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的下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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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美食家:人间有味是清欢

用现代人的标准看,苏轼算得上中华第一吃货,也差不多是吃货里最有文化的那个,若有人要写本《中华吃货史》,苏轼注定是无法绕过去的存在。

他老人家看见个食材,要写诗;吃了一顿瓜果,要写诗;种了棵茶树,要写诗;想念老家的青菜,要写诗……凡与吃有关,灵感就没办法止得住,古之文人,爱吃者或许有太多太多,但敢于大方地站出来承认自己是个吃货,并随时准备吃将起来的,也并没有几个。

但苏轼根本不管这些,他总表现出一副吃货的状态,并随时准备撸起袖子投入到吃吃喝喝的伟大事业中去。

苏轼生活的北宋,也为这位优秀吃货提供了必备的物质条件——活在什么朝代很重要,想穿越的同学们一定要记得这条。

随着农业技术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物质的极大丰富,至北宋时,餐饮业已发展至一个全新的鼎盛阶段:今天中国人的饮食基调和饮食方式,彼时就已经基本定下。比如,煎、炒、烤、炸、爆的烹饪手法;比如,一日三餐制;比如茶和酒成为最重要的饮品。

当时酒楼酒肆也多。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载,当时的开封城中,大小店铺,名目繁多,既有达官贵人用餐和寻乐的豪华饭店,亦有普通百姓爱去的苍蝇馆子,大多生意兴隆,气氛热烈。

苏轼生活之年代,“太平日久,人物繁阜”,享乐之风盛行,人们喜欢宴饮、聚会、游玩,由此亦造就了餐饮业空前发达的态势,“凡饮食,时新花果,鱼虾鳖蟹,鹑兔脯腊”,无论荤素,琳琅满目,供应充足,只要兜里有钱,基本不愁没有吃的东西。

身为吃货的杰出代表,苏轼可谓生逢其时。

好吃莫过故乡

故乡眉山是苏轼的人生起点,也是他的食物原点。故乡的食物,是写进了他DNA里的,是无法抹去和篡改的。

这个漂泊在外的游子,每当夜深人静,饥肠辘辘,想得最多的,还是家乡的那些美味。

看他写的这首《元修菜》:

彼美君家菜,铺田绿茸茸。

豆荚圆且小,槐芽细而丰。

种之秋雨余,擢秀繁霜中。

欲花而未萼,一一如青虫。

是时青裙女,采撷何匆匆。

烝之复湘之,香色蔚其饛。

点酒下盐豉,缕橙芼姜葱。

那知鸡与豚,但恐放箸空。

春尽苗叶老,耕翻烟雨丛。

润随甘泽化,暖作青泥融。

始终不我负,力与粪壤同。

我老忘家舍,楚音变儿童。

此物独妩媚,终年系余胸。

君归致其子,囊盛勿函封。

张骞移苜蓿,适用如葵菘。

马援载薏苡,罗生等蒿蓬。

悬知东坡下,塉卤化千钟。

长使齐安民,指此说两翁。

“元修菜”是苏轼杜撰的食材名称,它本名为巢菜,又称翘摇、苕摇、元修菜、野蚕豆、飘摇草、白翘摇、白花苕菜、小野麻豌豆等。

因为名称多,各地叫法差别大,即便专业人士,也容易被元修菜闹糊涂。

李时珍《本草纲目》称,“今野豌豆,蜀人谓之巢菜”。

巢菜分两种,为大巢菜和小巢菜,两者都有“野豌豆”这一别名。大巢菜还有一个古典的别名“薇”,就是《诗经》里经常出现的薇,是叔齐和伯夷兄弟在首阳山上吃的薇。

《山家清供》作者林洪特地做过一番调查,“询诸老圃,亦罕能道者”。即便种田的老农,也讲不清楚元修菜为何物。

事有凑巧,永嘉人郑文乾刚从四川回来,跑去告诉林洪:“蚕豆,即豌豆也,蜀人谓之巢菜。苗叶嫩时可采,以为茹。”林洪以为得到正确答案,开心不已,还就此发表了一番见解:“君子耻一物不知,必游历久远,而后见闻博。读坡诗二十年,一日得之,喜可知也。”

