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礼俗史话(典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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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礼俗的发展和演变

在汉代,中国礼仪习俗进入发展阶段。 汉代初年,因刚刚结束战乱,叔孙通奉汉高祖之命制定礼仪,主要是杂采古礼。到汉武帝时期,王朝强盛,社会稳定,局面出现了大的变化。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将《诗》《书》《礼》《易》《春秋》合称为“五经”,奠定了经学的正统地位。其中,《礼》就是记载古代儒家传习礼仪最早的著作《仪礼》。儒学正统地位的确立,使儒家提倡的礼仪成为礼仪习俗的主流,有力地推动了礼俗的发展,也使得古代礼俗趋于完善。

例如:中国古代社会盛行的所谓“六礼”“七教”“八政”,即《礼记·王制》所说的:“六礼:冠、昏、丧、祭、乡、相见。七教:父子、兄弟、夫妇、君臣、长幼、朋友、宾客。八政:饮食、衣服、事为、异别、度、量、数、制。”“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德,齐八政以防淫”在汉代已经成为社会成员一切行为的规范。又如:夏历元旦、元宵节、清明节、上巳节、乞巧节、重阳节、春秋社日、冬祭腊日这样一些重要的传统节日,以及相关的节日礼仪,也大多在汉代得以定型[1]。东汉末年,郑玄分别给产生于先秦和西汉的《周礼》《仪礼》《礼记》三书作注,又写有《三礼目录》一卷,形成了“三礼”的提法,并被普遍接受。 唐初“三礼”被列入“九经”,以后发展到“十二经”,到宋代确立“十三经”为经典,“三礼”始终都包括在内,一直流传至今。“三礼”之说的形成,也是礼仪发展的重要例证。

魏晋南北朝时期, 中国社会长期处于动乱之中,政局动荡,战乱频仍,天灾人祸不绝,百姓痛苦不堪。一方面,知识分子阶层里盛行玄学,清谈成风;另一方面,佛道二教异军突起,来势汹汹,这些都对传统礼仪构成了挑战。在当时的社会生活里,普遍存在一种“非道德化”的放任风气。有些统治者也受此影响,不再刻板地遵循古礼,而开始顺应时势,注意变革。曹操就是一个薄葬风气的倡导者。据《晋书·礼志》载,曹操死前遗诏:“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葬毕,皆除服。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有司各率乃职。殓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后来,曹操的葬礼果然一切从简。他的儿子曹丕也继承父志,临终制诏书坚持薄葬。上行下效,曹氏父子的薄葬主张对曹魏,乃至晋朝的丧葬礼仪都产生了积极影响。[2]对于这个时期的礼仪形势,鲁迅有过精辟的论述,他说:“例如嵇阮的罪名,一向说他们毁坏礼教。但据我个人的意见,这判断是错的。魏晋时代,崇奉礼教的看来似乎很不错,而实在是毁坏礼教,不信礼教的。表面上毁坏礼教者,实则倒是承认礼教,太相信礼教。”[3]正是统治集团一面肆意践踏礼教的基本原则,一面又高喊礼教,暴露出礼教虚伪的一面,这才激起了玄学的反动。不过,传统礼仪虽然受到严重冲击,但没有出现一蹶不振的局面。不少人有鉴于当时浮华骄矜、肆意毁誉的世风,退而致力于对家中子孙后代的教育,留下了不少家训类的文字。比如:三国蜀汉刘备临死前告诫其子刘禅的遗诏中有“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之言,诸葛亮所写《诫子书》中则有“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之语,它们都成为千古名言,流传久远。北齐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凡7卷20篇,依次为序致、教子、兄弟、后娶、治家、风操、慕贤、勉学、文章、名实、涉务、省事、止足、诫兵、养生、归心、书证、音辞、杂艺和终制,堪称家礼之典范,古今家训,无不受它影响。[4]这些都表明这个时期的传统礼仪并没有因为受到冲击而沉沦,它在严峻的历史风浪中经受住了考验,经过一定的调整之后,适遇盛世,便又开始了新的历程。

