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庆增对《商君书》经济思想的独特分析
唐庆增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一书中说:对商鞅,后之批评者“至多”,“群以其人天资刻薄,毁多于誉”(1)。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相关著述中,对商鞅的评价出现了变化,研究者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商鞅的经济思想是和他在秦国主持变法联系在一起的,由于商鞅变法成效显著,最终帮助秦国统一了全国,因而具有推动历史发展的进步意义。如胡寄窗写道:就秦国而言,“商鞅变法是其地主经济正式诞生的产婆;就全中国的范围而言,商鞅变法在中国社会经济走向统一封建帝国的变革过程中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封建地主的统一政权这个历史任务虽然在商鞅死后一百多年才得到初步的实现,而他在秦国变法的成功,亦即使封建地主土地占有形式在秦国取得统治地位,便是这个历史任务实现的前奏,并为它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2)。这种观点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发展到了极端,有人认为:“商鞅变法是适应历史的潮流,得到人民的支持,废除奴隶社会制度,建立封建社会制度,秦国从而由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转变,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加上实行重农重战各种政策,所以取得了国家治安富强的巨大效果”,至于汉代以后的批评意见,都是尊儒反法的人“在歪曲历史,诬贬商鞅,诽谤秦始皇”(3)。
显然,上述分析方法和研究结论,是建立在人类社会发展必然要经过由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由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由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然后由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这样几个阶段的理论假设之上的。暂且不论这样的理论假设是否能够成为经济思想史研究的唯一假设,即使就商鞅经济思想的历史作用而言,可以追问的是:这样一种曾经有力地促进了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思想和政策体制,和秦汉以后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停滞有着怎样的关系?换言之,在人类经济思想的发展历程中,是否存在更深层次的能够影响社会经济长期态势的决定因素呢?探讨和解答此类问题,需要运用其他的分析方法。
在这方面,唐庆增在20世纪30年代的相关研究颇有深度,给人启发。他从几个角度分析评价了《商君书》的经济思想。首先,历史上的商鞅主要是一位变法新政的制定者,经济政策的实施者,“吾人不能不承认商子为我国上古时代之经济实行家,生平废却井田制度平权衡度尺等事实,皆为经济方面之设施,即《商君书》中所论垦田徕民均系经济政策,其论及纯粹理论之处极少,不似《管子》书中有较精奥之理论”(4)。其次,“商君经济思想不多,讨论之范围虽狭,而极多精彩”,例如,“彼能知环境、时间及地点三要素与思想及制度之关系,在我国上古经济思想史中,注意及此点而讨论最详者,推彼为第一人,其议论精到之处,殆直逼德国历史学派之堂奥,此其精彩一。又彼能知土地人口二大生产要素之紧要,此二要素,商子前早有人论及,但不若商子所言之透彻,其可佩者,盖能以二者做比较以定方针,(如人少地多则用徕民办法)此其精彩二”(5)。最后,《商君书》经济思想也是有重大弊端的,主要表现有二:其一,“商子主张极端之干涉主义,借法令力量,以从事于愚民,主张不免过偏。在昔英国重商派采行之干涉政策,较此缓和十倍,法政府采其说,犹且流弊丛生,引起学术界之反响,而有重农派之产生;商君干涉政策,严厉远过之,无怪人民多怨望,本人卒罹极刑也。干涉主义非不可行,但极端的干涉,其结构足以绝民智,养成椎鲁之风,此其流弊一”;其二,“农业非不应提倡,但商子因欲贯彻其主张,竟至排斥诗书礼乐,商君本人固曾燔诗书,降至始皇,焚书坑儒,为我国文化之致命伤,重农之极竟至于斯,不能不谓为商鞅有以肇其端,此其流弊二”(6)。以上涉及的国际比较和文化思考,使唐庆增的分析触及了经济思想更内在的东西。
