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乡下习俗
要是紧挨着古冢有一个旁观者,就一定能得知,那些人全是附近一带小村庄里的老少爷们。爬古冢时,各人都挑着沉重的荆豆柴担,一根长木棍两头削尖,不用费事就把柴捆穿透了,挑在肩头,前后各两捆。他们来自后山离这儿有四分之一英里的荒原;那儿盛产荆棘,密密麻麻的都是。
这种挑法,整个人都包裹在柴火里,直到把担子放下,各人都像长腿的树木。他们一路上前后相随,好像赶路的羊群;也就是,强壮的开路,幼弱的跟随。
柴担全堆在一起,垒成了一个荆棘金字塔,周长有三十英尺,把那个冢顶占住了;方圆许多英里的地方,都管它叫雨冢。他们有的忙着找火柴,拣干透的棘丛,有的就忙着去解开捆柴的荆条。与此同时,又有一班人居高临下,放眼远眺那一大片让夜色笼罩得朦朦胧胧的原野。身在荒原的山谷里,不管什么时刻,除了野茫茫的地面,看不见什么;但此处却可以纵览老大一片原野,遥望天边,还有许多荒原以外的地方呢。此刻原野上的地貌已经看不清了,但是整个原野仍然可以感觉得到,是一片遥远模糊的印象。
老少爷们正在那儿把柴捆堆成一垛的时候,那表示远方景物的一团阴影里也发生了变化。许多篝火逐个升起,有的像红日,有的像树丛,星星点点地散布在整个荒原上。原来,其他教区和村落,也都在点篝火举行同样的纪念。篝火有远有近,远的笼罩在浓密的雾气里,一束束麦草人状的幽暗光线,呈扇形往外辐射;大而近的篝火,在夜色中发出猩红的光亮,好像黑兽皮上的创伤;更有一些,跟酒神祭司一样,有着醉酒的红脸和披散的头发。篝火把天上云层静静的胸脯淡淡地染上了颜色,照亮了瞬息万变间出现的云洞,使之从此变成了滚烫的锅子。该区境内,细细数来,差不多有三十处篝火;正如钟面上看不见数码,照样能说出钟点来那样,地上的景物虽然看不见,但是雨冢上的人,却能根据篝火的方位角,认出它所在的地点。
雨冢上第一股烈焰冲天而起,所有盯住远处火光的人,眼光都转回到自己点的烈火上。男男女女纷纷围拢,人数大增;只见熊熊的火光,把人群的里圈用那金光号衣装点起来,甚至把四周黑暗的草地,也映得明亮生动,直到古冢下坡不见,亮光才缓缓变暗。火光下,古冢是个圆球截面,跟当初垒起时一样滚圆,连那条挖土的小沟,也完好如初。这片顽冥的土地,连一块土都没被耕耘惊动过。荒原对于庄稼人来说很贫瘠,却正是历史学家的富矿。因为没有人照看,也就没有人毁迹。
点篝火的人,仿佛正站在光芒四射的世界上层,跟下面那黑暗地带天各一方,特立独行。此刻,下面的荒原只是一片广大的深渊,而不是他们站立的地方的延伸;他们的眼睛适应了强烈的火光,对于火光照不到的深处一概看不见。诚然,有时候,柴垛上异常猛烈的火焰,会射出投枪一般的火光,像军中副官似的奔赴到坡下远处一片灌木、水塘或者白沙上,使这些东西也回报出金黄的颜色来,直到一切又都陷入黑暗之中;那时,下面整个黑压压的东西,就是那位崇高的佛罗伦萨人,幻想临渊俯瞰所见的灵薄狱,而空谷里鬼哭神嚎的风声,就是悬在里面不上不下的“品格高贵的灵魂”所发出的抱怨请愿的声音[21]。
这些老少爷们仿佛一下子又投身到了古代,从中挖掘出了这块地方从前熟视无睹的一段时光和事迹。原始不列颠人在山顶火葬的骨灰,仍旧埋在他们脚下的古冢里,清新依旧,不受打扰。很久以前在那里点燃的火葬堆火光,也和现在的篝火一样,曾照耀到下面的低地上。后来,此地出现了祭祀托尔和沃登[22]的欢庆篝火,也盛极一时。其实,众所周知,如今荒原居民玩的这种篝火,就是德鲁伊特[23]礼仪和撒克逊典礼混杂后的直系传承,而不是民众因怀念“火药暗杀案”[24]而发明的纪念仪式。
此外,严冬将至,自然界里到处都敲响了熄灯的钟声,点篝火就是人类出于本能的抗拒行为。一年一度的冬季把恶劣天气、阴冷黑暗、悲愁死亡带到人间,篝火就是一种自发的普罗米修斯[25]式叛逆习俗,来反抗这种节令。黑暗的混沌降临时,地球上被囚的诸神就跟着说:“应该有光。”[26]
