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精神
上编 人类的行为
第一节 精神生活的概念与前提
我们认为,只有能够运动、活着的生物才具有思想。思想与自由运动之间,存在着一种固有的关联。那些根基牢靠的生物,没有必要具有思想。如果给一株深深地扎根于地下的树木赋予情感与思维,那该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啊!想一想,认为一株植物或许能够忍受某种无法逃避的痛苦,或者能够预知日后无法避免的事情,该是多么的荒诞啊!想一想,倘若认为一株植物具有思维能力、拥有自由的心智,同时又认为植物无法利用自身的意志是一种必然的定论,该是多么的荒谬啊!在这种情况下,这株植物的意志与思维能力必然都是毫无意义的。
运动与精神生活之间存在着一种严格的推论关系。这一点,构成了动物和植物之间的区别。因此,在精神生活的演变过程中,我们必须考虑到与运动有关的方方面面才行。一切与位置变换相关的问题,都要求思想能够预见到,并且要求思想能够积累经验、形成记忆,以便生物能够更好地适应生存这个问题。那样的话,我们从一开始就能够确定,精神生活的发展与运动相关,而伴随思想而来的各个方面的发展与进步,也都受到了生物自由运动能力的制约。这种能动性会刺激、促进和要求精神生活始终都得到不断的强化。想象一下,倘若能够预测出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这个人的精神生活是静止不动的。“自由本身即能造就伟人,强迫只会扼杀与毁灭。”
第二节 精神器官的功能
假如从这种角度来看待精神器官的话,那么我们就会认识到,我们正在考虑的是一种遗传性能力的演变,考虑的是一种具有攻防能力的器官,而生物则是根据自己所处的情况,利用这种器官来做出反应的。精神生活正是进攻与寻求安全感这两种活动的结合体,而其最终目标,就是确保人类这种生物在地球上继续生存下去,并且让人类能够安全地实现其发展。假如以此为前提,那么就会出现其他更多需要考虑的问题。我们认为,要想对心灵形成一种真正的概念,考虑这些问题就是必不可少的。我们想象不出,有哪种精神生活是与世隔绝的。我们只能认为,一种精神生活是与其所处环境紧密相关的:它会接受外界的刺激,然后以某种方式做出反应;它会抛弃那些并不适合于确保生物免受外部世界蹂躏的本领与能力,或者会为了确保生存,而用某种方式将生物与这些力量结合在一起。
从这个方面呈现出来的关系有多种。这些关系,都与生物本身、与人类的种种独特之处、与人类的物质本性、与人类的有利条件与不足之处相关。这些东西,完全都属于相对概念,因为一种力量或者一种器官究竟是该理解为一种有利条件还是一种不利因素,完全是一个相对的问题。这些方面的意义,只能由一个人自身所处的境遇来决定。众所周知的是,人类的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就是一只退化了的手。对于一种必须攀爬的动物来说,这会是一种明确的不利条件;但对于必须在平地上行走的人类来说,这却是一种非常有利的条件,因此没人会宁愿要一只“正常的”手而不要一只“退化了的”脚。事实上,在我们的个人生活以及所有民族的生活当中,生理缺陷都不应当被认为是所有罪恶的源头。只有一个人所处的境遇,才能决定这些缺陷究竟是有利条件还是不利因素。倘若我们还记得,有日夜之分、太阳主宰万物、原子可以运动的大千世界与人类精神生活之间的关系千变万化,那么我们就会认识到这些方面会给我们的精神生活带来多么巨大的影响了。
第三节 精神生活的目的性(目的论)
我们能够在种种精神动向当中发现的第一种现象,就是运动都会指向一个目标。因此,我们不能把人类的思想看成一个静态的整体。我们只能把人类的心灵看成是一个由各种运动力量所组成的结合体。然而,这些力量却是某个单一原因所导致的结果,并且全都在努力实现一个单一的目标。这种目的论,这种实现一个目标的追求,是“适应”这一概念当中所固有的。我们只能认为,精神生活当中存有一个目标,而存在于精神生活当中的所有活动,全都指向这一目标。
人类的精神生活,是由人类的目标所决定的。倘若没有这些已经确定下来、继续保持着、得到了修正并且指向一个始终存在之目标的所有活动,就没有人能够去思考、去感觉、去希望、去梦想了。这一点,本质上是由生物必须调整自身并对所处环境做出反应所导致的结果。人类生活当中的生理现象与心理现象,都是以我们已经阐述过的那些根本原则为基础的,除非是在一种始终存有目标的模式之内,否则我们是想不出一种心理演变过程的;而这种模式,本质上则是由生命的动力学所决定的。至于这一目标本身,我们既可以视之为不断变化的,也可以视之为静止不变的。
在此基础上,我们就可以把精神生活当中的所有现象,都看成是为未来某种处境所做的准备。在心理器官(心灵)当中,除了朝着某个目标发挥作用的一种力量,我们似乎是不可能看出什么东西来的。因此,“个体心理学”会考虑到人类精神的所有表现,仿佛它们都是指向一个目标似的。
要想了解一个人的目标,并且了解整个世界的某些方面,我们就必须理解这个人一生中种种行为与表达的意思,理解这个人为了实现其人生目标而做出的这些准备性行为与表现的意义。我们还应知道,这个人必定会实施哪种类型的行为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就像把一块石头扔到地上的时候,我们知道石头会沿着一条什么样的路线掉落那样,尽管心灵并不了解什么自然法则,因为那个始终存在的目标一直都在变化当中。然而,倘若一个人拥有一个始终存在的目标,那么这个人的每一种心理倾向都必定伴随有某种强制性的动力,仿佛是遵循着某种自然法则似的。诚然,一种主宰精神生活的法则的确存在,不过,它却是一种人为制定出来的法则。如果有人觉得,仅凭这一证据就足以证明他所说的某种精神法则,那么他肯定是受到了表象的蒙骗,因为到他认为自己已经证明环境具有那种亘古不变的性质与确定性的时候,他就已经在暗中做了手脚。如果一位画家想要绘制一幅画作,那么在他的身上,我们就会看到与一个眼前摆着此种目标的人完全相称的所有态度来。他会进行一切带有某些必然结果的必要活动,就像工作时存在某种自然法则似的。不过,他又有没有必要去绘制这样的一幅画作呢?
