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崩塌风险分析
崩塌主要是岩土在重力条件下产生的,崩塌体为不规则的松散体,没有整体性。大型的岩石崩塌在岩石块体崩落后,会以流动的方式携带超过10万m3以上的岩屑移动至远超过其原始岩坡高度的距离。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推进,城镇建设高速发展,市政工程建设、水利水电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类活动日益强烈,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也呈现明显上升的态势,而崩塌灾害因具有发生时间不确定、崩落速度极快、主要沿垂直方向坠落的特点,可在较短的时间内造成巨大的危害,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因此,研究单体崩塌灾害的风险评估方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3.3.1 危岩崩塌灾害易损性评估
危岩崩塌灾害可以定义为在一定区域和给定的时间段内,崩塌灾害可能导致的对该区域所有人、财、物的最大损失。在危岩崩塌灾害的影响范围内,财产价值越大、人口数量越多,崩塌灾害易损性就越大。
有的学者认为,房屋资产是城市财产的主体,房屋分布与人口密度、室内财产、城市生命线等有着密切的相关性,主张对资产的易损性进行评价。因此,应该在对崩塌危险影响范围内的承灾体类型、数量进行现场实际调研和室内统计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分类统计方法按式(1.2)的评估模型对崩塌灾害易损性进行评价,即
式中,V(u)为崩塌灾害承灾体的总易损性;Wi为第i类易损体的平均单价;F(s)i为第i类易损体的实际面积。
1.3.3.2 危岩崩塌灾害风险性评估
危岩崩塌灾害风险可以定义为危岩失稳破坏产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即危岩崩塌风险,包括危岩发生破坏的可能性及其所产生的后果,可以表示为
式中,R为危岩崩塌风险;P为危岩失稳破坏的概率;C为危岩失稳后造成的损失。
危岩失稳破坏的概率在前面已作了分析论述,危岩失稳后造成的损失除了经济损失外,还包括人员伤亡的损失。经济风险主要内容为工程修复、处理及崩塌灾害造成的其他方面的损失,经济风险分级标准见表1.5。
表1.5 经济风险等级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