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河口村水库的防洪作用
3.1 进一步完善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体系
河口村水库建成生效后,可控制沁河上中游洪水,使小花间无工程控制区的面积由目前的2.7万km2减小到1.8万km2,可将沁河武陟站100年一遇洪水洪峰流量由7110m3/s削减到4000m3/s,拦蓄4000m3/s以上洪量0.58亿~0.98亿m3,使沁河下游的设防流量重现期由25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沁南地区将不会遭受100年一遇洪水淹没,有效保护沁河下游2149km2范围内的人民生命财产和基础设施的安全;当遇黄河下游发生1000年一遇洪水时,河口村水库可拦蓄4000m3/s以上洪量1.29亿~1.91亿m3,较大程度地减轻沁河右岸洪水漫溢造成的损失。因此,河口村水库建成生效后,可基本解决牺牲沁河下游局部利益的问题,改变沁河下游防洪的被动局面,进一步完善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体系。
3.2 进一步缓解黄河下游大堤的防洪压力
河口村水库生效以后,可以削减花园口、高村、孙口等断面洪水一定的洪峰和洪量,进一步减轻黄河下游大堤的防洪压力。通过三门峡、小浪底、故县、陆浑、河口村5座水库的联合调节运用,对于1982年典型洪水,当花园口发生100年一遇标准洪水时,在4库(三门峡、小浪底、故县、陆浑水库)防洪运用基础上,河口村水库可进一步削减花园口、高村、孙口洪峰流量分别为600m3/s、1800m3/s、1300m3/s,拦蓄花园口超10000m3/s洪量1.98亿m3;当花园口发生1000年一遇标准洪水时,河口村水库可将高村站洪峰流量由20500m3/s削减到20100m3/s,将孙口站洪峰流量由18100m3/s削减到17600m3/s,拦蓄花园口超10000m3/s洪量1.34亿m3。对于1954年典型洪水,当花园口发生100年一遇标准洪水时,河口村水库可削减花园口、高村、孙口洪峰流量分别为1500m3/s、1000m3/s、700m3/s,拦蓄花园口超10000m3/s洪量1.00亿m3;可拦蓄花园口1000年一遇超10000m3/s洪量0.47亿m3。发生1958年典型洪水时,河口村水库可将花园口1000年一遇洪峰流量由20100m3/s削减至18400m3/s,削减花园口洪峰流量1700m3/s,削减高村、孙口洪峰流量1200m3/s、900m3/s,拦蓄花园口超10000m3/s洪量1.74亿m3。可见,河口村水库生效后,可进一步削减黄河花园口、高村、孙口各站的洪峰流量,可有效减轻黄河下游洪水威胁、缓解黄河下游防洪压力。
3.3 减少东平湖滞洪区分洪运用概率
东平湖滞洪区是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山东艾山以下河段防洪安全的一项重要分洪工程。东平湖分洪以孙口站洪峰流量大于10000m3/s作为老湖区分洪的控制指标,当洪水继续上涨,孙口站洪峰流量达到13500m3/s时,新湖区开始分洪。
目前,东平湖分洪概率为近30年一遇。河口村水库生效后可进一步减少东平湖分洪几率。如对于1982年典型洪水,当花园口发生50年一遇洪水时,可削减孙口洪峰流量至10100m3/s,基本不需要使用东平湖滞洪区分洪。
3.4 提高对中常洪水的控制能力
河口村水库生效以后,对黄河下游常遇洪水的控制手段和控制能力将得到有效加强,为保护下游滩区安全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