唐代国力空前强盛,政治稳定,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礼仪也达到了古代的鼎盛时期。 唐初仍沿用隋礼。贞观十一年(637),唐太宗命房玄龄、魏徵组织礼官、学士,在隋礼基础上增补天子上陵、朝庙、养老、大射、讲武等内容,定吉礼61篇、宾礼4篇、军礼20篇、嘉礼42篇、凶礼11篇,称《五礼》,后世则称其为《贞观礼》。唐高宗显庆年间(656—661),长孙无忌等人对其进一步增补,形成后世所称的《显庆礼》。开元年间(713—741),唐玄宗又在隋礼和《贞观礼》《显庆礼》的基础上进行大规模整理,纂修完成了《开元礼》。据《新唐书·礼乐志》称:“由是,唐之五礼之文始备,而后世用之,虽时小有损益,不能过也。” 比如:《开元礼》中关于丧葬仪礼的记载,共有66道程序,如果是改葬,还得有17道,比以前历代都更为完备,而且在整个封建时代也大致得以沿袭,甚至近现代的民间礼俗中还可以看到《开元礼》所定程序的影子,只是一部分程序被简化而已。《开元礼》较前代礼仪更具系统性和完整性,成为封建礼制的最高典范,此后几个朝代的礼制基本上没有超过它。另外,唐末杜佑撰写《通典》,其中《礼典》100卷,周详而可靠地记载了唐代以前礼仪的演变情况,更是仪制研究的一个里程碑。

还应指出的是,在隋唐之前,受周礼影响,往往礼法不分,礼涵盖一切,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出现诸多弊端。唐代总结前朝在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比较注意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使礼仪与法律、官制分离,取得较好的效果。如:唐高宗永徽二年(651)颁行的《永徽律》(元代以后被称为《永徽律疏》,而后来颁行的《疏议》被称为《唐律疏议》),内容周详完备,节目简要,条文清晰,一准乎礼,出入得古今之平,成为此后封建社会里法律的楷模。[5]正是由于法律制度的完备和相对独立,才使得礼仪能摆脱重负,得以继续发展。

宋代礼仪习俗出现了新的变化,这就是礼仪开始与朝廷典章制度分离,走向民间,逐渐与今人对礼仪的理解接近起来。其时朝廷礼制基本沿袭前代,只是在一些细节上有所调整而已。随着市民阶层的崛起和民间宗族共同体的普遍加强,这时候儒家开始把注意力移向民间,致力于民间礼俗的规范化。北宋司马光就曾在《仪礼》的基础上,根据当时礼俗的实际情形,撰写《书仪》。南宋朱熹则在《书仪》的基础上撰写《家礼》。此类礼书的内容与朝廷礼制有所不同,主要侧重在冠、婚、丧、祭等“四礼”,以及一些民间日常生活的行为规范,它们和民众生活更为贴近,更具实用价值。朱熹在《家礼》中还特别强调强本节末,简化仪节度数。比如:把婚姻“六礼”简化为“四礼”,也就是将原先的纳采和问名合并、纳吉和纳征合并;又把丧礼中子女守丧三年改成了一年或半年。就传统礼仪的衍变而言,这种变革无疑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尤其是朱熹的《家礼》在明清时期几乎传遍全国,成为家庭礼仪的圭臬。[6]

此外,还有人则致力于乡规民约、家训格言一类文字的撰写,也成为传统礼仪的重要补充,对于民众的行为规范有着一定的指导意义。比如:北宋吕大忠,京兆蓝田(今属陕西)人,曾为家乡制定乡约,人称《蓝田乡约》。这个乡约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其中“礼俗相交”部分写道:“凡行婚姻、丧葬、祭祀之礼,《礼经》具载,亦当讲求。如未能速行,且从家传旧仪;甚不经者,当渐去之。”这说明他既要求乡亲们按礼仪经典行事,又尊重民间风俗,允许变通,同时提倡移风易俗。这个乡约对于婚丧礼仪的细则也加以规范,开支原则较能注意俭朴从事。据《宋元学案》称,《蓝田乡约》一出,关中风俗,为之一变。这一类乡规民约在协调乡里生活、维护宗法秩序等方面所发挥的功能是不可低估的。[7]在家训方面,北宋司马光的《居家杂仪》和南宋陆游的《放翁家训》都很有影响,他们谆谆告诫自己的子女“谨守礼法”“宽厚恭谨”,充分重视家庭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对后世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8]

元代礼仪走向低潮。元朝统治者虽然沿袭了宋代礼制,口头上也尊孔,并且任用了一批汉族士大夫,但实际上他们是轻视汉儒的。特别是这个时期民族矛盾一直处于不可调和的状态,元朝贵族坚持蒙古族礼俗,蔑视汉族礼仪;而在汉儒看来,这是“灭裂礼法”。由于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的矛盾没有很好地得以解决,致使礼仪在元代未能得到发展。

