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论及其含义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常态条件下,集体行动一般是缺乏效率的;而在特殊压力下,集体行动是具有效率的。
本文的结论有着多方面的含义。
常态条件是长期的,特殊压力是短期的,因此前者的效率通常指的是经济发展,后者的效率主要是指应对困难。毛泽东说:“我们的国家,秦以来统一了,秦始皇中央集权,停滞了,长期不发展。我们也许走了错误道路,统一,也有好处,发展了,但要长期下去,也不能发展。”(25)刘少奇认为:“集体只能克服困难,不能发展。”(26)邓小平在那篇启动改革开放的著名讲话中强调:“为国家创造财富多,个人的收入就应该多一些,集体福利就应该搞得好一些。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27)这些论述实际上都隐含着对这一问题的深刻感悟。
在历史上,集体行动的产生早于市场体制中的个体行动。集体行动是人类社会的文明成果之一,它是对无序的个体行动的进步,在强大和不确定的特殊压力下维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如李冰主持的都江堰水利过程即是一例。市场体制中的个体行动是对集体行动以前人类无序的个体行动的否定之否定,是人类社会更重要的文明成果。依据a=b/c定律,在长期的常态条件下,c=1是最有效的行动方式。这也是市场体制中分散决策具有效率的逻辑依据。但由于人类今后还会遇到不确定的特殊压力,而特殊压力将会使一般集体行动中的c>1转变为c=1,所以,不能排除未来集体行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但在特殊压力消失以后,有必要更多地发挥市场体制中个体行动的效率。特殊压力虽然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可以被其他方法加以强化,所以,要防止人为地制造特殊压力以维持集体行动体制的情况。
特殊压力可以使集体中的个体具有为增进集体利益而努力的积极性,但在常态条件下,根据经济学关于人及其行为的假定条件,集体中的普通个体不再具有为增进集体利益而努力的积极性,他们往往会选择“搭便车”,但集体中的特殊个体却具有为维持集团存在下去而努力的激励。相对于“搭便车”的集体中的普通个体来说,集体行动是那些集体中的特殊个体发起的,决策是他们作出的,成本是他们投入的,风险是他们承担的,因此,特殊个体获取比普通个体更多的报酬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合理的。在一定范围内,这种报酬差别体现了“选择性”的激励,但在大规模的集团里,由于监督成本和其他原因,“选择性”的激励往往形成一种特权和对集团利益的侵夺,而特权和侵夺反过来进一步使集体中的普通个体减少为增进集体利益而努力的积极性。
对促进人类的全面发展而言,集体行动隐含着若干缺陷。例如,在常态条件下,它会助长人类自身的弱点(“搭便车”、短期行为等)。在哈耶克看来,正是这种表面上符合“经济人”本性的行为使人们丧失某些美德,如“独立和自力更生,个人的首创性和地方的自我负责,成功地依靠自愿的活动,不干涉邻人事务和宽容异端,尊重风俗习惯和传统,以及对权力和权威的适度怀疑”(28)。美国的一位供给学派经济学家指出:“政府采取的政策,还助长个人在私人经营决策中出现急功近利的偏向。纳税政策、信用市场的规章和社会保险项目,只能刺激眼前的消费,但却减少了私人为将来所作的准备……当然,政府政策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只反映了公众出于其他原因而产生的与日俱增的急切心情。对各种不同因素的相对重要性,政府不可能一一加以鉴别。但是,对于鼓励和激起目光短浅行为这一点,政府显然负有实质性的责任。”(29)再如,集体行动可能损害个体成员的基本权利,如果不存在特殊压力,计划体制就意味着个别决策者“计划别人的行为,即是不许别人为自己计划,即是剥夺他们的基本人性,也即奴役他们”(30)。
如果从另一个角度分析集体行动的后果,其负面性更值得警觉。奥尔森的理论主要研究集体行动中的正面激励,即人们为了获得利益而去付出。囚徒困境则是一个反向激励的问题,即为逃避惩罚而去付出(博弈)。在这里,奥尔森的理论也具有启示性。在一个少数人(2人或3人)的囚徒困境中,个人受到的条件约束比较严格(已经犯罪,没有能与其他人商量的环境,也没有其他可供参考的信息,必须做出坦白或隐瞒的选择,等等),博弈中的囚徒必须对自己的选择直接负责(侥幸获释、加重刑期或罪罚相当),这本质上属于一种个人的行动,至多是一种小集体的行动(如果他们有犯罪前科或攻守同盟的约定),其约束是有效的,即当事人作出选择必须非常慎重,一般不会抗拒交代。但如果是一种大规模的集体犯罪,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希特勒残害犹太人,其参与人员显然不需要花费很大的成本去逃避罪责(所谓法不责众)。也就是说,在一种大规模的集体行动中,既存在大量获取利益的“搭便车”现象——这导致了集体行动的低效率或无效率;又存在不少逃避惩罚的道德风险(犯罪成本降低)——这导致集体行动的潜在危害性加大(如官僚体制中的腐败)。在经济学上,这两种弊端的共同根源是集体行动的监督成本过于昂贵(31)。
厘清特殊压力下集体行动的逻辑,有助于人们认识中国改革的深刻意义。坚持在特殊压力恢复为常态条件时经济体制转换的正确路径,对中国未来的发展至为关键。因为即使排除意识形态的因素,计划体制的回潮也是完全可能的。在社会不能提供保护个人经济权利和公平竞争制度环境的情况下,个人的收益就会受到侵害,这时,名义上的个人行动就会变成事实上的集体行动,即在公式a=b/c中,c=1已经重新沦为c>1。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一个无法确保c=1的社会经济,实际上还没有完成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型。