明灿的光,炭黑的影,在四周环立那批人的脸上和衣服上晃来晃去,以丢勒[27]式的力度和气势,勾勒他们的脸庞和全身剪影。但每个人脸上本性难移的精神面貌,却不可能发现,因为活跃的火焰,老在四围的空气中蹿上钻下,游弋不定,阴影色块和亮光带在那群人的脸上,无休止地变形移位。一切都不稳定,像树叶随风颤动,像闪电倏忽明灭。阴暗的眼眶像骷髅头的眼眶一样深陷,忽然又成了两个明亮的坑凹;瘦削的下巴也有凹陷,继而放出光辉;皱纹加深为沟壑,光线一变,又完全被填平。鼻孔是黑洞洞的井口,老头脖子的青筋是镀金的装饰线条。本来未抛光的东西都上了一层釉,而本来就闪亮的物件,比如有人拿的棘钩刀尖,好像玻璃反光;眼珠子就像小灯笼。本来只生得有点怪异的东西,现在都变得光怪陆离,而本来斑驳陆离的东西,现在都变得神乎其神了;因为一切的一切,都达到了极致。
于是,随大流让升腾的火光招上山来的一位老者,脸上就不是只见鼻子和下巴的枯槁轮廓了,而是人脸一张,有模有样,耐人寻味。他志得意满,站在篝火旁烤着火。他手里还拿着木棍,把散落外围的柴火都拨弄到火堆里面,眼睛盯着那柴堆中央,偶尔抬起头来,看看火焰的高低,目送随着火焰飞起、飘到黑暗中去的大火星。熊熊的光景,融融的暖意,似乎让他逐步热情起来,不久他简直就是兴高采烈了。于是,他就手拿手杖,独自跳起米奴哀小步舞来,背心底下别的那一串铜图章,便像钟摆一般明晃晃地摇摆着;他嘴里还唱起歌来,嗓音就像钻进烟囱里的蜜蜂——
“国王遣散满朝贵族;
一人、二人、三人前后走;
待我前去找王后谈忏悔,
典礼大臣,陪随。
“典礼大臣单膝跪下,
开恩、开恩,
不管王后说什么,
大王千万不要伤她。”
老头气喘吁吁,唱不下去;歌声戛然而止,引起一位站着不动的中年男子的注意。此人的嘴呈月牙形,他使劲抿着嘴角,往脸颊后面拉,仿佛怕别人错以为他这样像是在笑似的,努力避免快乐的神情。
“好歌,坎特尔大爷;恐怕你老人家那破嗓子唱这个,有点够受的吧?”他朝着那位满脸皱纹的手舞足蹈者说,“大爷,你难道不想回到十七八岁,跟你刚学唱它那时候一样?”
“哦?”坎特尔大爷停下舞步问。
“我说,难道不想返老还童?眼下你那个老风箱好像捅窟窿啦。”
“我还是有艺术细胞的吧?要不是会短气运长功,那我就老态龙钟了,你说是不是,蒂莫西?”
“那边静女饭店新婚的两口子怎么样啦?”对方问,手朝着远方大道方向一个暗淡的亮光指去,不过那里离红土贩那时坐着休息的地方并不近。“他们的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你见多识广,总该知道的吧。”“只是有点儿风流吧,是不是?我也承认,坎特尔老爷是个风流鬼,千真万确。不过,费尔韦街坊,年轻才风流,小毛病,年纪大了就好的。”
“听说他们今晚上回家。这时候想必已经回来了吧。别的还有什么?”
“我想,下面我们应该上门给他们道喜去了。”
“呃,不去。”
“不去?咳,我想咱们一定得去。我就非得去不可,否则就不像我啦——哪里有热闹,我就第一个出现!”
‘快披上行乞僧服,
我也和你一样打扮,
就像同门师兄师弟,
去参拜埃莉诺王后。’
“昨晚上,我见到新娘子她阿姨约布赖特太太了,她说儿子克林过圣诞节要回乡。信我的话,聪明绝顶啊——唉,我要是也跟那小伙子脑袋瓜里装的一样就好了。对啦,接着我就用那种大家都知道的乐呵呵腔调跟她说话,她一听就说啦:‘唉,模样像是德高望重的人,说话就像傻瓜!’——她就这样说我来着。我才不在乎她呢,在乎她的该死,我当时也就这样对她说了。我说:‘在乎你的才该死。’我治住她了,是不是?”
“我倒觉得是她治住了你啦。”费尔韦说。
“不会吧,”坎特尔大爷脸色略有下沉地说,“我还不至于那么糟吧?”
“好像有那么糟吧;可是,克林回家过圣诞节,就是为了这场婚礼吧?——家里就剩了他妈一个人,回来安置他妈的,是不是?”
“是,是,就这样。不过,蒂莫西,你听我说,”坎特尔大爷一本正经地说,“虽然都知道我喜欢开玩笑,可是只要认真起来,我就是见多识广的人。眼下我就是认真的。我能告诉你那两口子的许多事情。是的,今早六点钟,他们就去上面办事了,此后,他们可就无影无踪了,不过我想,他们今天下午已经回来了,成了一男一女——就是说,一夫一妻。这样说话,不像个男子汉吗?蒂莫西,约布赖特太太不是冤枉我了吗?”
