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如何让大众媒介“负起责任”
“正如上一节课中我们说的那样,媒介所传播的内容始终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一个孩子在出生之后便被束缚在大众媒介前,他的所有信息获取都通过大众媒介,而鲜少有直接与人接触的机会,那这个孩子成长起来后,一定是大众媒介所期望的样子,而不是孩子的父母和孩子自己所想象的样子。当然,即使到今天,也并不是所有人都知晓并理解这一问题。”说到这里,施拉姆导师似乎有些黯然,他的语调变轻,整个人也不再挺拔。
“即使现在我们知道这些内容,知道存在这种潜在的效果,我们也无法脱离这些大众媒介,想要获取信息仍然需要这些窗口。在这种情况下,您认为我们应该做出哪些改变呢?”卢方娜握着手中的笔,看着面前有些消沉的施拉姆导师,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对于这一点,我们自身首先要认识到问题,然后注意甄别。但正如你所说,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一方面的问题,我们也无法摆脱这些大众媒介,想要逐一对信息进行筛选,其工作量也是巨大的。在这种情形下,想要解决这一问题,我觉得应该让大众媒介自己来负起责任,去规范自己的行为。”施拉姆导师似乎找回了状态,重新回到自己的轨道之上。
“要做好这一方面的工作,需要政府、大众媒介和传播受众的共同努力。
“首先来说说政府的职责。大多数人相信政府可以利用强制手段去控制大众媒介,让其只能传递政府愿意让民众看到的信息。但实际上,政府在对大众媒介采取的控制手段往往会受到诸多限制,除非是施加强力控制,但这往往属于杀招,不到不得不用之时,不能轻易使用。
“之所以把政府控制作为最后手段,主要是因为其与民主自由原则是相违背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都会对政府控制产生约束。所以政府一般是在大众媒介承担不起责任,而大众又在对此无能为力的情况下,才会采取相应的控制手段。
“上述观点是我在我们那个时代思考得来的,在你们这个时代可能会有些不同。你们喜欢称现在是自媒体时代,认为每个个体都可以成为一个大众媒介,去对外传播信息。这确实是现代社会的特征,但正因为这种特征的出现,政府控制很多时候会从最后的手段变成普遍的手段。关于这一点,有哪个同学可以谈谈自己的看法吗?”施拉姆导师没有点破答案,而是将问题抛给了课堂中的同学们。
“网络谣言,我认为应该是网络谣言的出现让政府控制变得更普遍。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每一个网络个体都可以成为一个媒介,借助网络,他们所传播的信息会传递到世界的各个角落。如果信息是准确真实的,自然没事,但如果这些信息是肆意捏造的,就很容易混淆视听,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在很多网络谣言传播事件中,媒介和大众往往都是无能为力的,所以只能依靠政府控制来降低事件所带来的恶劣影响。”发表完一长串精彩论述后,李文文推了推眼镜,坐到了座位上。
“不错,很好,这正是我要说的内容。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这些情况中,如果不是事态发展超过了一定限度,政府控制依然要作为最后手段去实施。当然,政府部门也可以将自身作为媒介,去帮助大众媒介承担起必要的责任。
“顺着这一点,我们继续来谈大众媒介的责任。作为信息的生产者、传播者,大众媒介的责任无外乎生产优质信息内容,忠实传递信息。想要做到这一点,大众媒介需要加深对公众需求的了解,同时也要树立起自身的责任感。具体来说,可以通过自我调控和专业化两种方式来做。”施拉姆导师讲述间隙,卢方娜举起手来。
“这是不是说,大众媒介组织可以通过法规制度的方式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规定什么可以说,什么可以报,哪些不能说,哪些不能报呢?”卢方娜的问题似乎问得有些超前,显然施拉姆导师还没有提到这方面的问题。
“如果你是新闻行业从业者,这样做的话不会觉得受到束缚并感到无聊吗?不可否认,当前确实有一些法规制度规定新闻行业的基本规范,但仔细看,其中很多是保护新闻从业者的条例,而且这些法规制度多是有局限性的,只能强制规定大众媒介不去从事违法犯罪、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活动,而没办法真正让它们变得完美。只有自我调控,才能让它们变得更好。
“除了自我调控,专业化也应该是让大众媒介负起责任来的重要举措。相比于理工学科,传播学专业的门槛确实很低,没有太强的专业基础知识要求。而到了自媒体时代,本就不高的门槛更是被踏得稀烂。人人都能当记者,人人都能当编辑,这完全是学术研究的倒退啊!”说到这里,施拉姆导师的语气提高了几分,情绪似乎也出现了起伏,但很快便恢复了正常。
“我认为,要让大众媒介更加专业化,就需要强化传播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巧训练,同时还要提出大众传播的职业标准、职业态度和职业行为。具体到个人,则是要强化个人的责任感。大众媒介传播者应该将自己看作传播真理的使者,他们不能仅仅对自己的金主服务,他们要强化个人的伦理道德意识。
“至于大众的责任,首先大众要自觉做一个有头脑又不存在偏见的接受者;其次他们还要经常用鼓励、促进和教育的方式让大众媒介更好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做一个有头脑又不存在偏见的接受者,是说大众要具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思考习惯,对于大众媒介传递的信息要仔细思考。大众有权决定自己从媒介接受有益的信息,而不是始终任由媒介摆布。所以,大众应该尽自己所能,让自己变成一个敏锐又有辨别能力的人(如图1-5所示)。
图1-5 媒体的责任与大众的权利
“在我看来,大众在让大众媒介‘负起责任’这件事上,可以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大众应该认识到,大众媒介所传播的内容会涉及每个人的利益,因此每一个受众都应该参与其中,为争取自己的利益,对大众媒介工作进行监督。”说到这里,施拉姆导师停下了自己的叙述。
“按照您的说法,作为大众的我们,要如何去监督大众媒介,让它们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呢?”李文文不失时机地接住施拉姆导师的话,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从当前大众媒介发展现状来看,点击率、评论、订阅率是它们关注的重点,作为受众的我们可以通过选择是否观看、收听和订阅它们的产品来进行‘投票’,让它们之间形成竞争,最后实现优胜劣汰,这就是大众对媒介承担社会责任的最大推动作用。”施拉姆导师回应道。
施拉姆导师所说的“投票”从操作上看并不困难,大众媒介是依靠大众需求而生的,只要大众以自身需求对其进行正确导向,似乎便能让大众媒介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我在上面提到的这三方面内容是缺一不可的,而大众的作用常常居于首位。如果大众主动放弃推动媒介进步的权力,那大众媒介和政府控制就会填补相应的空缺,到那时我们就会与良好的传播环境渐行渐远,最终一点点失去获得真理的机会。”施拉姆导师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