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钱:家庭里的权力、亲密关系和隐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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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微知著,由表及里

——邢朝国著《私房钱》小序


读者手中这部非常独特而又饶有趣味的社会人类学专著,是邢朝国博士以他于2016年提交给日本爱知大学大学院中国研究科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私房钱:家庭里的权力、亲密关系和隐形财产》(Private Savings: Power, Intimacy and the Hidden Property in Chinese Families)为基础,加以修订和提高而完成的。2017年1月19日,经由爱知大学大学院的中国籍和日本籍教授们共同组成的答辩委员会的严格审查,这篇博士论文得到了很高的评价。受惠于日本爱知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双博士”学位培养计划,在邢朝国留学日本期间,我曾经是他的博士课程指导教授;同时,我也作为这篇论文的答辩委员会的主任,在它即将出版之际,深感自己有责任,当然也是非常乐意地为它写一些推荐的文字。

这本书对当代中国农村社会里颇为寻常的“私房钱”现象集中地进行了研究,依次对“私房钱”的类型、“私房钱”得以形成的机制、人们拥有“私房钱”的主观动机,以及农村社会里人们对于“私房钱”的道德评价等,展开了细致绵密的分析,从而得出了许多前人未曾论及的重要论点。通过对“私房钱”这类身边普遍性“琐事”的社会人类学追问,以它为线索和切入口,作者对中国农村家庭内部的亲密关系、权力结构、经济生活的基本逻辑、隐性财产的生成机制等奥秘做了非常深入的解析。邢朝国的“私房钱”研究“见微知著”,非常恰切地把握住家庭整体利益和家庭成员个人的需求、欲望乃至自由之间的张力关系和整合过程,进而还通过自己独到的理论阐释,对当前学术界有关中国现代农村家庭的变迁历程等问题的讨论,给出了自己独到并值得同行们重视的学术回应。

邢朝国对“私房钱”所进行的分类,主要是根据“攒存动机”“隐秘程度”和“实际用途”等不同角度而展开的。他努力尝试的是一种多重交叉的分类实践,例如,从主观“动机”来看,“私房钱”有“利己型”和“利他(家)型”之分,前者主要用于满足个人的欲求,后者主要用于满足他人或家庭整体在必要时的应急需求。再比如,从“隐秘程度”而言,“私房钱”则有所谓“明私”和“暗私”之分,前者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被家庭其他成员了解、知道、容忍或者默许,后者则是指不为其他家体成员所知晓的、具有隐秘性的“私房钱”。至于“私房钱”的用途,则既有“生存取向”的,又有“奢侈取向”的,前者主要是用于满足个人或家庭生计,后者主要用于当事人的享乐;在本书作者从事田野调查的当地农村,有时干脆就是为了赌博。经由上述多重交叉分类的研究,邢朝国非常明确地揭示出了“私房钱”在当代中国农村社会里活生生的存在现状,以及它多种多样的现实样态。可以说,这在相当程度上颠覆了很多公众对于“私房钱”一定就是隐秘的、自私的和不正当的等颇为负面的刻板印象。

邢朝国的研究发现,预防“万一”的风险和确保必要的“自由”,乃是农村社会里人们往往会存一点“私房钱”以便有备无患的基本动机。构成普通乡民人生中的那些风险,若仔细分析,则不外乎有婚姻不稳定、日常生活中的意外(应急)、养老等等;但是,个人为了能够在家庭生活之外获得某些消费生活之自由的动机,也并非不可理解。除了上述这些较为普遍的动机之外,邢朝国还对当地农村颇为常见却又容易被忽视的两类较为独特的动机进行了分析:一是赌博,二是补贴老人。邢朝国在他的“田野”中发现,为了赌博之类的游乐而存储“私房钱”的事例很是常见,透过这类“私房钱”,邢朝国讨论了农民家庭内部个人的欲望、自由与家庭整体利益之间的紧张关系,以及其整合的过程和机制。持有这类动机的当事人往往会主张“私房钱”有助于避免家庭冲突,不对亲密关系造成损害,只要处理得当,对家庭的安定和亲密关系的维系还有积极意义。对于这类看起来像是“歪理”的说法,邢朝国则把它解释为当事人试图在家庭体制和个人欲望之间存在的压制与反压制的张力关系中,把“私房钱”视为有限的能够缓解压力或避免冲突的路径之一。在我看来,这样的解释比起简单的道德谴责,确实是更加深刻且有意义。

