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言 人,神奇的发明家
起初,人们认为一切都平淡无奇,地球就是整个宇宙的中心。天空宛如一块硕大而美丽的蓝玻璃做成的圆顶。
当夜幕降临时,一些小天使会在那圆顶上刺出些洞眼。看!那就是星星。
直到有一天,一位勇士带着一个花三便士买来的望远镜,爬到一座高塔的顶端,意味深长地观察了一番。
从那时起,这个世界就波澜起伏了。
一开始,人们发现原来太阳才是宇宙的中心。随后又发现我们声名远播的太阳系并不是“宇宙”的全部,它只不过是一个神秘而巨大的物系中微不足道的细枝末节。而那个神秘而巨大的物系,又是另一个更神秘、更巨大的物系中更微不足道的细枝末节。同样,这个更神秘、更巨大的物系也被假定为偏离银河系的某个角落中的一个完全不起眼的枝节。
这些惊人的发现不仅对神学家产生了巨大震动,也震惊了数学家和文学家。一直以来,他们都用千米和英里作为单位来计量地球到月球的距离,甚至计量地球到离它最近的行星的距离。
然而现在,人们发现这位著名的“宇宙”老人出其不意地高大起来,而不再是某本东方圣书某个章节中的合宜的舞台背景。人们逐渐发现,还存在大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星球,即使它们把比我们太阳系还大的物系吞到肚子里,也不会有丝毫的消化不良。人们发现,从前足够我们祖先用来应付简单计算的零,也已翻了上亿倍或者上百万亿倍。因此人们感到该是制定一套新的几何标准的时候了,以免天文学家在进行数量级计算时磨破胳膊。
为此,规定9290万英里为1个“天文单位”。这个数字是地球公转轨道半径的平均值。而且,只要一个人离家不远,这就是一个合适的标尺。
可是对于大的星球(这里指的是大星体,而不是像我们周围的这些小星粒),这个“天文单位”又显得不实用了。于是有必要设计出一个比9290万英里更为适用的单位来。
这时,阿伯特·麦克逊正在进行光学实验,并发现了一束光线(当然,用“光线”这个词是有些荒谬的,但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仍然无可救药地局限于浪漫主义时代的诗词。也许还需要经历几百年,我们才能用上科学时代的术语)。我所说的是,此时阿伯特·麦克逊发现光是一种能以每秒299,820千米速度移动的物质。这个发现给人们带来一丝灵感。他用60秒乘以60分钟,再乘以24小时,然后乘以365天,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那就是光在一年中的传播路程是10,418,623,400,000千米,这个距离被定义为“1光年”,成为现在天文学中的计量单位。
起初,看起来该皆大欢喜了。在引进“光年”之前,半人马座——众星中离我们最近的邻居,与我们相距25,000,000,000,000英里。后来,人们可能会漫不经心地说:“半人马座?哦,不错,离我们只有4.35光年。如此近的距离真让人感到不安!”
但是,哎哟!天文学家对距离的胃口是永远不会满足的。他们已经发现了一些可爱的小星球,离地球2万~3万光年之遥。随后他们又一次大胆冲向星云,这片星云由那些闪烁的小星球构成,让我们联想到显微镜下看到的微生物,并发现小星球与地球的距离已经变成了200万~300万光年。
然而不久,就连“光年”也变得荒谬了。
但是有谁会给我们提供更好的标尺呢?
