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设计研究的实践转向
2.2.1 设计研究定义
设计研究的范畴与定义并不十分清晰,随着设计领域的发展,设计研究的内涵也随之改变。设计研究的发展,促使设计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81,82]。设计研究是设计界在思考设计与科学、设计与理论以及设计与研究之间关系的中介概念[83,84],需要从多个角度来认识设计研究的定义、范畴与属性。
首先,从知识的获取与生产角度来看设计研究。经合组织(OECD)关于科学研究与工程研发的定义中,明确指出了研究活动是知识生产、传播、使用的过程,研究行为具有创新性、独创性、不确定性、系统性、可转移、可再现等属性,大部分关于设计研究的定义与描述与这一标准相吻合。阿彻的定义指出设计研究是一种系统的探究,其目标是探究体现在人造物和系统中的配置、组成、结构、目的、价值和意义的知识[44];费德里认为,设计研究是与一般人类生态学相关的知识系统搜索和获取,这一活动是从“设计师思维方式”即项目导向角度来进行的[85];弗里德曼强调了设计研究需要建立稳固的、显性的以及可以清晰描述的知识[5];欧文通过分析法律、工程、医学以及艺术等领域后指出,设计与这些学科的基础相同,都是建立在知识建立(设计研究)与知识使用(实践)的过程之上[3]。
其次,从设计研究的历史发展来看,设计研究的对象也在不停地变化着。克罗斯认为,设计研究的对象,从产品转向了流程,最终又转向了人[86]。费德里也做出了类似的描述,他认为设计研究经历了从美学(对产品的研究)到逻辑(对过程的研究)以及最终走向道德(对人的研究)的转变的过程[85]。
最后,从设计研究的目标体系来看。影响最广泛的关于设计研究的分类为关于设计的研究(Research into/about design)、为了设计的研究(Research for design)和通过设计的研究(Research through design,RTD)[87]。在此基础上,后来的学者又对此分类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与扩充,例如设计即研究(Research as design)、设计主导的研究(Research by design)等。关于设计的研究(Research into/about design)把设计领域作为研究的对象与主题,探究关于设计系统的本质、类别、细节的知识,典型的如设计哲学、设计史、设计心理学等领域。为了设计的研究(Research for design)则是从第三视角对设计的现象、流程、方法进行研究与发展,旨在提升设计的合法性、当责性以及能力,典型的领域如设计管理、设计行为研究等。通过设计的研究(Research through design,RTD)是比较模糊的概念,除了在工业设计、平面设计等领域,RTD在建筑设计、城市规划与园林设计等其他设计领域也有较大的影响[88]。RTD的基本特征包括研究是第一视角的并且多数在设计的同时进行;研究内化在设计流程中,设计作为研究中介存在,而并非研究对象或者目标[23,44]。
综上所述,设计研究的核心行为是知识生产与获取;设计研究获得的设计知识是让设计成为一门学科的基础;设计研究在发展的过程中呈现出动态性,其内涵一直在发展与演变;这种动态性造成了其多元化与跨领域的属性。
在设计实践知识领域扩张的呼唤下,设计研究与设计实践的融合趋势越来越明显。设计研究从最初的对于整个设计体系的思考,慢慢转移到对于情境下的某些设计问题该如何解决的关注上,也走上了一条向着情境化、跨领域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