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婚姻大事,以大局为重
——毛泽东与长子毛岸英的交谈
毛泽东的长子毛岸英与刘谦初(革命烈士)的女儿刘思齐在延安时就相识了。中央机关迁至西柏坡后,毛岸英、刘思齐就被分配到附近农村搞土改,在工作和生活中接触多了,两人互相尊重,产生了感情。经邓颖超和康克清帮忙,毛泽东同意岸英和思齐确定了恋爱关系。
两人的关系发展很快。热恋中的岸英因年龄已26岁了,自然就萌发了结婚的念头。为稳妥起见,他们先托康妈妈向父亲打了招呼,然后,同刘思齐一起去找父亲。一见面,岸英就单刀直入地请求父亲同意他们结婚。毛泽东和气地说:“思齐还小,不到结婚年纪,现在不能结婚。”岸英说:“也差不了几个月。”毛泽东说:“差一天也不行……”毛岸英继续恳求:“我自己的事还是让我自己作主吧”。毛泽东严肃地说:“结婚年龄不到你做得了主吗?那就要由制度和纪律作主。毛岸英,你知道吗?我们军队有一条规定,连以上干部不满30岁不准结婚,而你才26岁。再说解放区的婚姻法规定,男满20岁,女满18岁才准结婚。思齐不到18岁。”岸英一听急了,以攀比的口气说:“岁数不到结婚的人多着呢?”毛泽东生气了:“谁叫你是毛泽东的儿子!现在你们两个都不够结婚条件,法律,是要每个人都遵守的,你毛岸英、刘思齐更不能例外。”毛岸英被父亲“剋”了一顿,心里很烦,第二天仍没起床,在床上哭。毛泽东听到卫士报告此事,立时火上来了。他走到儿子的住房门口,大声吼道:“毛岸英,你想干什么?”毛泽东这一声大吼,比别人劝说顶用得多,毛岸英不哭了。毛泽东又狠狠地训斥了一声:“没出息!”几天之后,岸英想通了,向父亲作了检讨,毛泽东笑着说:“很好,这样,你就是一个模范的守法者,而不是一个违法者了。”
1949年9月,岸英同思齐商量好了办婚事。他们先征求了思齐母亲张文秋的意见,尔后到了父亲毛泽东那里。
毛泽东说:“我同意。你们准备怎么办婚事呀?”
岸英说:“我们商量好了,越简单越好,我们都有随身的衣服,也有现成的被褥,不用花钱买东西。”
毛泽东听了非常高兴,说:“这是喜上加喜,应该艰苦朴素。但你们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啊,我请大家吃顿饭。你们想请谁就请谁。我跟思齐的妈妈说说,现在是供给制,她也不要花钱买东西了。她请谁来都可以,来吃顿饭。”
1949年10月15日,岸英和思齐在中南海丰泽园举行了简单的婚礼。毛泽东亲自请了几位革命老人来吃了一顿饭,并在婚礼结束后,岸英和思齐临走时,拿出随身带来的1945年去重庆谈判时穿的一件黑色皮大衣,风趣地笑着说:“我没有什么贵重礼品送给你们,就这么一件大衣,白天让岸英穿,晚上盖在被子上,你俩都有份。”
毛泽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要求子女,严格教育子女。在对儿子岸英提出要求结婚这一问题上,严把关,丝毫不放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又不失父亲的“威严”,终于管教好了孩子。
毛泽东一贯倡导艰苦朴素,勤俭办一切。儿子结婚,是个人终身大事,按理说,当时尽管条件差些,可尽力搞得好一点儿,像模像样地“热闹”一番,还是能做到的;可毛泽东不允许,要求俭朴地操办,谆谆教诲,使儿女心悦诚服,并在俭朴的婚礼中,享受着慈父的亲切关怀。
看看当年毛泽东的言行,有些领导干部真该认真地好好地学习学习。教育好子女,不仅仅是个人家庭问题,而且是关系到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更是干部的形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