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基础知识
2.2.1 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
访问控制涉及的对象主要有两类:客体和主体。客体是访问控制要保护的对象,如信息系统中的文件、目录,数据库中的表、记录等数据,基础设施中的网络设备,等等。主体是访问控制要制约、被控制的对象,一般来说,用户以及用户操作产生的进程可以认为是主体。通常,访问控制可以分为三大类:自主访问控制、强制访问控制和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
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是指在一个组织机构内部,系统为不同的工作岗位创建对应的角色,对每一个角色分配不同的操作权限(如读、写、执行等)。用户通过所分配的角色获得相应的操作权限,实现对信息资源(目录或文件)的访问。例如,对用户划分用户组,对不同用户组赋予不同的操作权限,这里的用户组可以看作角色。
对于服务器技术来说,用户及用户组可以看作访问控制的主体,服务器目录或文件可以看作访问控制的客体。
2.2.2 用户及用户组
网络操作系统是多用户多任务的系统,允许多个用户同时登录系统。为了保障每个用户都能顺利工作,每个用户的权限都要遵循相应规范。为了区分不同的用户,就产生了用户账户。
用户账户是用户的身份标识,用户通过其账户可以登录操作系统,依据访问控制策略访问被授权的资源。每个用户账户都有特定的工作环境,用户账户之间相互独立、互不干扰。
为了方便用户账户的管理,产生了用户组的概念。用户组是具有相同权限的用户的集合。有了用户组,在制订访问控制策略时就可以把权限赋予某个用户组,组中的用户可以自动继承这些权限。一个用户可以加入到多个用户组。
在服务器技术中,安装完某个服务器程序之后,一般都会自动创建一个该服务的默认账户。例如,FTP服务器安装完成之后,会自动创建FTP匿名账户。
2.2.3 访问权限
操作系统中的每一个目录或文件都包含相应的访问权限,这些访问权限决定了谁能访问和如何访问这些目录或文件。
目录或文件的访问权限一般分为只读、只写和可执行3种基本权限。以文件权限为例,只读权限表示允许读取文件内容,而禁止对文件做任何更改操作;只写权限表示允许对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但不允许读取文件的内容;可执行权限表示允许将该文件作为一个程序执行。
创建目录或文件时,创建者即为目录或文件的所有者。目录或文件的所有者自动拥有对该目录或文件的读、写、执行权限。管理员可以更改目录或文件的所有者,也可以将目录或文件的权限赋予其他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