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甫回伦敦,我便收到斯特里克兰太太的急信,要我晚饭后尽快去她家里见她一面。登门时,麦克安德鲁上校夫妇也在。斯特里克兰太太的姐姐比斯特里克兰太太年岁稍长,二人不无相像之处,只是姐姐看上去更显苍老,一副精明老到的模样,与那些达官显贵的太太一样,自知地位卓拔,便有种仿佛将大英帝国都揣于囊中的凛然神气。她行止干脆,精神矍铄,言谈举止间足见教养,但却难掩其古板不化的执念:男人若不成为堂堂军人,还不如去跑腿打杂。她厌憎皇家御林军,觉得那些人傲慢自大,更不屑谈论他们的妻子,觉得她们个个都不靠谱。她身上那一袭长裙虽然款式稍显过气,却价格不菲。
斯特里克兰太太显然紧张得很。
“好了,听听你怎么说。”她开口道。
“见到你丈夫了。但他怕是去意已决,不会回来了,”我略做停顿,“他想画画。”
“你说什么?”斯特里克兰太太一声惊呼,一副错愕万分的神情。
“他喜欢画画,你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吗?”
“他肯定是脑子坏了。”上校先生扯着嗓门说。
斯特里克兰太太微蹙双眉,竭力在回忆中搜寻。
“我记得结婚之前,他总爱抱着个颜料箱四处转悠,但也无非就是乱画一气,我们还拿他开玩笑呢。要说画画,他压根没什么天赋。”
“这还用说。所谓画画,不过是个借口罢了。”麦克安德鲁太太说。
斯特里克兰太太兀自沉思片刻。我方才所言,她显然无法理解。我出使巴黎期间,斯特里克兰太太虽很悲伤,但其家庭主妇的本能亦不断复苏:此时的客厅已然与“家变”初生时有所不同,看得出经过一番打理,不再是一副荒凉冷清、华屋待赁的模样。然而,去巴黎见过斯特里克兰以后,我难以想象他还能重新融入这样的环境中。如果说有关斯特里克兰的“变异”,这家人完全没有看出任何苗头,倒让我觉得难以置信。
“但如果他想当画家,为什么不跟我讲呢?”斯特里克兰太太终于开口,“有这样的……野心,我又怎会不支持他。”
麦克安德鲁太太双唇紧抿。我想她或许从未打心底里认可过她妹妹好交文人雅士的脾性;每次说起“文化”一词,她的语调中都带着嘲讽。
斯特里克兰太太继续道:
“无论如何,只要他有哪怕一丁点儿天赋,我头一个支持他,作出什么牺牲我都没有怨言,和搞证券的相比,我倒更愿意嫁给一个画家呢。如果不是为了孩子,我一点儿也不在乎。在这漂亮的房子里住着也好,在切尔西的破烂画室里过活也好,我都一样高兴。”
“亲爱的,我可真是听不下去了。”麦克安德鲁太太高声打断道,“这种鬼话你自己信吗?”
“我倒觉得这话不假。”我委婉地说。
麦克安德鲁太太挤出笑脸,看了我一眼,目光中透着不屑。
“除非为了女人,否则一个四十岁的男人是不会抛妻弃儿去当什么画家的。要我说,他恐怕就是和你那些——艺术家朋友中的一个对上眼了,被勾走了魂了。”
闻言,斯特里克兰太太苍白的双颊上突然泛起了红晕。
“那女人怎么样?”
我自知身揣“炸弹”,所以略一犹疑。
“没有女人。”
麦克安德鲁夫妇满口讶异之声,斯特里克兰太太蓦地站起身。
“你是说你压根没见着她?”
“无人可见。他孑然一身。”
“荒谬!”麦克安德鲁太太厉声道。
“我就知道该我亲自跑这一趟,”上校先生说,“我可有的是把握找到那个女人。”
“我倒真希望你能跑这一趟,”我应道,语气中不乏尖刻,“去了你就明白了;你那些猜测根本无一中的。那哪是什么高档酒店,就他住的那间小房,要多寒酸有多寒酸。他离家出走绝不是为了花天酒地、纸醉金迷。他身上没几个铜板。”
“你不觉得他可能是做了什么亏心事,怕警察找上门,所以才躲躲藏藏吗?”
如此“可能”宛如一束希望之光,照进了在场三人的心坎里。可在我看来,这不过是胡思乱想罢了。
“要果真如此,他就不会傻到把自己的地址一五一十地告诉他那搭档了,”我回以尖酸的反驳,“不管怎样,完全不存在‘跟谁私奔’这回事,这一点我敢打包票,他压根不是为了男女之情。这种事他连想都没想过。”
众人陷入思索,谈话中断了片刻。
“也罢,若诚如你所言,”最后,麦克安德鲁太太说,“事情也没我想象中那么糟。”
斯特里克兰太太投去一瞥,不作声响。她满面苍白,一双俏眉黯然低垂,露出令人费解的神情。麦克安德鲁太太接着说:
“假如只是一时兴起,他会缓过来的。”
“你何不自己去找他,埃米?”上校先生进言道,“同他一起在巴黎待个一年半载也未尝不可。孩子有我们照顾着。我敢说,要不了多久,他那股新鲜劲就过了,回伦敦是早晚的事,到那时候,这事儿也就成了过眼云烟,不值一提了。”
“换了我,可不会这么做,”麦克安德鲁太太说,“他爱咋咋地。总有一天他会夹着尾巴回来,老老实实地过安稳日子。”她冷冷地望向妹妹:“对付他,你有时候就是缺那么点聪明劲儿,男人啊——尽是些奇怪的动物,你得懂得如何驾驭他们。”
麦克安德鲁太太与大多数女性观念一致:一个男人抛弃依附于他的女人,确是残忍无情,但与此同时,女人也难辞其咎。人心自有理性无从了解的理由。
斯特里克兰太太一一打量着我们,目光缓缓移动。
“他再也不会回来了。”她说。
“天哪,亲爱的,刚才他说的你都忘了吗?那家伙过惯了舒坦日子,离不开人照料,在那种破旅馆破屋子里,你认为他能坚持多久?再说他身上又没钱,不回来都不行。”
“他要是带着个女人跑了,我倒觉得还有一线希望,我从不相信那种感情能有始有终,不出三个月他就会厌恶得要死。但如果不是为了感情,一切就都到此为止了。”
“这话说得可就太玄乎了。”上校先生说。他身为军人,对情感之微妙陌生得很,这“玄乎”二字出自他口,听来满是鄙夷之气:“别信这套,他会回来的,而且就像多萝西说的那样,偶尔放肆一回、胡闹一阵,对他来说倒也无妨。”
“但我不想他回来了。”她说。
“埃米!”
