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脚手架设计
扣件式脚手架的设计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的规定,由于满堂脚手架及支撑架的主要计算方法可参考单双排脚手架,因此仅介绍单双排脚手架的设计计算。
1.2.1.1 脚手架的基本要求
脚手架是为建筑施工而搭设的上料、堆料与施工作业用的临时结构架,也是施工作业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和手段,在工程建造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脚手架的正确选择和使用,关系到施工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与否,关系到施工进度,同时也对工程质量和企业效益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脚手架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要有足够的搭设宽度和高度,能够满足工人操作、材料堆置以及运输方便的要求。
(2)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能确保在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下,不超过允许变形,不倾倒、不摇晃,并有可靠的防护设施,以确保在架设、使用和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
(3)应搭设简单、拆除方便,易于搬运,能够多次周转使用。
(4)应与楼层作业面高度相统一,并与垂直运输设施(如施工电梯、井字架等)相适应,以确保材料由垂直运输转入楼层水平运输的需要。
1.2.1.2 脚手架的设计计算
1.基本设计规定
(1)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应按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的要求,采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可只进行下列设计计算:
1)纵向、横向水平杆等受弯构件的强度和连接扣件的抗滑承载力计算。2)立杆的稳定性计算。
3)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的计算。4)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2)计算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与连接强度时,应采用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2,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4。
(3)脚手架中的受弯构件,尚应根据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验算变形。验算构件变形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的设计值,各类荷载分项系数均应取1.0。
(4)当纵向或横向水平杆的轴线对立杆轴线的偏心距不大于55mm时,立杆稳定性计算中可不考虑此偏心距的影响。
(5)当采用JGJ130—2011规范第6.1.1条规定的构造尺寸,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连墙件、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
(6)钢材的强度设计值与弹性模量应按表1.13采用。
表1.13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与弹性模量
单位:N/mm2
(7)扣件、底座、可调托撑的承载力设计值,应按表1.14采用。
表1.14
扣件、底座、可调托撑的承载力设计值
单位:kN
(8)受弯构件的挠度,不应超过表1.15中规定的容许值。
表1.15
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
注 l为受弯构件的跨度,对悬挑杆件为其悬伸长度的2倍。
(9)受压、受拉构件的长细比,不应超过表1.16中规定的容许值。
表1.16
受压、受拉构件的容许长细比
2.单、双排脚手架计算
(1)纵向、横向水平杆的抗弯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σ=WM≤f
(1.1)
式中 σ———弯曲正应力;
M———弯矩设计值,N·mm,应按式(1.2)的规定计算;
W———截面模量,mm3,应按本书附表1采用;
f———钢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应按本书附表2采用。(2)纵向、横向水平杆弯矩设计值,应按式(1.2)计算:
M=1.2MGk+1.4∑MQk
(1.2)
式中 MGk———脚手板自重产生的弯矩标准值,kN·m;
MQk———施工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kN·m。
(3)纵向、横向水平杆的挠度,应符合式(1.3)规定:
υ≤[υ]
(1.3)
式中 υ———挠度,mm;
[υ]———容许挠度,应按表1.15采用。
(4)计算纵向、横向水平杆的内力与挠度时,纵向水平杆宜按三跨连续梁计算,计算跨度取立杆纵距la,横向水平杆宜按简支梁计算,计算跨度l0可按图1.42采用。
图1.42 横向水平杆计算跨度
1—横向水平杆;2—纵向水平杆;3—立杆
(5)纵向或横向水平杆与立杆连接时,其扣件的抗滑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R≤RC
(1.4)
式中 R———纵向或横向水平杆传给立杆的竖向作用力设计值;
RC———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应按表1.14采用。(6)立杆的稳定性,应符合下列公式要求:
不组合风荷载时:
N
φA≤f
(1.5)
组合风荷载时:
φNA+MWw≤f
(1.6)
式中 N———计算立杆段的轴向力设计值,N,应按式(1.7)、式(1.8)计算;
φ———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应根据长细比λ由本附录表4取值,λ=λ0λ;l0———计算长度,mm,应按第(8)点相关规定计算;
i———截面回转半径,mm,可按本书附表1采用;
A———立杆的截面面积,mm2,可按本书附表1采用;
Mw———计算立杆段由风荷载设计值产生的弯矩,N·mm,可按式(1.10)计算;
f———钢材的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 ,应按表1.13采用。
(7)计算立杆段的轴向力设计值N,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不组合风荷载时:
N=1.2(NG1k+NG2k)+1.4∑NQk
(1.7)
组合风荷载时:
N=1.2(NG1k+NG2k)+0.9×1.4∑NQk
(1.8)
式中 NG1k———脚手架结构自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
NG2k———构配件自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
∑NQk———施工荷载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和,内、外立杆各按一纵距内施工荷载总
和的1/2取值。
(8)立杆计算长度l0应按下式计算:
L0=kμh
(1.9)
式中 k———立杆计算长度附加系数,其值取1.155,当验算立杆允许长细比时,取k=1;
μ———考虑单、双排脚手架整体稳定因素的单杆计算长度系数,应按表1.17采用;
h———步距。
表1.17
单、双排脚手架立杆的计算长度系数μ
(9)由风荷载产生的立杆段弯矩设计值Mw,可按下式计算:
Mw=0.9×1.4Mwk=0.9×1.4Wklah2
10
(1.10)
式中 Mwk———风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kN·m;
Wk———风荷载标准值,kN/m2;la———立杆纵距,m。
(10)单、双排脚手架立杆稳定性计算部位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脚手架采用相同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时,应计算底层立杆段。
2)当脚手架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
(11)单、双排脚手架允许搭设高度[H],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并应取较小值。不组合风荷载时:
[H]=φAf-(1.2NG2k+1.4∑NQk)
1.2gk
(1.11)
组合风荷载时:[H]=φAf-[1.2NG2k+0.9×1.4(∑NQk+MWwkφA)]
1.2gk
(1.12)
式中[H]———脚手架允许搭设高度,m;
gk———立杆承受的每米结构自重标准值,kN/m,可按本书附表4采用。(12)连墙件杆件的强度及稳定,应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强度:
σ=ANcl≤0.85f
(1.13)
稳定:
Nl
φA≤0.85f
(1.14)
Nl=Nlw+N0
(1.15)
式中 σ———连墙件应力值,N/mm2;
Ac———连墙件的净截面面积,mm2;A———连墙件的毛截面面积,mm2;
Nl———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N;
Nlw———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应按式(1.16)的相关规定计算;
N0———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轴向力。单排架取2kN,双排架取3kN;φ———连墙件的稳定系数,应根据连墙件长细比按本书附表3取值;
f———连墙件钢材的强度设计值,N/mm2 ,应按表1.13采用。
(13)由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的轴向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Nlw=1.4wkAw
(1.16)
式中 Aw———单个连墙件所覆盖的脚手架外侧面的迎风面积。
(14)连墙件与脚手架、连墙件与建筑结构连接的连接强度应符合式(1.17):
Nl≤Nv
(1.17)
式中 Nv———连墙件与脚手架、连墙件与建筑结构连接的抗拉(压)承载力设计值,应
根据相应规范规定计算。
(15)当采用钢管扣件做连墙件时,扣件抗滑承载力的验算,应满足式(1.18)要求:
Nl≤Rc
(1.18)
式中 Rc———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一个直角扣件应取8.0k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