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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郭躬传
原文
郭躬[1],字仲孙,颍川人也。明[2]法律。有兄弟共杀人者,而罪未有所归。帝以兄不训弟,故报[3]兄重,而减弟死。中常侍孙章宣诏,误言两报重。尚书奏章矫制[4],罪当腰斩。帝复召躬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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