“不错,那样够了。自从去年秋天她阿姨对结婚公告提出异议以后,我不知道他俩又走到一块去啦。汉弗莱,知道不知道,这场新的较量搞得一团糟有多久啦?”
“不错,有多久了?”坎特尔大爷也朝着汉弗莱随机应变地问,“我也问这件事。”
“那是她阿姨回心转意,说她可以嫁他以后的事了。”汉弗莱回答说,眼睛仍旧看着火焰。小伙子神情多少有点庄严,手里拿着镰钩和皮手套,是砍柴人打扮,腿上还有该行当又肥又粗的皮裹腿,好像腓力斯[28]人的铜护胫那么硬。“我估摸着,他们跑到外教区去举行婚礼,就是为了这一点。你们想,太太当初对结婚公告持异议,闹了个满城风雨,如今要再大张旗鼓地在本地操办婚礼,好像她并没有反对过,那岂不就要让她显得傻冒吗?”
“太对了——显得傻冒,而且那样干对于那真是傻瓜的可怜家伙们也很糟糕;当然这不过是我猜测的!”坎特尔大爷说,同时尽力维持着明白事理的神态。
“唉,对了,那天真是稀奇古怪,碰巧我也在教堂礼拜。”费尔韦说。
“是稀奇古怪,否则我就叫傻瓜蛋好啦,”坎特尔大爷强调说,“我今年一年压根儿就没去礼拜过,如今入了冬,就更不会去了。”
“我有三年没礼拜了,”汉弗莱说,“一到礼拜天就打瞌睡;路又远得不得了;就是你去了,有幸上天堂的机会也是少之又少。这么多人都上不去么,所以我干脆就在家里待着,永远不去。”
“那天,我不但刚好在教堂里,”费尔韦又拼命强调说,“还和约布赖特太太坐在一排长椅上呢。你们也许不同意,可我当时听见她开口,差一点毛骨悚然了。不错,是有些古怪;可当时我毛骨悚然,并排靠着她嘛。”讲话的人环顾四周,发现旁听者凑得更近了,赶紧把嘴抿得特别紧,表示他恪守说话的分寸。
“你在那种地方碰到出事,可就够受的啦。”身后的一个女人说。
“牧师说:‘你们要当众声明。’”[29]费尔韦接着说,“随后就有一个女人,在我旁边站起来了,都碰到我身上了。我对自己说:‘该死,站起来的不是约布赖特太太才怪哪。’不错,街坊们,虽然当时在祷告堂里,我真的那样说了。当众骂人,良心不安,希望在场的妇女们别在意。不过一人做事一人当,说了那种话不认账,岂不是骗人吗?”
“不错,费尔韦街坊。”
“‘该死,站起来的不是约布赖特太太才怪哪。’我说。”叙事者重复着,说咒骂字眼的时候,仍然不动声色,一本正经,以便证明这样不是心血来潮,而完全是非说不可。“接着只听她说:‘我对结婚公告持异议。’牧师就像拉家常似的说:‘礼拜后再找你谈。’——不错,那位牧师一下子变得和你我一样普通,一点儿也不神圣了。哎呀,太太脸色刷白!你们大概记得韦瑟伯里教堂里那个纪念像吧——那个翘着二郎腿的石头兵,给学童们把手打断了的?嘿,太太说‘我对结婚公告持异议’的时候,脸色就和那个石头兵差不多。”
听众都清清嗓子,拣几根棘枝扔到火里去;这样做并不是因为势在必行,而是想拖延时间,以便琢磨故事的涵义。
“听说结婚公告遭异议,我保证像得到了六便士赏钱一样高兴。”只听一个声音很诚恳地说;这个女人叫奥利·道登,平常靠编荆棘扫帚度日。其实,她的本性是不论敌友,都以礼相待,她能活在世上,要感激全体世人。
“现在这姑娘还不是照样嫁给他了嘛。”汉弗莱说。
“事后,约布赖特太太就回心转意啦,态度还算和气。”费尔韦当作没听见,接着讲,表明他这番话并不是对汉弗莱的补充,而是独立思考的产物。
“就算他们难为情,我看他们也不见得就不该在这里办婚事。”一个横向发展的女人说;她的胸衣跟鞋子一样,一转身,一弯腰,就吱吱作响。“隔三差五的,街坊邻居们就应该聚一聚,大家热闹一下嘛;不管是过节,还是结婚,都一样。我就是不喜欢这样偷偷摸摸的。”
“啊呀呀,信不信吧,我就不喜欢喜事办得闹哄哄的。”蒂莫西·费尔韦说,目光又在巡视四周了,“说实话,托马辛·约布赖特和怀尔狄夫街坊,这样悄悄把事办了,我可一点都不怪他们。在家里办喜事,就得整个钟头整个钟头地跳五六人的里尔舞[30]。过了四十岁,这样跳舞对腿脚可没好处。”
