组织的地方,越是需要公益组织。如果注册在北京和昆明,在那里招聘工作人员,之后下县城工作,这样的成本太高,而且我们的公益资源都集中在城市,但真正需要公益服务的是基层,刚好我也可以做一个公益资源下沉到基层的实验。就这样,我在勐腊县注册了小云助贫中心,在当地招聘了三位工作人员。

张萍女士在勐腊县出生并接受教育,是走出这个山区的优秀年轻人。她在贵州民族学院读完本科,在中央民族大学读完硕士,之后回到了西双版纳。她当时在景洪城投勐腊的项目点上工作,中央民族大学的老师把她介绍给我,她成了小云助贫的项目负责人。张萍在小云助贫整整工作了四年,现在是中华慈善总会的工作人员。当时和刘洲鸿讨论敦和基金会资助小云助贫时,我的设想是只需要机构支持,不需要项目支持。我当时的想法是中国不同于非洲和其他地区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掌握着巨大的发展资源,公益组织重复进行资源的投入,实际上是没有意义的。公益组织如何能够成为提供发展方案的引领者,通过公益的示范,撬动政府的资源,应该是有效公益的实践路径。

今天看来,整个小云助贫中心只雇用了三位固定的工作人员,我的同事董强实际上一直在跟着我做。我们借助大量的志愿者资源提供了巨大的智力支持,许多公益组织为小云助贫提供了小型的示范资助。在这种示范作用下,撬动了巨大的社会和政府资源,实现了公益与社会和政府的有机互动。在敦和基金会的支持中,包含了一部分小额度的示范资金,我用这样的示范资金购置了相关工具,雇用当地的技术人员,建设了“瑶族妈妈的客房”示范项目,修建了村内的示范设施。在小云助贫项目启动初期,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的王平女士专程到勐腊县河边村考察,为小云助贫提供了村级规划的资助。我在很多地方讲过,河边村的公益扶贫实验,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中国公益界集体智慧的结晶。

有些朋友听我这样说,觉得我是在说客套话,实际上,我在河边村的公益扶贫实验,无论是总体设计,还是小云助贫机构的管理以及筹资等,都不仅仅是我个人创造的成果,更多的是我通过与公益界的朋友们交流学习,获得的经验。说河边村的公益扶贫是中国公益界的集体智慧结晶,并不过分。公益界给予了河边村公益扶贫实践很多的荣誉,这几年几乎所有的公益大奖都有河边村的身影,我真诚地讲,这一实验的背后,离不开以徐永光先生为代表的一大批公益界朋友的支持。南都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招商局基金会等,都是站在小云助贫这个只有三位固定工作人员的小组织背后的支持者。

我就是这样,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一名公益的实践者,逐渐开始学习如何筹资。2015年的“99公益日”,我发起了“瑶族妈妈的客房”项目,全国4 000多人为这个项目捐款,共筹集到120万资金,2016年又筹集到了80多万资金。

2017年,我在深圳为港澳台三地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做报告,介绍了正在开展的河边村公益扶贫实验。讲述之后,很多人表示愿意为我的工作提供支持。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太平绅士”勋衔获得者杨志红女士专门来河边村考察公益扶贫工作,捐赠了河边幼儿园和河边会议厅。2020年,著名企业家王石先生到访河边村,听说我们的厨房项目还未完成,当即捐赠15间厨房。我的好朋友李铁来访之后,决定为当地村民改造一套高端的客房。他认为,这个村庄最大的价值是热带雨林,如果把客房的标准提升,这样雨林的价值就能够真正得以发挥。我的另外两位朋友,陈烨和王强也出资支持改造村民的客房。在类似这样的过程中,我对筹资、捐赠、资本和公益等问题有了切身的体验,也帮助我思考公益的发展问题及公益的出路。

我从只知道“公益”这个名词,到参与公益的项目和研究,到最后成为一个在基层和乡村从事公益的实践者,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实现了人生的转变。就像我在一些地方讲的那样,我从一个教授,变成了一个学生。这当然不意味着我在这样的过程中没有能动性,我一直试图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做一些干预,比如我经常提到现代化的问题。在乡村做扶贫、做公益,遇到的问题非常多,但想来想去核心是现代化的问题。在此过程中,我的确希望把现代化的要素带到这个传统的村庄,例如在河边村修建卫生间和厨房、打造家庭庭院,在村内修建各种各样的景观。

我跟村民讲得最多的故事就是我在欧洲见到的美丽乡村,很多时候农民对于集体出工建设这些项目的兴趣并不大,因为这不是他们最根本的需求,但我还是希望通过这些做法能够让他们逐渐搭上现代的“列车”。我的脑海里经常闪烁着贵州石门坎的那些故事,有些敏锐的学者对我做的工作有过质疑与批评,我对此是完全理解的,因为我是一个发展主义者,希望这样一个贫困的村落能够成为现代化的一部分,而不是被现代的“列车”远远地甩在后面,这一过程自然会有主观干预乡村的动机。

我在过去六年多的公益实践中,参与了大量有关公益话题的讨论,我也在媒体和自媒体上写过很多评论的随笔。这些都是我这几年对公益实践的思考,我对公益的认识处在变化之中,这些观点都是不同时期的思考,所以书中呈现的观点并非都很一致,有的甚至是相互矛盾和冲突的,但因为这都是我不同时期对公益的一些真实认识,所以我并没有对这些观点加以修正。

我之所以用“公益的元问题”这样一个书名,不是说我知道公益的元问题在哪里,而是说我们在做慈善公益实践的同时,需要从世界观、价值观等认识论层面来思考我们的实践行动,就像我们问为什么要有社会,为什么我们会爱一个人一样,我们往往习惯于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寻找一些答案,我们习惯把人看作一个理性人,习惯于从功利角度思考他的行为,这当然是处在一个理性主义主导的社会中的个体不可避免的因素,似乎没有好处大家都不会做一件事情,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人们的行动又不完全是受利益驱动的。比如说,把某人的裸捐完全看成是规避税收,似乎过于绝对,因为裸捐的财富损失完全超过了税金。也有人说,人的所获未必需要以获得和损失多少财富来衡量,拿钱买快乐,也算是一种社会交易。对此,我也无意否定其合理性。但是,这样一个功利主义的逻辑,还是可能忽视了人类社会本身固有的超越功利主义的精神世界和社会世界,我正是希望从这个维度提出公益的元问题是什么这一不成熟的命题,与大家共同讨论。

在此,我特别感谢徐永光先生为这一随笔作序,感谢宋厚亮先生鼓励我把这些随笔整理成这本书,感谢我的学生林晓莉、季岚岚、杨程雪和郑添禄等,帮助我整理编辑这本书。最后,我特别感谢中信出版社的领导和编辑所提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