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一辈子:中短篇小说集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4章 爱的小鬼

我向来没有见过苓这么喜欢,她的神气几乎使人怀疑了,假如不是使人害怕。她哼唧着有腔无字的歌,随着口腔的方便继续的添凑,好像可以永远唱下去而且永远新颖,扶着椅子的扶手,似乎是要立起来,可是脚尖在地上轻轻的点动,似乎急于为她自造的歌曲敲出节拍,而暂时的忘了立起来。她的眼可是看着天花板,像有朵鲜玫瑰在那儿似的。她的耳似乎听着她自己脸上的红潮进退的微音。她确是快乐得有点忘形。她忽然的跳起来,自己笑着,三步加一跳的在屋中转了几个圈,故意的微喘,嘴更笑得张开些。头发盖住了右眼,用脖子的弹力给抛回头上,然后双手交叉撑住脑勺儿,又看天花板上那朵无形的鲜玫瑰。

“苓!”我叫了她一声。

她的眼光似乎由天上收回到人间来了,刚遇上我的便又微微的挪开一些,放在我的耳唇那一溜儿。

“什么事这么喜欢?”我用逗弄的口气“说”——实在不像是“问”。

“猜吧,”苓永远把两个字,特别是那半个“吧”,说得像音乐做的两颗珠子,一大一小。

“谁猜得着你个小狗肚子里又憋什么坏!”我的笑容把那个“!”减去一切应有的分量。

“你个臭东东!打你去!”苓欢喜的时候,“东西”便是“东东”。

“不用打岔,告诉我!”

“偏不告诉你,偏不,偏不!”她还是笑着,可是笑的声儿,恐怕只有我听得出来,微微有点不自然了。

设若我不再往下问,大概三分钟后她总得给我些眼泪看看。设若一定问,也无须等三分钟眼泪便过度的降生。我还是不敢耽误工夫太大了,一分钟冷静的过去,全世界便变成个冰海。迅速定计,可是,真又不容易。爱的生活里有无数的小毛毛虫,每个小毛毛虫都足以使你哭不得笑不得。一天至少有那么几次。“好宝贝,告诉我吧!”说得有点欠火力,我知道。她笑着走向我来,手扶在我的藤椅背沿上。

“告诉你吧?”

“好爱人!”

“我妹妹待一会儿来。”

我的心从云中落在胸里。

“英来也值得这么乐,上星期六她还来过呢。还有别的典故,一定。”爱的笑语里时常有个小鬼,名字叫“疑”。苓的脸,设若,又红起来,我的罪过便只限于爱闹着玩;她的脸上红色退了,我知道还是要阴天!

“你老不许人交朋友!”头一个闪。

“英还同着个人来?”我的雷也响了。

“不理你,不理你啦!”是的,被我猜对了。

一个旧日的男朋友——看爱的情面,我没敢多往这点上想。但是,就假使是个旧日的——爽快的说出来吧——爱人,又有什么关系?没关系,一点关系没有!可是,她那么快乐?天阴得更沉了。

苓又坐在她的小黑椅子上了。又依着发音机关的方便创造着自然的歌,可是并不带分毫歌意。

她和我全不说话了,都心里制造着黑云;雷闪暂时休息,可是大雨快到了。谁也不肯再先放个休战的口号,两个人的战事,因为关系不大,所以更难调解。家庭里需要个小孩,其次是只小狗或小猫;不然,就是一对天使,老在一块儿,也得设法拌几句嘴,好给爱的音乐一点变化。决定去抱只小猫,我计划着;满可以不再生气了,但是“我”不能先投降;好吧,计划着抱只小猫:要全身雪白,短腿,长身,两个小耳朵就像两个小棉花阄儿。这个小白球一定会减少我们俩的小冲突。一定!可是,焉知不因这小白宝贝又发生新战事呢?离婚似乎比抱小白猫还简当,但这是发疯,就是离婚也不能由我提出!君子吗?君子似乎是没多大价值;看不起自己了;还是不能先向她投降;心中要笑;还是设计抱小猫吧!

