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我国全科医学发展的历史、现状与趋势
1988年,世界家庭医生组织(WONCA)第一次将全科医学的理念引入我国;而我国全科医学学科的正式诞生,是在1993年。从1993年至今20余年,我国的全科医学的发展经历了三个时期。
一、我国全科医学的发展初期
1992年,首都医科大学第一届全科医生培训班开学,同年,首届全国全科医学教育与服务现场研究会在浙江金华召开,此后,首批不同层次的全科医生由首都医科大学、原浙江医科大学、金华卫校开始培养;1994年,上海医科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成立全科医学科;1995年8月10日,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正式成为WONCA的成员;1996年,首都医科大学成立全科医学教研室。这一时期,全科医学的试点研究仅在局部地区开展,尚未在全国广泛展开。
二、我国全科医学的发展中期
199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中作出了“加快发展全科医学、培养全科医生”的重要决策,将全科医学与全科医生的培养纳入了我国医疗卫生改革的重点,《决定》同时指出,需要“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卫生服务网络”。1999年7月,原卫生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等10部委下发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卫基妇发〔1999〕第326号),明确指出,社区卫生服务是“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生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患者、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此,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性得到了认可,而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的技术和人才支撑,全科医学和全科医生建设的重要性也引起了相当的重视。2000年1月,原卫生部下发了《卫生部关于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意见》(卫科教发〔2000〕第34号),要求“加快发展全科医学教育,建设一支以全科医生为骨干的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同时出台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对全科医学教育的目标、发展原则、措施和培训标准等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开始全面启动全科医学教育。200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提出“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由教育部门负责全科医学教育、人事部门负责完善全科医生的任职资格制度、制定吸引优秀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2006年6月,人事部、原卫生部、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要求“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全科医学和学科建设”“积极开展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工作”“完善继续教育”“有条件的医学院校要成立全科医学/家庭医学系,将该类学科纳入学校重点建设学科整体规划之中”,进一步明确了全科医学应当成为高等医学院校重点建设的学科。
一系列政策的制定和颁布,极大地改善了全科医学发展的政策环境,至此,全科医学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时期。
三、我国全科医学的发展现期
2010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卫生部、教育部等6部委联合颁布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提出“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基础工程,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基础环节,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途径”,要求到2020年,通过多种途径培养30万名全科医生,形成一支数量适宜、质量较高、结构合理、适应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需要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基本满足“小病在基层”的人力资源要求。
2011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要求“充分认识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我国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意见》规范了全科医生的培养模式,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的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统一了全科医生培养的内容,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统一了全科医生的执业准入条件和学位授予标准;对于全科医生的培养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中国的根本目的,需要“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建立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018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指出“全科医生是居民健康和控制医疗费用支出的‘守门人’,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培养大批合格的全科医生,对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意见》同时指出需要通过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等措施来全面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
2018年4月,国家卫健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8〕209号),要求贯彻实施《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7号),给予全科医生津贴、提升全科医生工资等综合激励政策。
各项政策的制定和颁布,从全方位支持了全科医学和全科医生的发展,使之受到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重视,极大地鼓舞了从事全科医学和全科医学教育人员的信心,由此,我国的全科医学进入了快速发展通道。
近年来,我国全科医生培养体系基本形成并逐步完善,院校全科医学教育不断深化,全科医生培养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已达25.3万人,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1.8人,5年来全科医生总人数增长了1倍。现阶段,我国已有很多高等医学院校开展了全科医学教育,73所高校开展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遴选认定了744家国家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含中医全科基地185家),在培全科专业住院医师3.4万人。但是,我国全科医生总体数量仍然不足,距离每万人口2~3名全科医生的目标仍有一定的距离,同时全科医生的地域分布不均衡,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四省(市)的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高于3;陕西、江西、辽宁等7省份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仍低于1;还有21个省份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以下,其中包括山东、河南、四川等人口大省。经济欠发达地区,依然存在着基层全科医生“招不进,留不住”的现象。在数量不足的同时,全科医生的质量也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很多居民并不信任基层的全科医生,认为全科医生只是“开药机器”,有些患者宁可花费更高的成本,到大医院排长队,也不愿到基层去就医。
由此可见,我国全科医学的发展前景可期,但是全科医学的建设和全科医生的培养仍然任重而道远。
(徐仲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