至于这里提到的补贴老人,和前述防范“养老”风险的“私房钱”有所不同,它主要是指农村家庭里夫妻双方分别对于自己父母给予的除了家庭成员公开认可的“赡养”义务之外的那部分“偷偷”的补贴。邢朝国精辟地指出,此类给予老人的补贴,对于丈夫和妻子而言,其社会意蕴有很大的区别。若是家庭由妻子主导或管钱当家,则出于“子宫家庭”的利益,她通常多少会对丈夫赡养其父母的行为进行必要的限制和监督,这就有可能导致丈夫有时不得不存储一点“私房钱”,以便在私底下可以去补贴父母;但对于妻子而言,无论丈夫是否当家理财或管钱,妻子要想补贴娘家父母的行为都会受到丈夫和婆家较为严格的限制和监控,这种情况往往可能导致妻子也存一些“私房钱”,以便在必要时向娘家父母提供一点补贴。我认为,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丈夫和妻子分别瞒着对方而对自己亲生父母的经济支援或补贴,其实都意味着对由夫妻及子女构成的核心小家庭(“子宫家庭”)的成员之外“他人”的经济补贴,因此,它也就实际突破了中国农村社会里农民们的核心家庭作为财产管理和消费的独立单位而在家财管理方面成为夫妻双方共同默认的边际。但是,从情感上,正如很难让已经实现“分家”梦想而独立了的核心家庭里的妻子将公婆视为完全的家人一样,通常也很难甚至更难使丈夫将岳父母视为完全的家人。显然,夫妻双方的“家庭观”所涉及的范围往往难以完全重合,于是,“私房钱”也就提供了一个不将上述分歧公开化或激化,使已婚儿子或出嫁女儿能够以某种方式向亲生父母尽孝从而维系人伦的可能性。当然,正如邢朝国所指出的那样,在父系继嗣和嫁娶婚姻的制度格局之下,妻子对于娘家父母(有时也扩及兄弟)的贴补,通常要面临更大的压力,需要突破更为严密的限制。

对于“私房钱”得以产生的因果关系,邢朝国经过独到的理论分析,也给出了令人信服的解释。作者指出,中国农村家庭中婚姻关系的稳定与否和家庭内部经济控制的严格程度,乃是导致或防止“私房钱”发生的核心机制。在通常情形下,婚姻关系越稳定,夫妻间的亲密关系越和睦,家庭生活越安定,家庭个人成员攒存“私房钱”的可能性也就越小;反之,则家庭中的个体成员就越有可能想通过“私房钱”来预防万一(婚变、家庭解体)。与此同时,家庭内部的经济控制越严格,个体成员越没有用钱方面的自由,他或她也就越容易产生存储“私房钱”的动机,其目的不外乎满足个人欲望,获得某种程度的消费自由。邢朝国指出,正是上述“安全逻辑”和“自由逻辑”的交互作用,才使得“私房钱”现象得以呈现出非常复杂的样态。

邢朝国在本书中还试图从“私房钱”这类似乎是表面的现象,“由表及里”地深究其背后所在的原理,为此深入探讨了中国农村家庭内部经济生活中的权力关系。以对家庭经济收入的控制权为焦点,在把农民家庭经济的管理模式细分为“保管权”和“支配权”的基础之上,他基于实证性的田野资料,进一步把农民家庭内部涉及经济管理的权力关系依次区分为:夫妻共商型、妻子主导型、丈夫主导型、夫妇独立型,并详细讨论了农村家庭内部权力关系和亲密关系的相互影响。具体到一个家庭究竟会实际采取哪种类型,取决于夫妻亲密关系的性质、当事人的理财管家能力,以及人品等诸多因素。他注意到在“丈夫挣钱、妻子管钱”的结构下,农村女性的家庭经济地位的提升并没有获得坚实的基础。值得一提的是,邢朝国在他的研究中,还对家庭经济生活中常见的“做小主”和“做大主”的不同及彼此的关联性给出了学术性的解释。“小主”一般是指常规性或日常琐碎的事务性支出,它通常被委托给家庭内部某人以降低决策成本;“大主”一般是指花费数额较大,有可能影响到家庭经济安全,事关家庭整体利益的事务,它既有夫妻双方共有决策权的情形,也有夫妻某方强势主导甚或独断的情形。邢朝国对于农村家庭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对账”现象也予以了生动描述:家庭成员之间的“对账”经常是随意的、非正式的和看似漫不经心的,这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对账”行为可能给亲密关系带来的裂痕或损伤,但无论如何,“对账”却也是家庭经济生活中难以回避的,因为它是家庭成员彼此知晓或相互监督的基本方式。