此时的斯特里克兰太太已被突如其来的愤怒占据;她面色煞白,透着森然寒意。她语速急促,边喘边说:
“如果他发疯似的爱上了别人,和她私奔,我可以原谅,我会觉得这是情理之中的事,也不会苛责相向;我会觉得他是受了诱惑,才被‘拐’走——男人本就容易心软,女人又如此不择手段;可现在看来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我恨他。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
上校夫妇大为吃惊,开始唱起双簧,出言劝导,一会儿说她失去理智,一会儿又说不懂她是怎么想的。绝望中,斯特里克兰太太转脸望着我。
“你能懂吗?”她冲我喊道。
“我说不准。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他离开你是为了女人,你可以宽恕;但如果是出于某种‘念想’,你就无法原谅,是吗?前者,你尚有应对之策;后者,你彻底无能为力,对吗?”
斯特里克兰太太没有回答,只是目光淡冷地看了我一眼。兴许我言中了。她嗓音颤抖,低声说道: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像恨他一样恨一个人。我曾经安慰自己,心想无论和别人缠绵多久,到最后他还是会选择我。我清楚得很,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会需要我,呼唤我,我也时刻准备着去他身边;我会像个母亲一样照顾他,告诉他这都没什么,告诉他我还是像过去那样爱着他,一切的一切,我都原谅他。”
在所爱之人瘫卧病榻、奄奄一息时,女人们惯于表现出一副情深义重的模样,每每见之总让我心神难安。有时我甚至觉得她们好像不愿男人活得太久,误了她们表演这般精彩戏码的时机。
“可现在——现在全都结束了。对我来说,他已如同路人,无所谓了。但愿他穷死、饿死。死得悲惨,死得孤独,最好染上点恶疾,臭掉、烂掉。我跟他到此为止了。”
我想此时不妨向她传达斯特里克兰的意思。
“如果你想同他离婚,他倒是很愿意尽力配合。”
“我凭什么给他自由?”
“我不认为他‘需要’自由。他只是想给你行个方便。”
斯特里克兰太太不耐烦地耸耸肩。我想我对她略感失望。当年的我,总企望人能活得单纯些,所以当眼前这位女性——如此温婉而端庄的女性——竟显出如此恶意时,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彼时的我尚不明了人性的组成是多么复杂而混乱。现如今我才清醒地意识到,所谓卑鄙与伟大、恶念与善意、仇恨与深爱,都可以成双结伴,并存于同一人心中。
这会儿,刻骨的屈辱感正折磨着斯特里克兰太太;我在心中酝酿,不知该说些什么才能稍稍缓解她的苦楚。我想我应当一试。
“其实,你丈夫究竟该不该为他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我也无法断言。我觉得他已经不再是他自己了。在我看来,他正受到某种未知力量的驱使,追求着某种未知的目的,他堕入这种力量的掌控,如同蝇入蛛网,无奈、无助,好像被下了咒一般。这让我想起昔日里听过的那些诡异的怪谈,说新的人格会闯入身体,将旧的驱逐出去云云。而且,灵魂寄居在人体的躯壳内,蠢蠢欲动,不时会发生神秘莫知的变化。在古时候,人们会说‘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是鬼上身了’。”
麦克安德鲁太太手抚膝头,捋平裙摆,金制的臂镯滑落下来,挂在她的手腕上。
“你这话讲得也太离谱了,”她尖刻地说,“也许埃米有点太过放任自己的丈夫了,这点我并不否认,要不是整天忙活自己那点事,我就不信她瞧不出一丁点儿的异样。亚历克要是有点念想,我可不认为他能瞒上我一两年还不被我看个通透。”
上校先生凝望着虚空,一副“君子坦荡荡”的模样;这副“一身清白”的姿态,我怀疑也就他能摆得如此到位。
“不过,即便不是为了女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是个没心没肺的禽兽这一事实,也已无可辩驳,”她向我投来凛冽的目光,“我来告诉你他为什么要抛妻弃子——就是因为自私,除此之外没别的原因。”
“这自然是最干脆的解释了。”我说。但我心中并不觉得“自私”二字能够说明任何问题。说罢,我托口身困体乏,起身告辞。斯特里克兰太太也没有留我再坐的意思。
注释
[1]原文为法语,引自法国思想家帕斯卡的《思想录》第四章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