有人写文章说,蚕豆是蚕豆,豌豆是豌豆,林洪辛苦得来的答案是错误的——其实,后人的这个说法大概也是错的:中国各地对同一食材叫法有甚大差异,而民间为食材取名又以方便为第一要义,野蚕豆或野豌豆的名称可能都是对的。

苏轼贬黄州时,好友巢元修受其委托,特地从四川带来野豌豆种子,苏轼将其播撒于东坡的田间地头,自此便吃上了怀念既久的家乡菜。“余去乡十有五年,思而不可得”,十五年之后再品故乡滋味,怎能不让他激动乃至感慨,故有此长诗。

在这首诗的叙里,苏轼交代了他为这菜取名“元修菜”的原因:

菜之美者,有吾乡之巢,故人巢元修嗜之,余亦嗜之。元修云:使孔北海见,当复云吾家菜耶?因谓之元修菜。

苏轼和巢元修都爱巢菜,巢元修对苏轼戏言:“假如让孔北海(孔融)看到这菜,他一定会说这是你巢家的菜吧。”苏轼因而戏称巢菜为元修菜。

这里藏着一个典故,出自《世说新语》。

梁国杨氏子九岁,甚聪惠。孔君平诣其父,父不在,乃呼儿出。为设果,果有杨梅。孔指以示儿曰:“此是君家果。”儿应声答曰:“未闻孔雀是夫子家禽。”

不知道是巢元修说错了,还是苏轼将错就错,这个典故确实用错了——误将孔君平当成了孔北海,不过好在二者都姓孔,并未伤害到本来要表达的意思。

他的另一首《春菜》诗,亦是对故乡滋味的深切怀念。

蔓菁宿根已生叶,韭芽戴土拳如蕨。

烂烝香荠白鱼肥,碎点青蒿凉饼滑。

宿酒初消春睡起,细履幽畦掇芳辣。

茵陈甘菊不负渠,绘缕堆盘纤手抹。

北方苦寒今未已,雪底波棱如铁甲。

岂如吾蜀富冬蔬,霜叶露牙寒更茁。

久抛菘葛犹细事,苦笋江豚那忍说。

明年投劾径须归,莫待齿摇并发脱。

想念家乡品类丰富的青菜,想到口水横流,想到百爪挠心,想到要赶紧回眉山——不能等到牙齿松动,那可就什么也吃不上了。

只可惜,自他出仕之后,仅在服父丧时回乡守制,在老家待了三年,此后漫长的一生里,他再未踏足过眉山一步,那些美好的味道,成为他永远的挂念和遗憾。

穷时最识真滋味

苏轼爱吃,却不挑食,他的口味是开放的,对于世间大多食物,皆能安心享用,即便是那些有挑战性的食材,他也敢于一试。

在海南那几年,怕是他口味上遭遇的最大挑战了。

“五日一见花猪肉,十日一遇黄鸡粥。土人顿顿食薯芋,荐以熏鼠烧蝙蝠。旧闻蜜唧尝呕吐,稍近虾蟆缘习俗。”(——《闻子由瘦,儋耳至难得肉食》),海南缺肉,当地人日常食用之物不是老鼠、蝙蝠,便是蜜唧(蜜渍鼠胎)一类的东西,初时接触,苏轼即便闻闻也会呕吐不止,到后来终于敢尝试,但终归是不合口的吧。

儋耳靠海,有鱼可食,但海鱼又咸又腥,苏轼怕腥,“病怯咸腥不买鱼”,连鱼也没得吃。但不用太过担心,以他好吃的天性,在这海产丰盛之地,终能找到合乎口味的食物——他爱上了这里的生蚝,并为自己量身定做了两种烹饪方式:一是蒸煮,与浆和酒同蒸;二是烧烤,取其原味,熟后即食,“食之甚美,未始有也”。

明人陆树声《清暑笔谈》里提到一则逸事:海南的生蚝吃爽了,苏轼给小儿子苏过写信说:“千万别让朝中那帮官员知道这里的生蚝美味,我怕他们南迁,与我争食。”但这事儿八成是陆先生瞎编的,苏过当时就陪在父亲身边,根本用不着写信。