“对啦,只要进了女方家,就很难逃避跳舞,心里明白,人家指望你不要白吃东西啊。”
“过圣诞节非跳舞不可,一年就那么一回,婚礼上也非跳舞不可,一辈子就那么一回。哪怕人家头生儿和二生儿洗礼,还要偷偷摸摸来一两场里尔舞呢。这又不是点歌必须唱的啦。……对我来说,丧事要办得尽兴,也一样喜欢。丧事也跟别的聚会一样好吃好喝的,有的时候还更好呢。再说,只说说死者为人的好处就得啦;决不至于像跳水兵号笛舞那样,腿累得抽筋。”
“我看,办丧事跳舞,人们十有八九会认为太过分了吧?”坎特尔大爷怯生生地说。
“只有在丧事聚会上,稳当的人才会在酒杯传过几遍以后觉得踏实。”
“啊,我想不通,凭托马辛·约布赖特那样文静的小姐,居然愿意这么草草办婚事。”苏珊·农色奇说;就是那个胖女人,她喜欢谈原来的话题。“比那些穷光蛋还不像样呢。再说那个男的,有人说他长得帅,我可不中意。”
“实事求是,他也算个聪明人,又有学问——那份儿伶俐和克林·约布赖特不相上下。他受过高尚教育,本来要比开静女饭店高得多。他是工程师,我们知道,是搞工程的。只是错过了机会,才开酒店谋生。怀才不遇啊。”
“这是人之常情嘛,”编扫帚的奥利说,“继续发奋图强,还是会功成名就的!从前有些老乡,连把灵魂从地狱救出来的圈儿都画不圆,现在也都能签名了。写的时候,笔上墨水都不溅,往往连一滴墨迹都没有——怎么样?——嘿,简直连靠靠肚子和胳膊的桌子都不用呢。”
“不错,如今这世界越来越文明,令人吃惊啦。”汉弗莱说。
“嘿,在零四年,我还没到‘棒啊乡团’当兵的时候——那时人家都这么叫的,”坎特尔大爷眉飞色舞地附和,“也跟你们这里面最普通的人一样,一点也没见过世面。如今哪,去他的,我敢说我哪样不能行,呃?”
“对,”费尔韦说,“你要是年轻一点,再和女人结婚,像怀尔狄夫和托马辛太太这样,准能在结婚登记簿上签名的;这是汉弗莱不如的地方,他那点儿墨水,跟他爹一样。汉弗莱啊,我记得清清楚楚,我结婚签名的时候,发现你爹画的花押一直在瞪着我。他和你妈就在我们两口子前面配成对的,只见你爹画的那个十字道,横划画得很长,简直就是长臂大草人,吓唬鸟儿啊。那个可怕的十字道,黑黑的——跟你爹的长相一模一样。天地良心,我看见了忍不住要笑,尽管当时又要行婚礼,又得挽着个娘儿们,再加上杰克·钱雷和一帮小伙子都在教堂的窗外望着我笑,把我热得跟过三伏天一样。一转眼,坏了,一粒草木灰就能把我打趴下,因为我忽然想起来了,你爹跟你妈以前就吵过一次架,可结婚那么几天,就已经打闹了二十次了,我发现我就是第二个傻蛋,去找一样的麻烦。……哎呀呀,那一天真够受的!”
“怀尔狄夫比托马辛·约布赖特大好几岁,她人又好看。凭她那样有房子,年纪轻轻的,为那样一个男的撕下嫁衣,太傻了。”
讲话的人是个掘泥炭工,刚刚来到人群中。只见他肩头扛着硕大的心形铁锹,专为掘泥炭用的,磨得亮亮的刃口,在火光里像一张银弓闪闪发亮。
“只要他求婚,肯嫁他的姑娘一百个还不止哪。”那个胖女人说。
“街坊们,听说过没有女人肯嫁的男人没有?”汉弗莱问。
“从没听说过。”泥炭工说。
“我也没听说过。”另一个人说。
“我也没有。”坎特尔大爷说。
“呃,我倒听见过一次。”费尔韦说着,一条腿格外蹬了一下,“我认得那么一个人。要记住,就那么一个。”他把嗓子彻底清了一遍,好像大家都有责任,不要由于喉咙粗浊而遭到误会。“对,我认得那么一个人。”他说。
“那么这个可怜虫,是怎么样的丑八怪呢,费尔韦先生?”泥炭工问。
“啊,既不聋,又不哑,也不瞎。什么样的我先不说。”
“这地方的人,认识他吗?”奥利·道登问。
“不大认识吧,”蒂莫西说,“不过我不点名。……孩子们,来,把火堆弄旺咯。”
“克里斯琴·坎特尔牙齿怎么打起战来啦?”篝火对面一个小孩在黑蒙蒙的烟雾里问,“冷了吗,克里斯琴?”