明朝建立后,统治者认为“贵贱无等,僭礼败度”,是元朝失败的一大原因,[9]所以特别注意礼制,对各级官吏和普通百姓的衣食住行加以严格规定,不许他们有僭越等级的任何举动。《明史·舆服志》载:“明初,禁官民房屋不许雕刻古帝后、圣贤人物及日月、龙凤、狻猊、麒麟、犀象之形。”“庶民庐舍:洪武二十六年定制,不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栱,饰彩色。”“建文四年申饬官民,不许僭用金酒爵,其椅棹木器亦不许朱红金饰。”“洪武三年,庶人初戴四带巾,改四方平定巾,杂色盘领衣,不许用黄。又令男女衣服,不得僭用金绣、锦绮、纻丝、绫罗,止许紬、绢、素纱,其靴不得裁制花样、金线装饰。首饰、钗、镯不许用金玉、珠翠,止用银。”“正德元年,禁商贩、仆役、倡优、下贱不许服用貂裘。”明朝统治者甚至不惜用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来强行实施等级礼制。如《明律》规定:“凡官民房舍车服器物之类,各有等第。若违式僭用,有官者,杖一百,罢职不叙。无官者,笞五十,罪坐家长。工匠并笞五十。”再加上朱元璋多忌讳,大兴文字狱。明代帝王大多利用东厂、西厂、内行厂、锦衣卫等特务机构,实行高压政策,排斥异己,使得整个社会的文化生活显得僵滞灰暗。

不过,这种律令严明、恪守礼仪的局面并没有维持太久。从嘉靖年间起至明末,明朝出现了一股越礼逾制的浪潮,向传统礼教发起猛烈冲击。一方面,社会生产发展,财富积累增加,特别是在商业繁荣的城市里,普通百姓手头有钱,但他们在衣食住行各方面受到礼制的约束而不能恣意享受,这显然无法忍受;另一方面,朝政腐败,法制松弛,朝廷已经管不了那么多。这样一来,庶民越礼逾制也就蔚然成风,愈演愈烈,房屋越造越豪华,衣服越穿越奢侈,各种礼仪大讲排场,甚至超过了实际消费能力。世风以奢侈为荣。这种风气还直接影响到人们的观念,许多人开始追求金钱,唯利是图,传统的忠孝节义发生动摇,当儿孙的居然为了变卖随葬财宝而掘起祖坟,做妻子的则以丈夫挣钱多少来决定爱憎,正如有的民歌所描述的那样:“骨肉贫相远,陌路富相亲。”“冷暖观门第,礼貌看衣服。”有人发出了“礼义相让之风邈矣!”的惊叹。[10]这种现象延续到明末,随着明清王朝的嬗递,满族入主中原,又一次强化了封建专制统治,传统礼仪再度被奉为金科玉律,越礼逾制的浪潮才悄然退隐下去。

在清代,汉满文化的冲撞一直十分激烈。清王朝为了加强权威,强化等级礼制,把朝廷礼仪推向了极端。据柳诒徵研究,在明代朝仪中,大臣只须四拜或五拜,清代开始实行“三跪九叩首”;明代大臣入朝,可以在御前侍坐,奏事起立,奏毕复坐,清代则一律跪在地下;明代答诏称“卿”,有点儿客气,清代则斥之为“尔”,根本不在话下;清代大臣上奏折,一概自称“奴才”,这也是破天荒的。[11]

出于同样的政治目的,清王朝在强化宗族制度方面也加大了力度。康熙九年颁行“上谕十六条”,就明确指出,要“笃宗族以昭雍睦”;康熙二十八年,又批示“族长不能教训子孙,问绞罪”,从而明确宣布族长有权教训族中子孙。雍正则在《圣谕广训》中说:“……凡属一家一姓,当念乃祖乃宗,宁厚毋薄,宁亲毋疏。长幼必以序相洽,尊卑必以分相联。喜则相庆以结其绸缪,戚则相怜以通其缓急。”同时,雍正明确指示宗族要兴建祠堂,设立学校,添置族产,纂修族谱。从那时起,国家法律明确承认宗族的司法权,族长教训子弟,治以家法,就是将其处死,也是无罪的。正是在国家政权的鼓励和支持下,宗族共同体在清代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成为当时维系基层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12]在这种情形下,儒家的伦理纲常也依赖于强固的宗族而得以发扬。常州《陈氏宗谱》云:“凡小儿甫能言,则教以尊尊长长;稍就家,则教以孝悌忠信礼让廉节。”日常生活中的一切言行都要娴于礼法。“凡语言应对周旋动作,皆为符合规矩。”子弟见父母,“坐必起,行必以序,不可免冠徒跣,应对毋以尔我”。“子孙受上诃责,不论是非,但当俯首默受,毋亟自辩理。媳事姑舅亦然。”由此可见,封建礼教的负面效应在这个时期已经充分地暴露了出来。 [13]