生活条件差,这是现实——人不能跟现实较劲,衣还是得穿,饭还是要吃,无非是旧衣破裳,无非是食芋饮水,乐观豁达的天性总在困难时发挥作用,让他对恶劣的生存条件不以为意,“衣食之奉,视苏子卿啖毡食鼠为大靡丽”,苏子卿,即苏武,啖毡食鼠,恶之极也,苏轼将其视为奢华之事,意在鼓舞和鞭策自己,勿太过在意生存之环境,主动陷入自怨自艾之困境,自己虽比上不足,比下仍有余呢。

海南食肉机会少,吃得最多的白水煮青菜,“煮蔓菁、芦菔、苦荠而食之。其法不用醯(醋)酱,而有自然之味”,估计是调味品匮乏,没有醯和酱,仅为营养和充饥,至于“自然之味”,怕也是一种自嘲而已。

白水煮青菜吃多了,也会厌烦。孝顺的儿子苏过想尽一切办法为老父亲改善生活,他发明了一种叫“玉糁羹”的美食,有好事者考证,这道美食虽有个华丽的菜名,但改变不了它只是道芋头汤这个无情的现实。所谓玉糁,不过是汤里放了点大米(有说玉米)而已。

苏轼吃后,拍案叫绝:“色香味皆奇绝。天上酥酏则不可知,人间决无此味也。”遂有诗赞之曰:“莫将南海金齑脍,轻比东坡玉糁羹”。老头儿又吹牛,不过芋头而已,能好吃到哪里去呢,不过汤中有儿子一片孝心,这大约才是他赞之为极味的理由。

告子有言:“食色,性也。”吃是人间第一等大事,是人的基本欲望,但当欲望得不到起码的满足时,苏轼并未怨天恨地,而采用“自我麻醉”的方式,成功地解决了这个矛盾。

他不仅将眼下那些难以下咽的吃食描述得天花乱坠,还将曾经吃过的美味写进诗词文章,借此一解对它们的思念之情,眼下吃不到,过过嘴瘾也好。

《老饕赋》就是此背景下的作品:

尝项上之一脔,嚼霜前之两螯。烂樱珠之煎蜜,滃杏酪之蒸羔。蛤半熟而含酒,蟹微生而带糟。盖聚物之夭美,以养吾之老饕。

这段文字翻译过来,大约是这个意思:

来来来,各位吃货朋友,苏某人跟大家说道说道,如何才能成为一个优质吃货。食猪肉要选择脖子后部那一小块,食螃蟹呢,最要紧是霜冻前肥美螃蟹的两条大长腿。樱桃放在锅中煮烂煎蜜最佳,蒸熟的羊羔肉上淋上杏酪最好。做蛤蜊和蟹这等海鲜,蒸时记得放点酒喔,有除腥增鲜之效,蛤蜊要半熟,蟹要微生——多吃这些好东西,慢慢你就成为人人尊敬的顶级吃货啦。

苏轼就是这样,越是在困难的情况下,越是在低潮的境遇里,越能发挥自身之创造性,做出颇具苏氏特色的美妙味道。

就像在黄州时,身为犯官,无薪水可领,且一大家子要生活,难免出现捉襟见肘之情形,因此,不得不量入为出,极尽节俭之能事。他购买食材,多选便宜之物,黄州靠近长江,盛产鱼和笋,这两样食材也便成了苏家厨房里的常客。

被贬惠州,当地物资贫乏,没有黄州那般贫贱的猪肉可食,经济状况也不允许他买肉,即便这种情况下,他还是想出妙法:买一些便宜的羊脊骨回家,将其煮熟,洒酒抹盐,烤至微焦,“得微肉于牙綮间,如食蟹螯矣”。

除去发明新吃法和精神胜利法之外,如何让普通的食物变好吃——这是苏轼的另一件法宝:与人分享。

比如,他曾郑重其事地约吴远游(即吴复古,苏轼友人)、姜唐佐(苏轼在海南时所收关门弟子)一起吃“蕈馒头”,蕈是一种菌菇,宋代的馒头与今天的馒头差别甚大,特指将有馅的发酵面团蒸食,所谓蕈馒头,应该类似于今天的香菇青菜包子。