(原载《上海经济研究》2010年第3期)
(1) 本文曾在2009年7月复旦大学“经济史学国际学术研讨会”和2010年1月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周二学术报告会上宣读。程念祺、刘社建、叶世昌、赵德馨、韦森、李炜光、陈家骏、谢华育、顾光青、蔡建娜、李双金等对论文提出过讨论意见。他们的看法有的已被吸收进这篇修订稿,有的将在以后的扩展研究中加以分析,特此致谢!当然,文责自负。
(2)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版,第23页。
(3) [美]萨缪尔森:《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286页。转引自程恩富、黄允成主编:《11位知名教授批评张五常》,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第34页。
(4) 参见苏星:《新中国经济史》(修订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年版,第163—168页。
(5) [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
(6) 同上书,第2页。
(7) [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页。
(8) 同上书,第7页。
(9) 同上书,第13—14页。
(10) 同上书,第20页。
(11) 同上书,第40页。
(12) 同上书,第28页。
(13) [美]曼瑟·奥尔森:《国家的兴衰:经济增长、滞胀和社会僵化》,李增刚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9页。
(14) [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42页。
(15) 同上书,第42页。
(16) 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除了第1章集体和组织理论和第2章集体规模和集团行动外,还有第3章工会和经济自由、第4章国家和阶级的正统理论、第5章压力集团的正统理论和第6章“副产品”和“特殊利益”理论。
(17) 例如《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的第1章第1、2节。
(18) 同上书,第29页。
(19) [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页。
(20) 吴冈:《旧中国通货膨胀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96、162页。
(21) 叶世昌:《中国经济史学论集》,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592页。
(22) 孙怀仁主编:《上海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简史》(1949—1985),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41页。
(23) 赵德馨教授认为,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我国还存在原有的市场经济因素,可以说是一种有市场的计划经济。我同意这个判断。本文所讲的成效,主要是指当时一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24) [美]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萧琛等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445页。
(25) 顾龙生:《毛泽东经济年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第638页。
(26) 转引自苏星:《积之四十年》,《新中国经济史》(修订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年版,第6页。
(27)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46页。
(28) [英]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王明毅、冯兴元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04页。
(29) [美]马丁·费尔德斯坦编:《转变中的美国经济》上册,彭家礼、徐鸣等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8页。
(30) [奥]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经济学的最后基础》,夏道平译,远流出版事业股份公司1991年版,第161页。
(31) 本文关于集体行动中反向激励的分析,受到李双金博士提问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