还应提及的是,明朝末年始,西方天主教耶稣会来中国境内传教。尽管以利玛窦为代表的一批传教士十分注意策略,他们穿中国服装,学会说中国话,研习中国传统文化,顺应中国风俗礼仪,使得天主教在中国有了较大发展。但是,两种文化之间存在差异,引起了中西礼仪的激烈冲突。清末出现了一个不容忽视的历史事实:“随着西方文化进入中国,中国传统礼仪的一统天下已经不复存在。当人们对传统礼仪产生怀疑,试图抗拒的时候,就很自然地会用西方礼仪来跟中国传统礼仪作比较。另外,人们在试图改革传统礼仪并创建新礼仪的时候,也总是要到西方礼仪中去拿一些东西过来为我所用”。[14]

辛亥革命的成功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的结束。孙中山出任临时大总统的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令文告,开始了对传统礼仪的改革。剪辫子是礼仪改革的先声。这是因为清军入关时曾以“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血腥政策强迫人们接受满族发式,于是随着清廷被推翻,人们便将辫子当作一种耻辱而强烈要求剪掉。不但有许多人自觉剪辫,即使一些地方的人因早已习惯了留辫子而不想剪掉时,也被政府军警以强硬手段剪掉。

接着是易服。南京临时政府废止了清代用来体现封建等级的官爵命服、袍褂补服、翎领朝珠。服饰不再是等级的标志。一旦开放,人们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喜好来选择服饰。一时间,西服中服、汉装满装,五颜六色,花样翻新,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活泼气象。这时候,一部分人以穿西服为时髦,洋货畅销,甚至排挤了国货,以至引起了孙中山的注意。他认为,西式服装“尚有未尽合者”,而合理的衣式则应该“适于卫生,便于动作,宜于经济,壮于观瞻”。[15]后来,孙中山创制并带头穿着的立领、四袋式的男式上装问世,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服装又吸取了西服的若干优点,人称“中山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山装受到人们的欢迎。这在礼仪史上也是值得一提的。

再就是人们相见时的称呼和礼节。清朝人相见时通行的叩拜、相揖、请安、拱手等旧礼被废除,改为新式鞠躬礼,男子脱帽鞠躬,女子鞠躬。通用的所谓“文明仪式”是脱帽、鞠躬、握手、鼓掌、交换名片等。清朝人称呼,下对上,贱对贵,称“大人”“老爷”,此时一律改称“先生”“君”“同志”一类,无贵贱上下之分。封建社会“男女授受不亲”,这时候大城市里的一些青年男女开始冲破这种礼教束缚,公然相伴着出现在公共场所,男女接触不避嫌疑,自由恋爱也时有所见。此外,南京临时政府在禁止女子缠足、提倡放足,以及禁娼、禁烟、禁赌等方面,也有不少强硬措施,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辛亥革命之后,各地还出现了毁庙反神、破除迷信的风潮,形成一定的冲击力。在城市里,一些进步人士大力提倡新式婚礼和新式丧礼,礼节上删繁就简,财用方面去奢从朴,力求破除迷信,革除陋俗,这在当时也是难能可贵的。

“然而我们必须指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礼仪改革必然存在极大的局限性。政府颁布法令文告并不困难,难就难在能否贯彻到民众之中;少数进步人士身体力行,大声疾呼,也并不等于已经唤醒了民众。在当时的广大农村,礼俗的情况实在要复杂得多。一方面,传统礼俗在中国历史上沿袭几千年,早已渗透进人们的心灵深处,形成一定的心理定式,许多人习以为常,受其毒害却不知其有毒,依旧乐此不疲。另一方面,辛亥革命之后不久,就有袁世凯称帝的闹剧上演,随之而来的军阀混战,又一次把国家民族推向灾难深重的苦海之中。底层民众忧心忡忡、忐忑不安,连基本温饱都无法得到保障,自然无法顾及礼俗的改革。凡此种种,都使得礼仪改革的步履十分沉重而艰难。”[16]