某一年的除夕,苏轼去访吴复古,大概是聊得开心了,时间持续较久,肚子咕咕作响,到厨房里翻了一阵,只找到几颗芋头,两个便烧起牛粪,将芋头去皮,以湿纸包裹,扔进火中,“乃热啖之,则松而腻,乃益气充饥”,深夜里啃热腾腾的芋头,格外香甜美味。

鲁元翰曾送过苏轼“暖肚饼”,苏先生很感动,认为“其值万钱”,为示感谢,之后他也特地赠暖肚饼给鲁氏,并声明自己的饼“其价不可言”,大约是说“比你那个还好吃”,还特地描摹了饼的形状、颜色,“中空而无眼,故不漏;上直而无耳,故不悬;以活泼泼为内,非汤非水;以赤历历为外,非铜非铅”。

特别强调了一下两人的情谊,“以念念不忘为项,不解不缚;以了了常知为腹,不方不圆”。

一起吃饼的好兄弟,我怎么能忘了你!其实送饼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份情谊,一定要收下喔。

你看,送块饼都能说这么一大堆,非苏大学士不可。

这样懂生活的人,这样诗意的人生,纵使再贫穷,又怎么能拦住他享受的那颗心呐。

五行缺鱼的猪肉控

苏轼爱鱼并不是什么秘密,但他到底有多爱鱼?

读读他的诗词就知道,如“芽姜紫醋炙银鱼,雪碗擎来二尺余”,这里的银鱼指的是鲥鱼;如“晓日照江面,游鱼似银瓶”,这里的游鱼指的是鳊鱼,即武昌鱼;如“西塞山边白鹭飞,散花洲外片帆微。桃花流水鳜鱼肥”,鳜鱼即桂鱼也;如“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剧毒的河豚也在他的关注之列。

由此可见,他不仅喜欢食鱼,而且吃的种类亦颇多。

他最拿手的一道菜是鱼羹。以新鲜鲫鱼或鲤鱼活杀,放锅中冷水里,入盐、菘菜心,再放几根葱白,不要搅动。待半熟之时,再放生姜汁、萝卜汁及酒各少许,三者分量相等,临熟,放切成丝的橘皮。

这鱼羹的味道,苏轼没说,估计怕说得太美味没人相信,就神神道道地卖了个关子,“其珍食者自知,不尽谈也”,吃过的人都知道喔!

数年之后,在杭州太守任上,他与朋友聚会时,忽然技痒,忍不住复做此羹,请仲天贶、王元直、秦少章品尝,这次他终于没忍住,借朋友之口羞答答地把自己的鱼羹往死里狠夸了一通:“此羹超然有高韵,非世俗疱人所能仿佛。”嗯,我这汤超凡脱俗,妙不可言,普通厨子确实做不来啊!

苏轼喜欢的美食甚多,但他对“羹”似乎特别偏爱,动辄就弄一锅,“时绕麦田寻野荠,强为僧食煮山羹”,想来是因为食材易寻,而且制作极为方便之故。

有鱼时煮鱼羹,无鱼时就煮菜羹,即便是无肉之羹,他一样吃得津津有味,“不用鱼肉五味,有自然之甘”,并名之曰“东坡羹”,具体做法如下:

以菘若蔓菁、若芦菔、若荠,揉洗数过,去辛苦汁。先以生油少许涂釜。缘及一瓷碗,下菜沸汤中。入生米为糁,及少生姜,以油碗覆之,不得触,触则生油气,至熟不除。其上置甑,炊饭如常法,既不可遽覆,须生菜气出尽乃覆之。羹每沸涌。遇油辄下,又为碗所压,故终不得上。不尔,羹上薄饭,则气不得达而饭不熟矣。饭熟羹亦烂可食。若无菜,用瓜、茄,皆切破,不揉洗,入罨,熟赤豆与粳米半为糁。余如煮菜法。

菘,白菜也;芦菔,萝卜也。

将大白菜、蔓菁(各地称“蔓菁”的食材甚多,并不相同,类苤蓝、甜菜等一类食材也有地方叫蔓菁的,根据文意推测,最接近东坡先生所言蔓菁者,是形似人参的一种食材,齐如山先生在《华北的农村》里介绍:不能生吃,蒸熟或熬菜粥均可,很甜但有些药味)、萝卜、荠菜切碎,揉洗数次,去除苦汁,并在锅的四壁及大瓷碗上涂油,然后把上述食材下到开水中,放入生米,姜少许,再将大瓷碗盖上,注意大瓷碗不要与汤接触,否则会有股油气。锅上放甑,仍像平时那样蒸饭,但不能立即盖上锅盖,须要等菜的生气完全除尽才行。

如此这般,羹熟,饭也正好可以吃了。一举两得,赞不赞?

