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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数据收集
2.5.1 抽样
首先,由国家工作组按照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和既定的抽样方案抽取346个监测点。
待确定监测点名单后,监测点项目执行机构负责从教育部门获取该监测点辖区内所有含初中年级的公立和私立学校名单及其学生数量,上报省级项目执行机构,省级项目执行机构整理后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以下简称控烟办),由控烟办抽取学校。
确定抽中学校后,由监测点收集抽中学校班级信息,上报省级项目执行机构。省级项目执行机构负责在抽中的学校内随机抽取参加调查的班级,并向控烟办上报班级抽样结果信息表。
2.5.2 现场调查
控烟办负责为本次青少年烟草调查提供技术支持。2013年9月对省级工作组进行全国统一的培训,之后由各省组织本省调查队伍,开展二级培训。每个项目区(县)设负责人1名,调查员2名,数据管理和质控员1名。要求2名调查员一组,确保在调查对象填写问卷过程中能解答其提出的问题;根据省级项目执行机构提供的抽样名单核实抽中的班级,不能由其他班级代替;调查期间必须要求所有校方人员不得进入调查现场;在调查开始前向调查对象说明调查的目的、主要内容,着重说明本调查为匿名调查,答案没有对错之分、调查结果保密、自愿参加等事项;在调查结束前检查所填问卷填写有无漏项、书写和逻辑错误,发现问题及时询问调查对象;记录调查完成情况;将完成的调查问卷及时上交给数据管理员,以防丢失。
各监测点负责人及质控员对现场调查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抽样信息收集、现场调查、数据管理等。各城市的数据管理员对每天的问卷收发进行记录,防止问卷丢失。省级项目执行机构收集各监测点问卷后,再次进行质控,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上交控烟办。2013年11~12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专家赴9省监测点核查现场工作质量。
本调查方案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