现在,我说这些可能会让你投来羡慕的目光。但我并不是在向你炫耀我学识渊博,也不想炫耀我有幸通过分期付款买到一本《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正相反,我在“永恒”这件乐器上弹出这几根和弦,旨在引出下文。
当地球被粗鲁地夺走了作为“宇宙中心”的优越地位时,有些人认为人类也会从高高在上的位置上摔下来。人类告别四肢行走时,就十分傲慢地把自己设在这个位置上了。当然,在宇宙中有几万颗星体,每一颗的直截面积都超过200万平方光年。于是,人类会感到自己是如此的渺小,从此不再自诩是神授生灵,转而看清自己的真实本性——一种很聪明的动物。
但不久人们就发现,要使自己的思想观念发生这样的变化是不可能的。这好比自家后院着火对他的影响和紧张程度,比赤红的天蝎座(它的直径是640,000,000千米)上的火山喷发要大得多。这也好比自己汽车的汽缸中传出的异常声响,比猎户座(由于它重而大,成了刊登在周日增刊中的唯一一颗恒星)遭受毁灭的谣言更让人紧张。不要忘了人类伶牙俐齿时那可怕的抽痛,这说明人类已经对不远的将来充满忧虑。相比之下,有关诸如忠实而古老的月球不久也将追随她五位姐妹一起香消玉殒之类的信息,人们却不会太以为然。
或许,本该如此吧。
当文学家早对宇宙进行更深、更广地探索,直到发现它离谱到漫无边际时,另一些科学家却在研究原子,把那个可怜的小家伙分割得越来越小,最终发现一个由无限小的粒子构成的世界。这些微粒的直径大都规则而精确地定位在1×10毫米~14毫米的数量级。其精确程度如同完全成熟、极其微小的太阳系。它们还上演了短暂的平衡和再平衡的绝活,以致一个正常人的脑子都会变得极度眩晕,要么索性不相信真有此事,要么就直接疯掉。
不,就让人类继续做宇宙之主吧。至少把这个位置保留到人类获得真正大脑的那天。
然而,这类发现必定会对人类的人生观产生一些影响,不管影响多么小。本书中的主人公与古时候的族长完全不同。族长认为人类是天命的众生之主,可以掠夺、残害其他动物,而宇宙的存在只是为满足人类的多种欲望,供给人类的各样需求。
人类或许就是万物之源(这个观念已流传了千万年)。但是,在内心深处,人们开始表示怀疑。人们觉得宇宙的存在是没有起点和终点的。100万年的“此时此地”与今天的“此时此地”,以及10亿年后的“此时此地”是完全相同的。
人类或许是所有生命中最绝妙的一种。但人们不想立即定论,而是先去探索寄生在其他几十亿颗星球上的生命形式。那些生命形式是同人类一起在宇宙中遨游的伙伴。
简而言之,经过几千年的辗转,人类敢于又一次体味那崇高的理想。这条人生哲理可以用一句豪迈的话来概括:
“我们都只不过是人。但同宇宙有关的事物,都值得我们去关注。”
本书的主人公把人类探索的权力寄托在某位王族身上,因为此人具有崇高的、与生俱来的好奇心。他希望探索每一个角落,探索每一片地区,研究符合人类理性的每一个现象。他要做这些事,但绝不崇拜任何人、任何事,而是立足于可证实的真理,这些真理是我们未来发展的基石。
一旦探索成功了,他会谦虚地让邻居们知道。如果(暂时)发现自己被眼前的难题所阻挠,他也会毫无顾虑地坦白,把未了的事业留给比自己更卓越的人继续努力。
最重要的是,他能正视人生,具备耐心、宽容和善意的幽默。他会不屈不挠地迈向未知的领域,直到原本为短暂的人生而借用的一小滴能量需用在别处,这时他也会毫无怨言地归还。因为他知道,生和死都是同一思想的表现方式,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勇气任何事都不足为道。有了勇气,一个人就敢于挑战那些还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
我知道这一切听起来相当复杂。
但事实上并没有你想的一半复杂,只要你仔细品味,反复读几遍。
如果有人认为这个任务太繁重,那么最好现在就放弃。因为他们不久会感到枯燥、烦闷,会觉得这书写的是什么呀?目的何在?还不如把时间花在看电影上更合算。
不过还是有一部分人,他们已经猜到此书的目的,无须我进一步介绍了。他们明白,尽管我不能实实在在地解决任何问题,但我已经非常非常努力地在揭示特定事情的发生方式,因为只有这唯一的方式。沿着这种方式,我们有望从残酷的暴政中获得人类的最终解放。千万年来,这些暴政把地球搅得乱成一锅粥。这也是致使人们不敢面对自己的偏见和无知的直接、必然的罪魁祸首。
最后再说一句——
没有小部分先驱者坚贞无私的奉献,这一伟大的解放事业也永远不可能完成。
有些读者甚至会怀疑我是想要他们为本书做宣传。
他们猜对了。
因为,总而言之,这就是我写作此书的目的。
亨德里克·威廉·房龙
192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