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谬误部第五

子犹曰:谬误原无定名,譬之郑人争年,后息者胜耳。喙长三尺,则“枕流嗽石”,语自不错。若论灾发妖兴,贼民横路,即太极之生天、生地、生人,亦是第一误事,将谁使正之?齐有人,命其狗为“富”,命其子为“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