新文化运动对传统礼仪,乃至整个传统文化进行全面反思,带来了新的气象。但是,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政局动荡,战乱频繁,中华民族经受着一次次血与火的考验,除了少数知识分子依旧在思想领域中苦苦追寻真理之外,广大民众不可能有心思去思考礼仪的革新。当时,礼仪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的局面,新礼和旧礼同时存在,显得格外杂乱。这在婚丧礼仪中表现得尤其突出。如:当时江苏宜兴一带的婚礼,“自民国以来,政体虽改,而新郎之戴顶履靴者,仍属有之。然亦有喜学时髦,著大礼服,戴大礼帽,以示特别开通者。最可笑者,新郎高冠峨峨,履声橐橐,在前面视之,固俨然一新人物也,讵知背后豚尾犹存,红丝辫线,坠落及地”。新郎边上的四位陪宾更有趣:“有西装者,有便服者,有仍服满清时礼服者,形形色色,无奇不有。”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礼俗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党和政府在移风易俗,建设现代礼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人际关系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和谐。但自20世纪50年代后期起,礼仪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与其他领域一样,受到了“左倾”思想的严重影响和干扰,把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和许多良风美俗也一概当作“四旧”予以横扫,搞乱了人们的思想。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四人帮”推行文化专制主义和文化虚无主义,无政府主义恶性膨胀。“人际关系极端恶化,人们的道德水准大大下降,也在礼仪的发展史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痕。” [18]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的大潮为现代礼仪的复兴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建立适合经济发展的社会秩序和社会新风尚,成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内容。1981年2月,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九家单位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倡议》,号召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开展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为内容的“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这一举措可以看作我国现代礼俗建设的里程碑。198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根据中央书记处的指示,转发中宣部《关于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报告》,规定每年3月为“全民礼貌月”。这一年3月1日,全国各大城市都有数万人,乃至数十万人走上街头,宣传文明礼貌,清理环境,维持交通秩序。1983年3月,中共中央成立“五讲四美三热爱”委员会,在前述“五讲四美”基础上,又加上了“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内容。从此以后,这一活动蔚然成风,遍地开花,有力地推动了现代礼俗的建设。在此基础上,诸如建设文明家庭、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提倡文明礼貌用语,提倡建设新时期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制定市民守则、乡规民约,在全国城乡开展婚礼改革、丧葬改革等移风易俗活动,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综上所述,中国礼俗源远流长,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大体说来,中国礼俗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形成于夏商周三代,汉代进入发展完善阶段,唐朝达到鼎盛,宋代之后虽多有变化,但古代礼仪规范始终保持其基本模式。现代,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礼俗随着时代的进步而变革、发展,但并未脱离古代礼俗的基础,只是进一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古代礼俗仍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本书着重叙述中国古代礼俗。

[1]冯天瑜,等. 中华文化史[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453-458.

[2]万建中. 中国历代葬礼[M]. 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7-8.

[3]鲁迅. 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M]// 鲁迅. 鲁迅全集(第三集).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513.

[4]徐梓. 家训——父祖的叮咛[M]. 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

[5]刘海年. 古代法制[M]// 谭家健. 中国文化史概要.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

[6]杨志刚.《朱子家礼》:民间通用礼[J]. 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4(4).

[7]顾希佳. 礼仪与中国文化[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07.

[8]徐梓. 家训——父祖的叮咛[M]. 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

[9]刘志琴. 晚明城市风尚初探[M]// 中国古代文化史论.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10]顾希佳. 礼仪与中国文化[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11.

[11]柳诒徵. 中国文化史[M].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710- 711.

[12]顾希佳. 礼仪与中国文化[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12-113.

[13]冯天瑜,等. 中华文化史[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905-907.

[14]顾希佳. 礼仪与中国文化[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16.

[15]胡绳武,等. 民国初年的社会风尚变化[M]// 中国传统文化的再估计.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16]顾希佳. 礼仪与中国文化[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18.

[17]胡绳武,等. 民国初年的社会风尚变化[M]// 中国传统文化的再估计.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18]顾希佳. 礼仪与中国文化[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