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余家老大哥
醒来的时候,对面的座椅已经空了,空姐把她唤醒,轻柔地说道:“小姐,航班已经到达地点了,您可以回家了。”
余笙点点头,不好意思地冲她一笑:“抱歉,我不小心睡得太沉了。”
起身的时候,一张银灰色的毛毯从她身上滑落,愣了一下,倒也没多想什么,大抵是空姐在她睡觉的时候给她盖上的,可刚走没几步,空姐在背后叫住了她:“小姐,您忘了一个东西。”
余笙有些疑惑,她大多数行李都已经托运了,随身携带的也不过几本书和钱包,这寥寥无几的东西都被她抱入怀中,最终,还是好奇心战胜了疑惑,她走了过去。
东西似乎很小,被空姐握在手心里,随着她的到来,手缓缓打开,映入眼帘的只有一张纸条,纸条并不规则,像是在哪儿随心撕下,纸张微微泛黄,余笙猜测应该是从书页上撕下的。
呈半折状的纸条被空姐移交到她的手中,她没有立即打开察看,而是把它揣入口袋中,匆匆下了飞机。
心中恍然而紧张,她很清楚,这张纸条并不是她的,绝对是宋瑾写下的,不过她现在胆怯而懦弱,并没有勇气去打开,光是她与宋瑾的重逢,就已经耗光了她所有的勇气。
步履匆匆的人接连从她身边路过,有些人满面愁容,有些人面带笑容,终来终去,为了欢聚,为了分离。
寻寻觅觅良久,都没有看到自己熟悉的人,刚拿出手机想要打个电话,却听到后面传来一道冷冽的声音:
“怎么?在美国待的那么久,把脑子落那儿了?”
听到这声音,她身子不免一抖,拿着手机的手也在微颤,最终,她鼓起勇气,扬出一个自以为很是甜美的笑容转过身去:“哥,好巧啊。”
余盛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脸若刀刻一般完美无缺,浓墨的碎发下潜藏着一双如鹰般的眼眸,袖扣微微挽起,露出了他那精致而华贵的手表,左胸口处,还别着一枚金色玫瑰样式的胸针。
论理来说,余笙天不怕地不怕,唯怕两个人,一个是宋家唯一的公子宋瑾,另一个就是余家的老大哥余盛。
对于前者而言,她完全是小女子情窦开的太久了,已经脱不掉在心上人的胆怯与含蓄,甚至有了畏惧与逃避。
然而对于后者,余笙是实打实地从骨子里怕着余盛。
在余笙小些时候,就有亲戚在旁议论,余家的大公子做事沉稳而果决,其中不免继承了余父的狠劲与精明。有人却不屑,不过十余岁的少年而已,有什么值得忌惮的?
对于这个争论,她和二哥最具有发言权了,小时候,她和二哥天生顽劣好动,每次她俩聚在一起,不闹出点事情是不可能的,每次闯祸后,对面看在她俩年纪尚幼且是余家的公子千金,只能笑着说小孩子天性如此,余爸余妈宠着她,也只是表面上教训一下罢了,受罚受苦也只是二哥来担着,这使得余家三小姐越发骄纵,和二公子干的事也越来越离谱。
记得那天骄阳正好,风越树冠,树下白猫浅酣,少女一袭白衣,和一个身穿浅黄衣的少年蹲在白猫的旁边,拿着画笔若有所思地看着那只白猫。
“笙子,我想在这猫身上画上一道炫酷的闪电。”少年兴致勃勃地在那儿说道:“多酷啊!”
余笙看着手上手上五彩缤纷的画笔,又看着在那熟睡完全不知道什么事的白猫,过了好久,才缓缓摇了摇头,表情认真:“恐怕不太行。”旁边的余沐听到这话,愣了两秒,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余笙,自家小妹这是开窍了?想做乖乖女了?
他满脸遗憾,仿佛都能听到他心碎的声音,叹息一声:“为什么?”
继而余笙又缓缓认真地说出:“这是三爷最喜欢的宠物猫,三爷平时可疼它了,而且,她是母的,不能用闪电,我想在它身上画桂花糕,还想在它脸上画上几朵梅花。”听到这番话,余沐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下来,感动不已,只差涕零了,他握着余笙的手:“好孩子,不妄你哥我平时替你挨那么多毒打,有你这个好妹妹,哥值了!”
余笙嫌弃地甩开了手,看着那只还在酣睡,尚不懂外面险恶的人心,余笙和余沐不约而同地扬起一道邪恶的笑容,朝着纯洁无暇的小白猫伸出了罪恶的双手。
等到阳光渡撒树下,俩人总算完成了这份丰功伟绩,抱起原本还是只白猫的小花猫,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小花猫欲哭无泪,绝望的眼眸呆滞地盯着天空。
“走吧,给三爷看去,三爷最疼我了,绝对会满意咱给小花的改造。”余笙喜洋洋地说道,和余沐满怀期待地转过身去。
这不转不要紧,一转把两个人吓在了原地,余沐甚至下意识地爆出一句粗话:“哎呦我去。”
怀里的白猫趁机跳下来,一路连滚带爬地蹿到那个人的脚下呜咽起来,仿佛在向那个人诉说自己刚才受到了多么大的委屈。阳光此时更加浓烈,照到那人的脸上,在余笙看来却是惊悚不已。
余盛应该是刚放学回来,背上还挎着那个纯黑色的书包,白色的校服衬衫在他身上却有着西装衬衫的味道,白皙的脸上薄唇向下紧抿,好看的眉眼簇成山峰,眼神冷冽如刀刃,直接剜到余笙的心坎里,明明是季夏七月,余笙却感受到一股比寒冬腊月还要冰冷的寒意。
他弯腰向下,把猫轻轻抱入怀里,冰冷的声音直直地刺进余笙的耳朵中:“小妹,余沐,过来。”
简简单单地六个字,却好像临上刑场前发下的最后通牒。
余笙害怕极了,拉着余沐的手,战战兢兢,小声问道:“哥,怎么办?”
余沐白了她一眼,“怎么,遇到这事才肯叫我一声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