自然界中存在的活动,与人类精神生活当中的活动是有区别的。关于自由意志的所有问题,全都取决于这个重要的方面。如今,人们认为人类的意志并不是自由的。的确,一旦纠结于某个目标,或者与某个目标结合起来,人类的意志就会受到束缚。而且,由于人类与宇宙、动物以及社会的各种关系的情况往往决定了这一目标,因此在我们看来,精神生活常常显得像是处在某些不变法则的支配之下似的,这一点就不足为怪了。不过,比如说,倘若一个人否认自己与社会有关系,并且与这些关系进行对抗,或者拒绝让自己去适应人生当中的种种事实,那么他就会抛弃所有这些貌似真实的法则,而一种由新的目标所确定的新法则也会干预进来。同样,公共生活的法则也不会对一个在人生当中本已感到困惑、并且试图消除自己对同胞的感情的人具有约束力。因此,我们必须断言,只有定下了某个恰当的目标之后,精神生活当中的一种活动才会必然出现。
另一方面,我们很有可能根据一个人目前的行为,推断出他必然怀有一种什么样的目标。这一点更加重要,因为很少有人十分清楚自己的目标是什么。在实践当中,要想对人类有所了解,我们就必须遵循这种做法。由于一个人的活动可能具有多种意义,因此这样做起来往往并不简单。然而,我们可以选取一个人的许多活动,对它们进行比较,并且将它们生动地描述出来。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将表达出的精神生活当中一种明确态度的两个点连接起来的方式去理解一个人。在这种方法中,上述两个点在时间上的差异,是用曲线标注出来的。我们利用这种方法,是为了对一个人完整的人生形成一种一致的印象。下面这个例子将会说明,我们可以怎样从一个成年人的身上重新发现他在童年时期形成的那种人生模式,并且两种模式之间存在惊人的相似性。
有一位30岁的男性,性格方面特别有上进心,并且克服了发育过程中的种种困难,获得了很大的成就和荣誉。后来他却患上了极其严重的抑郁症,因而到医生那里去,发牢骚说自己既不想工作,也不想活了。他解释说,自己就要订婚了,可他对未来却觉得疑虑重重。他被一种强烈的猜忌心理困扰着,婚约也很有可能解除。在这个案例当中,他提出来证明自己观点的那些事实,其实都不是很有说服力的。由于没有人能够去责怪与他订婚的那位年轻女士,因此他表现出来的那种明显的缺乏信心,就让他受到了大家的怀疑。他就是这样的一种人:先是接近另一个人,觉得自己被对方吸引住了,可随后马上又会采取咄咄逼人的态度,毁掉了双方刚刚建立起来的那种联系。
现在,我们不妨按照前面所述的方法,从这名男子的生活当中选取一件事情,并且设法将此事与他目前的态度进行结合,来描绘出这名男子的人生态度。根据经验来看,我们通常都会查问患者童年时代的最初记忆,尽管我们往往不可能去客观地检验此种记忆的确切意义。这名男子童年时期的最初记忆如下:当时,他正和母亲、弟弟逛市场,由于市场上人来人往、喧嚣拥挤,因此母亲便把他(两兄弟中的哥哥)抱在手上。注意到自己做得不对之后,母亲又把他放下来,抱起了他的弟弟,而让我们的这位患者被拥挤的人群推来挤去,不知所措。那时,他只有4岁。在述说这段记忆的过程中,我们听到了一些情况,与我们从他对目前所患疾病的描述当中推测出来的情况完全相同。他不相信自己是最受父母宠爱的孩子,而一想到父母最宠爱的是另一个孩子,他就受不了。把这种关联向他解释清楚之后,我们这位大感震惊的患者马上就明白了其中的关系。
每一个人的行为所指向的目标,都是由所处环境对孩子产生的影响、给孩子留下的印象所决定的。每个人的理想状态,也就是每个人的目标,很可能在刚出生的几个月内就已经形成了。即便是在这样小的时候,某些感觉也会发挥出作用,诱发孩子做出高兴或者不安的反应。此时,儿童身上便会浮现出某种人生观的最初迹象来,只不过它们都是用一种最原始的方式表达出来的。影响到精神生活的那些根本因素,在儿童还是一个婴儿的时候,就已经固定成型了。儿童会在这些基础之上形成一种上层建筑,而这种上层建筑,日后还可以进行修正、受到影响和进行转化。各种各样的影响,很快就会迫使儿童形成一种明确的人生观,并且决定了儿童对人生带来的诸多问题做出自己独特的反应。