英来了,暂时屈尊她做做小白猫吧。无论多么好的小姨子,遇到夫妻的冲突,哪怕小的冲突呢,她总是站在她们那边的。特别是定了婚的小姨,像英,因为正恋着自己的天字第一号的男性,不由的便挑剔出姐丈的毛病,以便给她那个人又增补上一些优点。可是我自有办法,我才不当着她们俩争论是非呢;我把苓交给英,便出去走走;她们背地里怎样谈论我,听不见心不烦,爱说什么说什么。这样,英便是小白猫了。

英刚到屋门,我的帽子已在手中,我不能不庆祝我的手急眼快,就是想做个大魔术家也不是全无希望的。况且,脸上那一堆笑纹,倒好像英是发笑药似的。

“出门吗,共产党?”英对我——从她有了固定的情人以后——是一点不带敬意的。

“看个朋友去,坐着啊,晚上等我一块吃饭啊。”声音随着我的脚一同出了屋门,显着异常的缠绵幽默。

出了街门,我的速度减缩了许多,似乎又想回去了。为什么英独自来,而没同着那个人呢?是不是应当在街门外等等,看个水落石出?未免太小气了?焉知苓不是从门缝中窥看我呢?走吧,别闹笑话!偏偏看见个邮差,他的制服的颜色给我些酸感。

本来是不要去看朋友的;上哪儿去呢?走着瞧吧。街上不少女子,似乎今天街上没有什么男的。而且今天遇见的女子都非常的美艳,虽然没拿她们和苓比较,可是苓似乎在我心中已经没有很分明的一个丽像,像往常那样。由她们的美好便想到,我在她们的眼中到底是怎样的人物呢?由这个设想,心思的路线又折回到苓,她到底是佩服我呢,还是真爱我呢?佩服的爱是牺牲,无头脑的爱是真爱,苓的是哪种?借着百货店的玻璃照了照自己,也还看不出十分不得女子的心的地方。英老管我叫共产党,也许我的胡子茬太重,也许因为我太好辩论?可是苓在结婚以前说过,她“就”是爱听我说话。也许现在她的耳朵与从前不同了?说不定。

该回去了,隔着铺户的窗子看看里面的钟,然后拿出自己的表,这样似乎既占了点便宜,又可以多消磨半分来的时间;不过只走了半点多钟。不好就回家,这么短的时间不像去看朋友;君子人总得把谎话做圆到了。

对面来了个人,好像特别挑选了我来问路;我脸上必定有点特别引人注意的地方,似乎值得自傲。

“到万字巷去是往那么走?”他向前指着。

“一点也不错,”笑着,总得把脸上那点特别引人注意的地方做足。

“凑巧您也许知道万字巷里可有一家姓李的,姊妹俩?”脸上那点刚做足的特点又打了很大的折扣!“是这小子!”心里说。然后向他:“可就是,我也在那儿住家。姊妹俩,怪好看,摩登,男朋友很多?”

那小子的脸上似乎没了日光。“呕”了几声。我心里比吃酸辣汤还要痛快,手心上居然见了汗。

“您能不能替我给她们捎个信?”

“不费事,正顺手。”

“您大概常和她们见面?”

“岂敢,天天看见她们;好出风头,她们。”笑着我自己的那个“岂敢”。

“原先她们并不住在万字巷,记得我给她们一封信,写的不是万字巷,是什么街?”

“大佛寺街,谁都知道她们的历史,她们搬家都在报纸本地新闻栏里登三号字。”

“呕!”他这个“呕”有点像牛闭住了气。“那么,请您就给捎个口信吧,告诉她们我不再想见她们了——”“正好!”我心里说。

“我不必告诉您我的姓名,您一提我的样子她们自会明白。谢谢!”

“好说!我一定把信带到!”我伸出手和他握了握。

那小子带着五百多斤的怒气向后转。我往家里走——不是走,是飞。

到了家中。胜利使我把嫉妒从心里铲净,只是快乐,乐得几乎错吻小姨。但是街上那一幕还在心中消化着,暂且闷她们一会儿。

“他怎还不来?”英低声问苓。

我假装没听见。心里说,“他不想再见你们!”

苓在屋中转开了磨,时时用眼偷着撩我一下;我假装写信。

“你告诉他是这里,不是——”苓低声的问。

“是这里,”英似乎也很关切,“我怕他去见伯母,所以写信说咱俩都住在这里。也没告诉他你已结了婚。”我心中笑得起了泡。

“你始终也没看见他?”

“你知道他最怕妇女,尤其是怕见结过婚的妇女。”我的耳朵似乎要惊。

“他一晃儿走了八年了,一听说他来我直欢喜得像个小鸟,”苓说。

我憋不住了“谁?”

“我们舅舅家的大哥!由家里逃走八年了!他待一会儿也许就来,他来的时候你可得藏起去,他最不喜欢见亲戚!”“为什么早不告诉我?”我的声音有点发颤。

“你不是看朋友去了吗?谁知道你这么快就回来。我要明明白白的告诉你,你光景是不会相信么;臭男人们,脏心眼多着呢!”

她们的表哥始终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