“私房钱”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被容忍?乡民们对于“私房钱”的态度、认知和见解,也在邢朝国所提示的“家庭与个人”这一关系框架之中得到了很好的阐明。作者具体地整理了究竟在什么情形或场景之下,“私房钱”可以获得某种“正当性”;或者在什么条件之下,它才能够被接受或者被理解、谅解。邢朝国的研究显示,在中国基层的乡村社区里,人们对于涉及“私房钱”的道德评价或判断,存在着明显的道德相对性。在我看来,明确地指出这一点正是本书最为精彩和最为意味深长的贡献。人们判断“私房钱”的对错妥否,其依据是以他们心目中“应然”的家庭为基点的,主要是基于对“家庭与个人”之关系的理解或认知,因此,得以形成的便是一个充斥着相对性的道德评判框架。通常人们对“私房钱”并不是简单地予以否定,而往往是根据“私房钱”的来源、额度、用途等予以具体且综合的判断。事实上,前述家庭经济控制的程度和夫妻亲密关系的状态等,也都有可能影响到人们的具体评价。邢朝国的具体归纳是:一般来说,额外获得的收入、过日子节省的钱、额度较小的钱,作为“私房钱”就比较容易被接受;为了生计、应急的“私房钱”比起奢侈或享乐取向的“私房钱”,更容易得到正面评价;“私房钱”用在家内或家庭事务上,比起用在家外或个人身上更容易被接受;家庭经济控制严、个人经济无自由者,存储“私房钱”多少就会得到一些理解;若夫妻亲密关系冷淡、彼此不信任甚或关系紧张,则“私房钱”就会被认为理所当然。

见微知著,由表及里,邢朝国虽然只是对似乎微不足道的“私房钱”进行了微观性的社会人类学研究,但他实际上挑战了截至目前的社会学与人类学的家庭研究。由此,他提出了“观念家庭”与“实践家庭”这样一组分析概念,认为只有从“观念”和“实践”的双重视角出发,才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家庭与个体”之间的复杂关系。所谓“观念家庭”,就是将“家庭”视为一种观念,或者说就是理想型的家庭,亦即关于家庭“应然”之形态的言说或想象,它能够统合人们有关家庭之认同或想象的方向性,并且可以被某些措辞或逻辑所强化,甚至促成家庭成员在亲密关系、情感、劳作分工、经济资源分配等所有方面均达致高度的契合。至于“实践家庭”,亦即认为“家庭”实际是由家庭成员个体的一系列片断、零散的行为实践所构成;家庭生活中成员个人的各种“实践”的指向,往往并不确定,既有可能强化家庭的统合,也有可能使之弱化甚至趋向于解体,但无论如何,“私房钱”正好可以在这一系列实践性的行为中获得定位和理解。邢朝国认为,现实生活中所有的家庭大概都不外乎处于所谓“观念家庭”和“实践家庭”之间,而呈现出多种多样、不尽相同的中间状态。邢朝国根据他自己的田野调查指出,在当前中国农村社会,家庭的变迁方向依然是“家庭核心化”而非“家庭个体化”,但他对“私房钱”的微观研究,却也突显了家庭内部结构中“个人”实践行为的重要性。在他看来,农村家庭研究的范式转换,既需要“家庭的视角”,也需要“个人的视角”,甚至还需要有“社会性别(gender)的视角”。

本书采用了“家乡人类学”和“日常生活史”的研究方法,邢朝国对他自己既“熟悉”又“陌生”的家乡——安徽省皖江北岸的宽源村——进行了多次反复和认真的田野工作。作为兼备“本地人”和“外人”双重身份的研究者,邢朝国清醒地认识到,家乡人类学之田野工作所可能面临的正反两个方面的问题(方便性和暧昧性),因此,如何充分发挥和乡亲们之间存续至今的“纽带”关系,但作为研究者又必须和他们之间保持适度的距离感,这一直都是他需要冷静面对的。记得我们在爱知大学的课堂上曾经多次讨论过相关的问题,但我一直相信,所谓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方法,其实是无法在教室或课堂上由老师教给学生的,唯一的方法就是“实践”,就是在“田野”中试错前行。鉴于“私房钱”的课题设定总会程度不等地触及村民们的个人隐私,因此,围绕这一对村民们而言稍显“敏感”,但也是大家喜闻乐道,且在乡间颇具普遍性之“知识”的话题,邢朝国的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细腻而又从容,并获得了大量珍贵、鲜活的第一手资料。也正是由于他和乡亲们之间不断地得以确认彼此信赖的关系,他所获得的涉及村民家庭经济生活的资料也就比较可靠,从而有力地支撑着他有关“私房钱”议题的学术分析。

作为一部学术专著,本书的写作规范而又严谨,文笔流畅而又生动,作者在把学理性分析和可读性描述相互结合等方面,花费了很大的功夫。我相信,本书对于“私房钱”现象的实证性研究和理论性分析,将会成为中国本土的社会人类学的重要学术财富。

最后,我想提的一个问题是,基于对中国农村的田野调查,作者对于农民家庭经济生活中“私房钱”现象的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在多大程度上可以适用于解释中国城市家庭内部的“私房钱”现象?或者,这些结论对于中国迅猛发展的都市化进程中新生城镇居民家庭内部的类似情形,又能够有多大和多强的解释力呢?我由衷地希望邢朝国博士本书的研究成果,对于解释中国社会能够具有更为普遍的适用性,为此,也由衷地希望他今后能够在这一研究方向上继续有所斩获。

周 星

2018年3月10日

写毕于爱知大学名古屋校区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