研究人员认为,一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在其婴儿时期就可以看出端倪来,这种看法其实并没有错得离谱。这一点,恰好说明了人们经常认为性格具有遗传性的事实。不过,认为个性与人格遗传父母的观点却是普遍有害的,因为这种观点会妨碍教育工作者履行自己的使命,会打击教育工作者的信心。人们之所以认为性格是遗传得来的,真正原因其实在于其他方面。此种借口,使得任何一个肩负教育使命的人,只需简简单单地把学生的失败责任归咎于遗传性,便能够逃避自己应尽的义务。这样做,当然是与教育的目的背道而驰的。
我们的文明,对人生目标的确定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它确定了孩子找出办法实现自身愿望之前需要迫使自己去突破的界限。这种愿望,既可以给他带来安全感,也可以让孩子适应人生。就我们的文化现状来看,儿童需要的那种安全感,可能是在很小的时候习得的。所谓的安全,我们并非仅仅是指没有危险的那种安全;我们所指的,是那种深层的安全系数,它可以确保人类这种生物在最适宜的情况下继续生存,与我们说某台经过精心设计的机器运转时的那种“安全系数”差不多。一名儿童,会通过要求获得一种“附加”的安全要素,来获得此种安全系数;这种安全要素,会高于仅仅满足儿童的某些本能、仅仅让儿童安静地成长所必需的程度。这样,儿童的精神生活当中便会出现一种新的活动。很显然,这种新的活动就是那种获取支配地位和优越感的倾向。与成年人一样,儿童也希望强过所有的竞争对手。儿童会竭力争取一种优势,而这种优势则会给他带来一种安全感与适应性,意义与他以前给自己设定的那种目标完全相同。这样一来,儿童的精神生活当中就会萌发出某种焦虑感来,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焦虑感还会日益严重起来。现在,假设世界要求我们做出一种更加强烈的反应。倘若在这种需要的时候,孩子不相信自己有能力去克服遇到的种种困难,那么我们就会注意到,他会费尽心思地去找出种种借口和许多复杂难懂的托词来,而这些借口与托词,只会使得儿童内心对荣耀的渴求更加明显罢了。
在这种情况下,儿童最直接的目标,往往就会变成逃避所有较大的困难。这种儿童会在困难面前退缩,或者设法摆脱这些困难,以便暂时性地逃避人生的种种要求。我们必须明白,人类心灵做出的各种反应,都不是最终的和绝对的反应。每一种反应都属于局部反应,只是暂时有效,但我们决不能将其视为解决一个问题的最终办法。尤其是在儿童心灵的成长过程当中,难道我们没有想起,自己面对的是此种目标观念中那些暂时性的具体表现形式吗?我们可不能用衡量成年人心智的那种标准,去衡量儿童的心灵。对于儿童,我们必须看得更远,问一问儿童一生中自发出现的种种能力与活动,最终会引领他去实现一种什么样的目标。假如能够变身进入儿童的内心,那么我们就能理解,孩子能力的每一种表达,都会适合于他的理想;这种理想,是他给自己设定的,当成是他适应人生的最终形式。假如我们想要明白儿童为何会如此表现,那么我们就必须站在孩子的角度去看问题。与其见地相关的情感基调,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引导孩子。其中有乐观的态度,此种孩子确信自己能够轻而易举地解决面临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培养出来的个性,会与那些认为人生诸多使命显然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的人相同。在这种儿童的身上,我们会看到他们都培养出了勇敢、率真、坦诚、负责任、勤奋以及诸如此类的品质。与此相对的,就是儿童培养出了悲观的态度。想一想,那些不相信自己有能力解决问题的孩子的目标是什么吧!对于这样的儿童来说,整个世界必定显得非常阴郁和令人沮丧!在这种儿童身上,我们会看到胆小、喜欢反思、不信任别人,以及懦弱者竭力用于保护自己的其他所有性格特点。这种人的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但都远处于人生战斗前线的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