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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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凡例

一、本书根据科利/蒙提那里编辑的15卷本考订研究版《尼采著作全集》(Sämtliche Werke,Kritische Studienausgabe in 15 Bänden,简称“科利版”)第4卷(KSA4:Also sprach Zarathustra)译出。

二、中文版力求严格对应于原著。凡文中出现的各式符号亦尽量予以原样保留。唯在标点符号上,如引号的使用,在中文版中稍有一些变动,以合乎现代汉语的习惯用法。原版斜体字在中文版中以重点号标示。

三、文中注释分为“编注”和“译注”两种。“编注”是译者根据科利版《尼采著作全集》第14卷第279-344页(对科利版第4卷的注解)译出的,补入正文相应文字中,以方便读者的阅读和研究。

四、科利版原版页码在中文版相应位置中被标为边码。编注中出现的对本书内容的文献指引,中文版以原版译码标识。由于中文版把原版单独成卷的“编注”改为当页脚注,故已没有太大的必要标出原版为方便注释而作的行号。相应地,“编注”中出现的行号说明也予以放弃,而改为如下形式:×××××……],表明该“编注”涵盖的范围从×××××到该“编注”号码所标记之处。

针对短句、短语或词语的“编注”,在中文版中标示为:短句、短语或词语]。

五、中译者主张最大汉化的翻译原则,在译文中尽量不采用原版编注中使用的缩写和简写形式,而是把它们还原为相应的中文全称。原版编注中对尼采本人著作的文献指引(包括不同版本的文集、单行本)均以缩写形式标示,如以“JGB”表示《善恶的彼岸》,在中文版中一概还原为著作名;原版编注中对科利版《尼采著作全集》诸卷的文献指引,中文版均以中文简写形式“科利版加卷号”的方式标示;唯原版编注中对尼采不同时期手稿和笔记的文献指引,因内容解说过于繁琐,中文版也只好采用原版的简写法,并在书后附上“尼采手稿和笔记简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