正是由于具备了开阔的知识视野和深邃的分析方法,唐庆增把《商君书》和德国历史学派放在一起加以考察,指出其经济思想具有四个特点:相对眼光;国家观念;干涉政策;功利主义。
关于相对眼光,唐庆增写道:“商子之经济思想,即以相对主义为根据者也。彼盖承认世间之经济原理与法律,无绝对有效的,换言之,则受时间、地点环境三者之支配耳。故经济原理不能无变化,法律之内容,亦须时时更改,俾能适合一切新需要。考商君生平事绩,若破坏井田厘定法律,皆根据于此种精神为之。井田制度在唐、虞时代,则为良制,在商鞅时代则不能行,故毅然废却之,其对于法制之改革亦然。此种精神。《管子》书中,虽有表现,但不甚多,至商子出,始将此意,尽量发挥焉。”(7)由此可见,这里所说的相对眼光(主义),是一种根据历史条件的变化和主观社会目标的确定而进行整体性变革的思想方法,它的活力是敢于突破旧观念、旧制度,问题在于往往会否定历史,迷信未来。
关于国家观念,唐庆增指出:“商鞅经济思想,处处带有国家观念的色彩,秦用其策,富强遂甲于天下,盖其时列国国际竞争,极其剧烈,不能不力图富强,商子学说,盖亦时代之出产品也。十九世纪德国之历史学派,亦皆为国家主义者,此双方之主张又一相似之点也”,“商子视国家为一团体,对外以此团体为单位,欲求本国之富强,以重农为第一要旨。”(8)这就是说,在国家观念方面,《商君书》和德国历史学派也是相同的。
关于干涉政策,唐庆增的分析较为详细。他认为《商君书》和《管子》一样,赞成干涉政策,反对放任主义,但商鞅更为极端,以至走上了愚民、弱民的歧途,“商子一生最重弱民愚民,盖干涉政策之极端,必致将个人之自由完全束缚,使屈伏于峻法严刑之下也。商子认法制为智者所作,愚者所遵守,国民为愚者,当使其弱,国民弱则国家能强,国民强则国家必弱,此弱民之所以必要也”(9)。这样的偏执,不仅使商鞅的经济政策与《老子》的主张背道而驰,而且窒息了市场经济得以培育和扩展的个人自由,如唐庆增所说:“大抵主张放任主义,必须先有一假定,认个人对其本人之利益最为明了。欧洲重农派经济家与亚丹·斯密斯皆谓个人之经济活动,政府不宜干涉,盖本人之利益原与社会全体之利益,并无冲突,而个人之利益惟己身最能了解也。主张干涉政策者则不然,以为国民本人未必有鉴别一切是非与利害之能力,故政府乃不得不干涉人民之活动焉。”(10)
关于功利主义,唐庆增强调:“法家皆以功利主义为旗帜,故其经济思想颇多精彩。商子与管子,即其例也。《商君书》中所载之经济议论以及商子一生之事绩,皆以此主义为归。”(11)所谓功利主义有国家和个人之分,商鞅的功利主义属于前者,因为他所追求的无非是“富国”“强兵”“治国易”三个目的,不仅如此,“商子以为讲求‘富国强兵’,即系讲求‘义’,故云:‘利者,义之本’”(12)。
基于以上分析,唐庆增对《商君书》经济思想做出了总体评价,他肯定商鞅的变法是有实效的,但历史影响非常复杂,对社会经济而言,“不但孝公行之,其后秦国历代帝王,无不以其学说奉为枕中鸿宝,始皇所奉行之政策,即商子之遗教”,就经济思想来说,“未尝无独到之处,但用以救时弊藉收一时之成效,未为不可,欲作为永久之国家政策,必致失败而后已。商子谆谆以察要二字为言,殆亦深知此理,不特《商君》经济政策如此,即英重商派经济思想,以及他种经济理论,皆有此一重限制也”(13)。这里所说的他种经济理论,自然包括德国的历史学派。这个批评分量很重。
德国历史学派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至20世纪初期影响逐渐消退,其创立者和代表性学者是李斯特。19世纪前半叶,英国完成了产业革命,获得了国际领先的经济发展优势,而当时德国还处在封建割据的农业国阶段。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李斯特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主张运用历史主义的方法,强调经济生活中国民有机体的重要,注重研究经济生活中的国民性和历史发展阶段的特征,在经济理论方面,提出发展国民生产力的理论,在经济政策上,呼吁采取国民主义和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在强有力的国家力量的扶持下,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强国之梦。不难看出,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是对英国古典经济学的严峻挑战,其在德国的贯彻实施,不仅对该国的社会经济,而且对20世纪的世界局势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对于本文的研究而言,如果唐庆增对《商君书》和德国历史学派所作的比较分析得以成立,那么导致两个时代、两种文化背景下的经济思想具有重要共性的内在原因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