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已,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孙子兵法•下卷•火攻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