黄州土产丰富,物价便宜,“鱼蟹不论钱”,至于笋,可以自己上山去挖,我们经常向往所谓的幸福生活,哪承想就是这么简单,对一个急于满足口腹之欲的吃货来讲,还有什么比这更快乐的事呢。

另有一样极便宜的食材,也是苏轼的心头好——“黄州好猪肉,价钱贱如土”,之所以便宜,是因为当地人不懂如何处理,少食猪肉,导致供过于求。而对嗜肉如命的苏轼来讲,这真真是个福音,便宜又美味,何乐而不为。

他做猪肉的方法特别简单:锅要洗净,添水少许,虚火慢炖,中间不要急喔,就让它一直炖吧,火候足了,管保美味——“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能吃两碗,想来味道一定极赞,而且不甚肥腻。

后人管这道菜叫“东坡肉”,它的关键点是“虚火慢炖”——只有抓住了这个要点,才可能做出一碗合格的东坡肉。

不过,老人家并未给出其他关键信息,以至于后人没办法精确地还原这道菜,比如水到底加多少,是没过猪肉,还是仅加到猪肉一半的位置;加不加佐料,加什么佐料;时间需要多久,一个时辰还是两个时辰……我推断,依苏轼不拘小节的天性,他想告诉我们的大概是:每家可根据自家的实际情况行事就好,比如,佐料照个人口味自行添加,有酱油就放酱油,没酱油用盐代替也行。

总之,这是一道开放的菜,是一道可以自由发挥的菜——如果掌握了虚火慢炖这个要诀的话。

他不只在菜品上下功夫,也在主食上做文章,变着法儿吃,“二红饭”便是在黄州时发明的主食。

今年东坡收大麦二十余石,卖之价甚贱,而粳米适尽,故日夜课奴婢舂以为饭。嚼之啧啧有声,小儿女相调,云是嚼虱子。然日中腹饥,用浆水淘食之,自然甘酸浮滑,有西北村落气味。今日复令庖人杂小豆作饭,尤有味,老妻大笑曰:“此新样二红饭也。”

“新样二红饭”里的所谓二红,一是大麦,一是红小豆,将二者一起蒸,色泽红艳,因而称之二红饭。大麦是粗粮,不好吃,然而用红小豆调味之后,口味亦随之变化,比原来好吃多了。

黄州纵然物价便宜,但架不住苏家本来就穷,一来二去,先前的积蓄快要花完了,必须勒紧裤腰带过生活,为了省钱,必须管住嘴,以节约为第一原则。苏轼苦思之下,得一妙计,说其妙,不过是确实可以节省,控制本不宽松的财政。这妙计便是:每月初取四千五百钱,分为三十份,一串一串挂在屋梁上,每天只用其中一串,不得超支。

元符三年八月,苏轼专门撰写一篇短文《节饮食说》,将其写成帖子,张于家中显著位置,以时时提醒自己和家人:

东坡居士自今以往,早晚饮食,不过一爵一肉。有尊客盛馔则三之,可损不可增。有召我者,预先以此告之,主人不从而过是,乃止。一曰安分以养福,二曰宽胃以养气,三曰省费以养财。

我老苏保证:从今以后,早晚饮食,不能超过一杯酒一个肉菜,贵客光临则不能超三杯酒三个肉菜,可减不可加。但凡有邀我赴宴的,我会提前告诉对方我的原则,主人若不照办,我就告辞回家。我这么做有三个目的:一是增加福分,二是护胃养气,三是节省钱财。

哈哈,说得这么义正词严,列举这么多理由,真实目的不过是——省钱而已。不过这个法子的执行效果到底如何,估计只有苏夫人知道了。

日子难过,但还想解馋,怎么办?