只听一个虚弱的声音颤声回答:“不,一点也不冷。”
“克里斯琴,过来露露面。不知道原来你也在。”费尔韦说着,脸上带着体谅的样子往那面看。
一个人听到有人请,便走出来,身子摇摇晃晃,头发又粗又硬,肩膀很窄,手腕和足踝都大部分露在衣服外面;他自己只挪动了一两步,却被旁人推推搡搡了六七步。他便是坎特尔大爷的小儿子。
“你哆嗦什么,克里斯琴?”泥炭工和气地问。
“我就是那个人。”
“哪个人?”
“没有女人肯嫁的人。”
“见鬼,你就是!”费尔韦说,一面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要把克里斯琴里里外外都看到眼里;同时坎特尔大爷也目瞪口呆,好像母鸡瞪着自己孵出来的小鸭子那样。
“对,我就是那个人,所以才害怕。”克里斯琴说,“你说这会不会把我毁啦?我老是说不在乎,还起誓赌咒,其实没有一刻不在乎的。”
“哼,见鬼,想不到居然还有这种怪事!”费尔韦说,“我说的根本不是你。所以,国内还另有其人!为什么把倒霉事说出来了,克里斯琴?”
“我想,事实总归是事实呀。我也是无能为力,对不对?”他眼睛睁得圆圆的,痛苦地看着他们,眼圈周围是好像枪靶子的同心圆皱纹。
“不错,没有法子嘛。但这种事真叫人郁闷。听你一说,我就觉得毛骨悚然。本来以为只有一个,谁知道冒出两个可怜虫来了。克里斯琴,这是你的悲哀。怎么知道女人都不肯嫁你?”
“我求过她们。”
“我绝没想到你能厚起脸皮。好啦,最后那个对你怎么说?也许没什么真受不了的吧?”
“那女人说:‘给我滚开,你这个窝囊废,软绵绵、瘦巴巴的傻瓜蛋。’”
“说实话,让人听着没劲。”费尔韦说,“‘给我滚开,你这个窝囊废,软绵绵、瘦巴巴的傻瓜蛋。’这样回绝很不爽。不过这也不难缠,只要假以时日,耐心等待,那婆娘头上长出几根白头发来就成了。你今年多大了,克里斯琴?”
“上次挖土豆时已经三十一岁了,费尔韦先生。”
“老大不小啦——不小啦。不过还有指望。”
“按受洗年龄算的,教堂法衣室里的生死簿就那么记载的。不过妈告诉过我,我生下后,过了一阵子才受洗。”
“啊!”
“不过,就是要了她的命,也说不出哪一天来,只知道那天没有月亮。”
“没有月亮?那可不吉利。嘿,街坊们,那他不吉利!”
“是,是不吉利。”坎特尔大爷摇着头说。
“妈知道那天没月亮,她问过一个有历书的女人。只要生下男婴来,她就会去问人家,因为俗话说‘没有月亮,便没有男子汉’,让她生了男的就担惊受怕。你说没月亮真的不得了吗,费尔韦先生?”
“真的,‘没有月亮,便没有男子汉’。老古话很灵验的。新月里生的男孩子没有出息。你真倒霉;一个月里有这么多天,偏偏拣那一天露头出世。”
“想必你出世的时候,月亮一定圆得很吧?”克里斯琴带着既绝望又羡慕的眼神说。
“嘿,反正不是新月里。”费尔韦先生目不旁顾,表示并不借以自重。
“我宁愿拉玛节[31]没酒喝,也不要生下没月亮,”克里斯琴仍以不成调的歌剧宣叙调接着说,“有人说我仅仅是行尸走肉,对人间毫无用处。我想这就是根由了。”
“唉,”坎特尔大爷说,情绪未免低沉些,“然而他小时候,他妈还哭了多少个钟头啊,生怕他长得过快当兵去。”
“唉,像他这样倒霉的多了去啦,”费尔韦说,“阉了的羊也得同别的羊一样过呀,可怜的东西。”
“那么我也得凑合着过?你说我该不该害怕黑夜,费尔韦先生?”
“你这一辈子得打光棍啦。鬼要是出来,单找单身睡觉的现形,不去找两口子睡觉的。新近还有人看见鬼来着。稀奇古怪的鬼。”
“别——别说鬼吧,请你行行好吧!听了以后,一个人躺在床上想起来,身上非起鸡皮疙瘩不可。可是,你非要说鬼——啊,知道你一定要说,蒂莫西,好让我整夜里做恶梦。是稀奇古怪的鬼?你说的稀奇古怪的鬼,是哪一种鬼神,蒂莫西?——不,别说——还是别跟我说的好。”
“我自己根本不信什么鬼呀神呀的。不过,想必阴森森的——这是听人说的。是一个小孩看见的。”
“什么样的?——别,别说吧——”
“是个红鬼。是的,鬼大多数是白的,不过这个鬼和血里泡过一样。”
克里斯琴听了,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却不让身体膨胀。汉弗莱问:“鬼是在哪里看到的?”
