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国原始舞蹈遗存的启示
中国原始舞蹈遗存是无比珍贵的文化财富,它所包含的内容,远远超过舞蹈的本身,它不仅对舞蹈学,而且是研究人类学、历史学、民族学、民俗学、美学等学科的丰富资料。在舞蹈文化的探索中应充分运用各学科的研究成果,而且还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全方位纵横探索
中国原始舞蹈遗存是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又向着社会主义文化方向发展,因此,应把原始舞蹈遗存放在中华民族文化的整体上考虑,对仍在流传的遗存形式作具体的、全方位的纵横研究。
原始社会的舞蹈是混沌状态的艺术萌芽,包含着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的因素;包含着舞蹈以外的艺术成分;包含着哲学、科学、宗教的萌芽。[1] 原始舞蹈遗存中的原始性,正表现在上述因素不同程度的遗存中。对它们进行研究时,需从历史的角度纵向探索其中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文化遗存;在横的方面,必须注意民族血缘关系、语系、宗教的同一性所形成的异同。例如前述独龙族的“牛锅庄”与佤族、景颇族杀牛祭天(祭鬼)的仪式,虽然都是以牛作为牺牲,但它们的舞蹈却不相同;同是用作牺牲的牛,有些还要从事耕种,有些则是专门饲养以备祭祀之用,这些都应在横向比较中仔细研究。
2.与崖画、神话的比较
崖画(岩画)是原始部落把自己的各种活动镌刻、绘画在山崖、岩石上的图像。这些图像中有狩猎、战斗、牧放、劳动生活的场面;有反映原始观念的图记;也有许多舞蹈形象。不论是内蒙古阴山岩画、新疆伊吾与呼图壁的岩画(崖画),还是云南沧源崖画、广西花山崖画,都是在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初期这个漫长的历史时期里逐渐刻绘的。这些图像所描绘的多是当时劳动生活场景以及原始社会的舞蹈,它们和今天的劳动生活、舞蹈形象有着极大的时间差。因此,不能简单地与现今舞蹈对比,以印证某个崖画的图像即某种舞蹈;应结合有关文献资料作深入研究,找出舞蹈中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文化积淀和舞蹈形式的变化。
神话也是如此。如在西南地区广泛流传的“芦笙舞”,可以和女娲的神话传说对比研究。女娲创造了人,又“教男女自行婚配、生儿育女,繁衍后代”;“还发明了笙簧,也就是葫芦笙”。[2] “芦笙舞”至今依然是一些民族青年男女藉以表达爱情的风俗性舞蹈。如苗族的“讨花带”、“牵羊”,革家人的“踩姑娘”等,虽与远古性爱舞蹈有些联系,但应以今天仍在流传的风俗作具体研究,猎奇的、孤立的,以讹传讹的轻易判断,都不利于对这一民族舞蹈文化的研究。
人们往往把古老的民间舞蹈称为“活化石”,我想其“活”,正活在它不是物化文化,而是已融入现代人的思想感情。原始舞蹈遗存的原始性虽具有“化石”的含义,但已是中国民间舞蹈中的原始舞蹈遗存部分,带有现代文化的成分,从舞蹈文化的角度看,称之为“活化石”不够确切,称作“原始舞蹈遗存”更为恰当。因此,忽视这点就无法弄清原始社会舞蹈与原始舞蹈遗存两个不同概念,无法掌握其继承与发展的规律,其结果只能使该舞蹈遗存僵化,或者完全离开了原有的文化基础。
3.非语言文字文化的传承
民间舞蹈的传承是在群众间直接进行的,人们通过模仿学会舞蹈,经过反复训练逐渐掌握高难技巧与艺术表现力,以这种方式进行传承、掌握与表达的舞蹈文化,就是非语言文字文化。民间舞蹈是基础的通俗文化,舞台艺术舞蹈是精英文化,是基础的升华。因此,对它的发掘与研究,则可以解释社会经济生活改变后,原始观念为何依然存在;可以解释在舞蹈中原始文化遗存为何能与当代人的感情融为一体;可以使传统舞蹈文化广泛运用于表现现代生活,使民间舞蹈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下面结合“萨满舞”、“羌姆”与“查玛”、“东巴舞”等原始舞蹈遗存,作进一步的探索研究。
注 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