这可难不倒我们的这位大才子。他有三种方法,可随时解馋。

一是心理安慰法。他常常告诉自己,普通菜蔬和山珍海味相比,其实一点不差,同样可以充饥,可以满足口腹之欲,喜欢哪种食材,纯属个人爱好而已,与食材本身无关。他老年到海南时,因为缺少食物,他还曾习辟谷之术,吞咽日光以求自饱。

二是吃尽朋友家。他在黄州时结交的朋友,大多好客,他便会找各种机会,以访友之名,行口舌之欢,比如他的老乡,住长江对岸的王齐愈王齐万兄弟,便常邀请他过去做客,做丰盛的酒席来款待他。

三是聚餐解馋虫。苏轼虽常遭贬谪,好在他名声太隆,地方官大都尊敬他,官员的各种聚餐会上,一般少不了他的身影,这种酒席吃吃喝喝全无负担,借此机会,便可大快朵颐。

讲到这里,不知各位有无注意到一个事实,美食之于苏轼,不只是用来满足生理的需求,以及好吃的本性,还是他精神层面的一件大法宝。他借此法宝,排解人生中那些无趣的时刻,拯救失意的自我,以及无所依靠的灵魂。

美食是心性修炼的手段

被贬官和流放的多数时间里,容易陷入无所事事的牢笼,容易掉进情绪的陷阱,除了读书、写作、禅坐、修行,总还得找点什么实质的事情来做,否则很容易陷入虚无当中。

这时候,美食便成了一个调剂精神和体力的最佳选择。

凡做菜,需要用心,无论择菜、洗菜、切菜、炒菜,皆要聚精会神,而且可以活动身手,使血脉流通,吃菜也会调动全身器官,充分体会其色香味,若菜做得好吃,获家人或朋友认可,精神上又可得极大之满足。

现代研究表明,食物对人的情绪影响甚深,好吃的菜品或美味饮品,皆可以让人放松情绪,提升兴奋,达到满足。

苏轼在黄州的那几年,日子那么清贫,却过得那么愉快,除了夫妻和睦、修佛学道、广交朋友、辛勤劳作等原因之外,必定少不了经常下厨制作美食这个手段。

禅是一枝花,馋也是一枝花,都是心性修炼的手段,一个出世,一个入世而已。

苏轼最令人羡慕的一点,就是不论走到哪里,皆能随遇而安,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去什么地方就吃什么地方的食材,被贬谪时可以尝尽苦头,做高官时也可安享荣华富贵。

元祐还朝之后,他的饮食生活得大改善,人在京师,望重士林,所来往者,不是达官显贵,就是当世名流,因而宴游不断,吃喝不辍,苏轼更加着意饮食,讲究口味,吃得非常高级。他参加的各种酒席,不仅菜品丰富,且多有美女相伴,他最喜欢喝至微醺,一边击拍听歌,一边欣赏莺莺燕燕的曼妙身影。

除朋友之间往来的酒席,还有官场应酬的饭局,以及例行的同行工作餐,如经筵官会食,经筵为皇帝听讲书史之处,宋代凡侍读、侍讲学士等官皆以“经筵官”称之,会食乃例定的聚餐,地点在宫中资善堂(皇子读书之地),某次席上,苏轼盛赞河豚美味,吕光明问他到底是怎样美法,苏轼说:“值得一死!”

苏门四学士之一的张耒亦在《明道杂志》有记:诸人极口譬喻称赞,子瞻但云:“据其味,真是消得一死。”人服,以为精要。

河豚美味,但剧毒无比,处理不当,有性命之忧,苏轼“值得一死”或“消得一死”的豪情实在是超级吃货的极佳写照,大概是经过他大力的推广与叫卖,“拼死吃河豚”竟成了老饕们挂在嘴边以彰显自己吃货精神的口头语。