“不是这里,但就在这荒原一带。不过,这件事不值一谈。你们看呢,”费尔韦转身看着大家接着说,语气越发干脆了,仿佛这并不是坎特尔大爷出的主意,“今天既然是新郎新娘的好日子,那咱们今晚睡觉以前,去给他们新婚夫妇唱个歌听听,你们觉得怎么样?人家新婚燕尔,不妨显得乐观其成,垂头丧气的样子,也不能把人家拆散呀。大家知道,我不会喝酒,可是,等女流和孩子们都回家以后,咱们可以到静女酒店去走一趟,在新人门前给他们来点芭蕾舞。新娘子一定高兴的;这也是我愿意效劳的,她和阿姨住在布露斯头的时候,我从她手里喝过的酒有好多好多皮囊呢。”
“哦?那就去吧!”坎特尔大爷说罢敏捷地转身,他那串铜图章拼命摆动着,“在风头里站了老半天,嘴干得跟空心干草一样了。今天中饭后,还没见过酒是什么颜色呢。据说静女店新酿的酒很好喝啊。再说,街坊们,就算咱们闹得晚点结束,嘿,明天是礼拜天,可以睡懒觉吧?”
“我说坎特尔大爷!这么老了,处事也太随便了。”那个胖女人说。
“我本来就处事随便;怎么的——太随便,无法讨娘儿们欢心!喀克[32]!软弱老头子会哭鼻子,可我会唱《乐天派》[33],唱这首,唱那首。去他的,我无所不能。
‘国王扭头往左看,
满脸狠狠地说,
典礼官,若非我誓言在先,
你难免绞架上悬。’”
“好啊,咱们就那么办,”费尔韦说,“咱们给他们唱个歌,上帝保佑吧。托马辛的表兄克林事情办完了才回来,还有什么用处?要是他想拦这婚事,自己娶她,那他就该早回来呀。”
“也许是姑娘出了门,他妈一个人觉得孤单,所以他才回来,陪她住几天吧。”
“喂,真是怪事。我就从来不觉得孤单——没有,绝没有,”坎特尔大爷说,“我到夜里跟海军上将一样勇敢!”
此刻,篝火阑珊,燃料不结实,火势无法耐久。地平线界内的篝火,大半也都微弱了。仔细观察篝火的亮度、颜色和燃烧时间,就能看出烧的材料是什么性质;由此再推测,还能多少估计各个篝火点地区都出产什么东西。大多数的篝火都通透辉煌,说明那些地方也和他们这儿一样,都是石南和荆棘野地,光一个方向就绵延无数英里;而另几个罗盘方位,火势来去匆匆,说明那一方的燃料都是最纤细的——麦秆、豆秸和庄稼地里一般的废弃物。最耐烧的篝火,都像不眨眼的行星一样稳定——那表示点燃的都是木头,榛树枝、山楂树捆和结实劈柴。烧最后一种柴的篝火比较少,和那些一把烧的熊熊火光比起来,虽然亮度不显得大,但因为耐久,到现在却占了上风。熊熊烈火都已经熄灭了,这些篝火却仍然存在。它们占据的是视野的最远处,在北方矮树林和人工林茂盛生长的地区拔地而起、背靠苍穹的峰峦;那儿的土壤不同,荒地是陌生少见的。
有一堆篝火除外,离得最近,在全场的火光之中,好像是众星捧月一般。方位正对着下面山谷里那个小窗户。离得实在近,本身虽然不大,但亮光却远远超过了他们点的篝火。
这默默的亮光,早就不时引起他们的注意了;而现在他们自己的篝火塌缩了,越来越暗,那亮光就越发引人瞩目了;就是有些烧木头的篝火,点得比较晚的,也都每况愈下了,但这里显得傲然不变。
“说实话,篝火离得真近!”费尔韦说,“我仿佛看得出来,有人在绕着它走动。当然,那篝火小而精啊。”
“我石头都能扔到那儿。”那小孩说。
“我也能!”坎特尔大爷说。
“办不到,办不到,小伙子们。篝火看着很近,起码有一英里远。”
“倒是点在荒原上,烧的可不是荆豆。”泥炭工说。
“是劈柴,肯定不错,”费尔韦说,“除了光溜木料,不可能这样耐烧。位置在迷雾岗老舰长家门前那个小岗子上。老舰长真是古怪!在自家的土堤壕沟里面点小篝火,别人没法欣赏,也靠近不得!老头子真是糊涂,没有小孩去哄,还点什么篝火?”
“维尔老舰长今天走了好多路,一定累坏了,”坎特尔大爷说,“所以不会是他点的。”
“他也烧不起那种好劈柴啊!”胖女人说。
“那么就是他外孙女了,”费尔韦说,“不过像她那样年纪,应该不大会喜欢篝火了。”
“她的举动本来就古怪,独自一人住在那儿,准喜欢这种东西的。”苏珊说。
“她算得上漂亮姑娘的,”砍柴工汉弗莱说,“特别是把漂亮裙子穿出来的时候。”
“对呀,”费尔韦说,“好,让她的篝火愿怎么烧就怎么烧吧。咱们的篝火看样子快要完了。”
“火势一下去,天有多黑!”克里斯琴·坎特尔说着把那双兔子眼往身后瞧,“街坊们,咱们还是回家去吧?我知道,这块荒原上是不闹鬼的;不过还是回家去的好。……啊,那是什么东西?”
