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极定国策
皇太极即清太宗。努尔哈赤第八子,1626年即位为后金汗,1636年改国号为清,称皇帝,年号崇德,是为清王朝的建立者。皇太极为了夺取全国统治权,实现君临天下的愿望,在位十八年间,十分重视关外政权的建设,提出“满汉一体”和“治国之要,莫先安民”的总方针,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其一,实行满汉“分屯别居”。皇太极在即汗位后的不久,使颁布命令,允许汉人“分屯别居,编为民户,择汉宫清正者辖之”。“禁止诸贝勒大臣属下人等私至汉官家,需索马匹、鹰犬,或勒买器用等物及恣意行游,违者罪之。”针对他父亲努尔哈赤“诛戮汉人,抚养满州”的落后政策,又宣布“满汉之人,均属一体,凡审拟罪犯,差徭公务,毋致异同”。在分屯以后,关外汉人改由汉宫管理,还适当提高了汉族士人的权力和地位,从而赢得了汉宫对满清政权的支持。
其二,修定《离主条例》和《逃人法》。所谓离主,就是奴隶和仆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离开自己的主人,获得人身自由。在努尔哈赤为汗时,汉人奴隶地位十分低下,按《逃人法》规定,凡逃亡者一律处死,有逃亡意图和迹象者亦一律处以酷刑。皇太极鉴于这些做法的不良效果,于1631年都做了宽松的重新议定和修改,结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其三,优礼汉宫和更定官制。皇大极认为优礼汉宫不仅有利于国家建设,而且是分化和瓦解明王朝的重要策略。他十分信赖范文程等汉族大臣,举凡一切文书告令均由范文程写定,对于其它陆续从明王朝那里过来的官员,皇太极概不论其投诚的早晚和动机,均按其原有官职授予相应的品级。在国家机构的建置方面,皇太极也仿明官制,没立六部,同时废除四大贝勒共理政务的旧制,部以下各级官员,汉人、蒙古人都得以充任。另外还积极吸收汉族文化,翻译汉文书籍。
其四,扩大八旗组织。八旗制度是由努尔哈赤创立的,称为满洲八旗。皇太极继位后,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于1632年创建了汉军八旗,不久又组成蒙古八旗。继续完成对黑龙江和吉林东境女真各部的统一。
皇太极的建国方略,是以强调“满汉一体”和治国在于安民的方针下制定的。再加保护农业法令的实施,使关外的清政权很快强盛起来。
【阐释】皇太极的治国方略抓住了主要矛盾即民族矛盾。他敢于冲破狭隘民族主义观念,大胆地信任和使用汉族的文臣武将,为清朝进关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