苏轼身上像是安装了一个转换键,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切换。

有则笔记说,苏轼苏辙兄弟被贬南迁时,相遇于梧州和藤州之间,路旁有卖汤饼的,兄弟买而共食,但那味道实在太差了,几乎无法下口,苏辙把筷子丢到一边,轻轻叹气,苏轼则一口气吃得精光,他看着弟弟说,你还想细嚼慢咽吗?说完放声大笑。

他似乎早已掌握了人生的真谛:活在世上,总有不甚如意的时刻,但那又怎样呢,向它低头?向它告饶?向它祈求宽恕从轻发落?并无一点卵用,还不如放宽心,与不如意友好相处——黑暗总会过去,光明一定来临——若无此时难以下咽的汤饼,未来喝下美味的鱼汤时,也未必能get到那汤的鲜美。

如果说吃货有境界的话,苏轼显然已经修炼到最高那层。你看他随时随地不在吃,无时无刻不在吃,他已然将自己的全部人生,都奉献给了美食:不在家里吃,就在外面吃;富有时要吃,贫穷时也不忘吃;既吃有形的食物,亦吃无形之食物;一个人要吃,聚会时更要吃;旅游时要吃,出差时也要吃。

比如,苏轼在杭州任通判时,曾被派往湖州考察水利,行前,他特别写诗给湖州太守他的老朋友孙莘老,在诗中,他历数湖州名产,洞庭湖的橘子、顾渚山的紫笋茶、梅溪的木瓜和吴兴厨子脍鱼的手艺……

余杭自是山水窟,仄闻吴兴更清绝。

湖中橘林新著霜,溪上苕花正浮雪。

顾渚茶牙白于齿,梅溪木瓜红胜颊。

吴儿鲙缕薄欲飞,未去先说馋涎垂。

亦知谢公到郡久,应怪杜牧寻春迟。

鬓丝只好封禅榻,湖亭不用张水嬉。

还没吃上一口,只是数数这些名产,已经口水直流了。

提及水果,又是他的另一大爱好。而对水果更进一步的热爱,则是在被贬岭南之后。岭南特产之果,因交通不便,为中原罕见,尤其是荔枝,饱满多汁,甜蜜可人,一吃之下,顿觉贬谪生活也没有那么痛苦了,于是便有了那首著名的《食荔枝》诗:

罗浮山下四时春,卢橘杨梅次第新。

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

诗人用他擅长的修辞,说明荔枝之美味:“荔枝厚味高格两绝,果中无比,惟江鳐柱、河豚鱼近之耳。”按理说,一边是水果,一边是肉食,断无可比之理,老人家想说的,荔枝是水果之王,江鳐柱、河豚则是肉食之冠罢。不过,“日啖荔枝三百颗”应该是夸张的手法,每天能吃许多就是了。

一般的荔枝,六七月间方才所熟,苏轼所食,四月即熟,实是惠州当地一个早熟的品种,肉薄、核大、味酸,远非佳品,但在苏轼已吃得津津有味,他说,“余在南中五年,每食荔枝,几与饭相半”。敢情真的是拿荔枝当饭吃。

除荔枝外,他还爱吃杨桃,有诗为证:

糖霜不待蜀客寄,荔枝莫信闽人夸。恣倾白蜜收五棱,细㔉黄土栽三丫。

据翁方纲注,五棱即杨桃,此果有五棱,用刀横切,片片皆有五角,放进白蜜里浸一下再食,酸甜可口。

苏轼虽然爱吃,但有挺长一段时间,他却被迫禁食忌食——那是被贬惠州之时。

说起原因,略显尴尬:跟随他多年的痔疮复发,疼痛难忍,而当地又无医药,只好用控制饮食的方法来对付这一顽疾。此前痔疮虽也曾经常发作,但好在还有良医相助,不像现在这般痛苦。

痔疮不算大病,却特别难根治——对于不喜欢忌口的吃货来讲更是如此。苏轼苦此病甚久,数次通过书信向表兄程之才报备病情进展情况。

其一:某近以痔疾,发歇不定,亦颇无聊,故未和近诗也。

【大意】我最近一直和痔疮斗争,没心思和你的诗作啊,老兄。

其二:老弟凡百如昨,但痔疾不免时作。自至日便杜门不见客,不看书,凡事皆废。

【大意】痔疮搞得我没心思干任何正事儿!