“不过是风声。”泥炭工说。
“我觉得,除了城里,十一月五日篝火节都不该在晚上过,像这样的穷乡僻壤,应该白天过才是!”
“废话,克里斯琴。男子汉,壮起胆子来!苏珊,亲爱的,咱俩跳个舞吧——噢,我的乖乖?趁天色没有太黑,让我看看你的俊模样,尽管你那个巫婆儿子老公把你从我手里横刀夺爱,已经过了这些年了。”
这话是费尔韦对苏珊·农色奇说的;旁观者接下去只看到,那女人的胖体就倏地挪到刚才点篝火的那地方上去了;原来,没等她明白过来对方的用意,他就把她拦腰抱住举起来了。此刻,原先点火的地方,荆棘已经烧完了,只剩一圈灰烬,点缀着红红的余火和火星。费尔韦一走到那堆灰圈里,就挟着苏珊旋转着舞起来。苏珊本是身段响当当的女人;不但裹着鲸骨和木条撑起的紧身衣,脚上还穿着木头套鞋,不论寒暑,风雨无阻,以保护靴子;所以费尔韦和她跳舞时,木头套鞋的咔哒声,鲸骨胸衣的咯吱声,她大惊小怪的尖叫声,组成了一台热闹的音乐会。
“我把你的笨脑瓜给砸碎啦,你这个放肆的东西,”农色奇太太无助地同费尔韦舞着,一面嘴里骂着,她那双脚好像鼓槌一般,在火星中间乱敲,“我刚才走荆棘地,脚脖子早就刺得火辣辣的了,现在又要被火星烫得热炙火燎的了。”
费尔韦的荒唐举动有传染性。那泥炭工也把老奥利·道登抱在怀里,温柔地和她舞动起来。年轻人见长辈都这样,就毫不迟疑地跟进,把那些姑娘都搂到怀里;坎特尔大爷拿着拐杖,成了三条腿,跟大家一齐起舞。刹那间,雨冢上只见一团团黑影在晃荡,身旁火星乱舞,蹦到腰部那样高。女人们的尖声叫喊,男人们的大声嘻笑,苏珊的胸衣、套鞋声,奥利·道登的“嗬嗬嗬”和风乱弹棘丛的“呼呼呼”,种种嘈杂声组成了一种曲调,配合他们那着魔的舞步。只有克里斯琴远远站在一旁,一面心神不安地摇晃身子,一面念叨着:“他们不该这样跳——看那些火星群魔乱舞的样子!简直是在招恶魔!没错的。”
“什么东西?”忽然一个小伙子停下来问。
“啊——在哪儿?”克里斯琴急忙凑近人群问。
所有跳舞者都把舞步放慢了。
“就在你身后,克里斯琴,我听到了——在那面。”
“不错——就在我身后!”克里斯琴说,“马太、马可、路加、约翰[34],保佑我的眠床,四天使把我保——”
“快闭嘴。怎么回事?”费尔韦说。
“嗬喂……!”黑暗里一声喊。
“喂哦……!”费尔韦也喊。
“山上有没有通往布露斯头的大车道,去约布赖特太太家呢?”刚才那个声音靠近了,一个颀长的模糊人影走近了古冢。
“我说街坊们,天不早了,咱们该赶快跑回家去了吧?”克里斯琴说,“要知道,不是东奔西逃,我是说,大家挨着一起跑。”
“把散落的荆棘,捡几根放到一处,弄出点火来,照一照这个人是谁。”费尔韦说。
火焰亮起来,照出一个青年来,紧身装束,从头到脚一片红。“这里有没有大道去约布赖特太太家呢?”他又问了一遍。
“有——沿下面那条路走就是。”
“我问的是两匹马拉着大篷车可以走的路。”
“对,可以的;费点时间,就能在下面爬上那个山谷了。路高低不平,不过只要灯光照着,马匹小心一点,就可以摸到路的。你把车拉到上面来了吗,卖红土的街坊?”