其三:轼近来眠食颇佳,痔疾亦渐去矣。

【大意】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的痔疮快好了,吃得好睡得香。

其四:苦痔疾逾旬,牢落可知,今渐安矣,不烦深念。

【大意】哥,你知道我这十来天怎么过的吗?好在这会儿痔疮消停了。

为求根治,他真的下了决心,断酒肉,断盐酪酱菜,之后甚至把米饭也给断了,每天只吃不放盐不放酱的淡面,真真饿不过了,才吃些胡麻和茯苓的混合物以填饱肚子。中医认为,茯苓味甘、淡、性平,有利水渗湿、健脾健胃之效,长期服用可增强脾的升清和统血功能。

黑芝麻味甘、性平,有滋补肝肾,益血润肠通便之效。

长期服用茯苓芝麻面可起到祛湿健脾,改善痔核脱出、便血和便秘,从而达到治疗痔疮的目的。

如此这般一两个月后,病势稍退。

旧苦痔疾二十一年,今忽大作,百药不效,欲休粮,以清净胜之而未能,今断酒肉与盐酪酱菜,凡有味物皆断,又断白米饭,惟食淡面一味,其间更食胡麻、茯苓面少许取饱。胡麻即黑芝麻也,去皮久蒸暴,白茯苓去皮入少白蜜为美,杂胡麻食之甚美。如此服食多日,气力不衰,而痔渐退。又云:既知此面及淡面更不消别药,百病自去,此长年之真法也。

这大约是除读书外,苏轼做得最有毅力的一件事情了,对于一个自控力不强的吃货,能毅然抛弃一切美味,世间最大的折磨莫过于此了吧。

不过他借着治病的当儿,又专为痔疮患者发明了一种可以治病的食物,也未负了老饕美名。

更多时候,面对口腹之欲,毅力经常被击打得溃不成军。比如他得红眼病时,也要忌口,不能吃肉,但他找理由为自己辩解:我决定不吃,但我的嘴巴不同意我的决定啊。

余患赤目,或言不可食脍。余欲听之,而口不可,曰:“我与子为口,彼与子为眼,彼何厚,我何薄?以彼患而废我食,不可。”

哈哈,吃货的心思就是这般赤裸裸。

苏轼爱肉,爱到什么程度呢?

前面《节饮食说》其实已经为我们揭晓了答案:即便穷到那般田地,每天还要吃肉——五行缺鱼之外,他还五行缺肉。

但他吃肉也是很讲原则的——不亲自杀生,这样的习惯最初源于母亲程夫人之教育。而到了黄州之后,他决定在先前基础上更进一步,甚至微小如蟹蛤之类,也不要杀。

所以有这样的决定,皆系此前乌台诗案得出的启示。当他被关在御史台狱中,犹如“待宰之鸡”时,对那种绝望与凄凉的心境有了特别真切和生动的感知。这番经历让他认识到不管任何生命都有被尊重之必要。

自此之后,凡有人送他活物,他都要放生。再加上他曾深入研究佛经,更觉生命可贵,断无伤害之理,杀生的事再不能做。

他第一次到好友陈季常家时,陈家杀鸡捉鸭招待客人,他固然欣慰于陈氏的热情,却觉得因为人类的口腹之欲,要杀掉这些活物,于心不忍。待第二次再去陈家时,他首先声明,千万不要为他杀生。

为劝阻陈季常杀生,还专门作了首诗《我哀篮中蛤》:

我哀篮中蛤,闭口护残汁。

又哀网中鱼,开口吐微湿。

刳肠彼交病,过分我何得。

相逢为寒温,相劝此最急。

不见庐怀慎,蒸壶似蒸鸭。

坐客皆忍笑,髡然发其幂。

不见王武子,每食刀机赤。

琉璃载蒸豚,中有人乳白。

庐公信寒陋,衰发得满帻。

武子虽豪华,未死神已泣。

先生万金璧,护此一蚁缺,

一年如一梦,百岁真过客。

君无废此篇,严诗编杜集。

据说,陈季常读过此诗后,听从苏轼劝告,不再杀生。这诗甚至还影响到陈家的邻里乡亲,有人读后,不只不再杀生,甚至连肉也不再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