“停在山下,离这儿有半英里。现在是晚上,我又好久没上这儿来了,所以自己先走在前面,把路探准了。”
“那行,你可以上来,”费尔韦说,接着又对大家全体说,连红土贩也包括在内,“刚才一见他,可真吓了一大跳!心里想,老天爷,是什么火烧怪跑来找咱们麻烦啦?我说,红土贩,并不是贬低你的长相,尽管外表弄得怪怪的,本身的底子不难看。我只是想说,刚才觉得很怪。差一点把你当成了魔鬼,或者是那个小孩说的红鬼了。”
“也把我吓了一大跳,”苏珊·农色奇说,“昨晚,我梦见了一个骷髅头。”
“别再说啦,”克里斯琴说,“要是他头上再扎上手绢,那他活脱脱就是《试探》[35]画里的魔鬼了。”
“好啦,多谢你们指路,”年轻的红土贩微微笑着说,“诸位晚安。”
他说完就下了古冢,消失了。
“那小伙子好像见过的,”汉弗莱说,“但是在哪里,怎么碰见的,他叫什么,就不知道了。”
红土贩走了没几分钟,又有一个人走近了那局部死灰复燃的篝火。原来她是街坊上一个远近闻名、广受敬重的寡妇,其身份只有用有教养这几个字才能表达。她的脸庞,在黑糊糊的荒原衬托下,显得白白的,并无暗光部分,倒像多彩浮雕的宝石。
她是一个中年妇人,五官端正匀称,眉目间透出里面的主宰——睿智。有时,她观察问题仿佛站在尼波山上一般的高瞻远瞩[36],非周围人可及。她带着离群索居的神态,好像荒原吐出来的孤独,都浓缩在这张生于斯长于斯的脸上。她看待荒原人的态度,表明她对他们有点不屑一顾,对于他们撞见她这样黑夜独行的看法,也满不在乎,这就间接地意味着,他们在某些方面不能和她平起平坐。其原因在于,她虽然只嫁了一个小农场主,却出身副牧师之家,曾经有着更美好的憧憬。
凡是个性有分量的人,都像行星总带着大气层在轨道上运动一样,能够把自己的格调带入人堆里;现在这位刚刚上场的妇人,就能够这样,通常也真的做到了。她在荒原居民中的正常举止,就是保持缄默,这是由于她觉得自己交际能力上乘。但是她刚刚独自摸黑走路,一下子走到人群和亮光之中,所以态度就比平常显得善于社交多了;这一点更表现在她的面目上,而不是言谈中。
“哟,原来是约布赖特太太呀,”费尔韦说,“太太,不到十分钟以前,还有一个人上这儿打听你来着——一个红土贩。”
“打听什么事?”约布赖特太太问。
“没跟我们说。”
“我看是卖东西吧?到底卖什么,我可就不知道了。”
“听说你儿子克林先生要回家过圣诞节,我很高兴啦,太太,”泥炭工萨姆说,“以前他可喜欢篝火啦!”
“不错,我看他是要回来的。”她说。
“他如今一定是个英俊小伙了。”费尔韦说。
“他长大成人了。”她平静地回答。
“晚上你一个人来荒原很孤单吧,太太?”克里斯琴从他的躲藏处跑出来说,“你可要小心,千万别迷了路。在埃格敦荒原上迷路,可真糟了;加上今晚这个风,刮的又真邪乎,从来没听见刮过这样的风。就是那些熟悉荒原的人,有时候也会在这里被引入歧途的。”
“是你吗,克里斯琴?”约布赖特太太问,“你怎么躲起我来啦?”
“这里光线不好,没看出来是你嘛,太太;加上我这个人生来悲观,所以有点儿害怕,别见怪。要是你看见我平日里那种愁眉苦脸的样子,你一定会紧张,怕我自杀。”
“你可一点也不像你爸。”太太说着,往篝火那面看去,只见坎特尔大爷正顾自像刚才那班人似的,在火星里跳来舞去,却毫无新意可言。
“我说,大爷,”蒂莫西·费尔韦说,“我们真替你难为情。凭你这样一个年高的老伯,都七十岁啦,还一个人这样跳角笛舞呢!”
“真是一个要命的老头,太太,”克里斯琴沮丧地说,“他这么喜欢玩,只要我能撇开他,连一个礼拜都不愿意跟他一起住的。”
“坎特尔大爷,你应该站稳了欢迎太太才合适,你是这里辈分最高的啦。”编扫帚的女人说。
“这倒是的,”跳舞的老头停下,后悔地说,“太太,我记性太坏,忘了大家伙儿爱戴我了。你一定以为,我的兴致真好,是不是?其实并不总是兴致好。一个人让别人像对领袖那样爱戴,本是一种负担,我时常有体会的。”
“很对不起,不能交谈下去啦,”约布赖特太太说,“现在非走不可了。我本来是走安格伯里路,去外甥女的新房,她今晚上跟丈夫回家;看见大篝火,听见奥利的声音也在,才上这儿来看看是怎么回事。想让她跟我搭伴儿走,一条路嘛。”
“是,好的,太太,我正想走呢。”奥利说。
“啊,你一定会碰见我说的那个红土贩,”费尔韦说,“他只是回去拉他的车去啦。听说,你外甥女跟丈夫行了婚礼就直接回家来了;我们待一会儿就过去,唱个迎宾歌儿给他们。”
“谢谢你们。”约布赖特太太说。
“不过我们是抄近路,走荆棘地,你穿着长衣服,不能那样走,所以不必麻烦等我们啦。”
“很好——你好了吗,奥利?”
“好啦,太太。你看,你外甥女窗里透出亮光来。有了它走路就不会走岔了。”
她朝着山谷底部,把费尔韦先前指点过的那个暗淡亮光指出来;接着两个女人就下了雨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