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变压器的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
变压器在运行中发现下列不正常情况时,要正确迅速判断,加强监视,并应立即报告有关技术负责人,将详细情况记录在操作簿内:
(1)内部音响异常或温度不正常升高。
(2)油色明显变化。
(3)有严重漏油现象。
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止运行,并报告有关技术负责人:
(1)变压器内部音响很大,且不均匀,有爆裂声。
(2)在正常冷却条件下,变压器温度不正常并不断上升。
(3)油枕或防爆管喷油。
(4)漏油致使油面降低且看不见油位。
(5)油色变化过甚,油内出现炭质等。
(6)套管有严重的破损和放电现象。
(7)引线接头严重过热。
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的异常处理:
(1)分接开关瓦斯保护动作后,严禁变压器继续运行,必须在检修人员对分接开关及其保护装置检查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2)当确定分接开关在远方,当地以及手动操作均不到位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断开油开关,将变压器退出运行。
(3)当分接开关操作拒动时,应查明原因,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4)分接开关内有异常响声,应判明原因,如可能危及变压器正常运行,应立即将变压器停运。
在正常冷却方式下发现变压器温度不正常升高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1)检查三相电流是否平衡。
(2)判断温度计工作是否正常。
(3)检查散热器和油箱间的阀门是否全开。
(4)若风扇在运行,应检查工作是否正常。
(5)若上述检查未发现异常,则应认为变压器内部有故障,应设法停止运行。
变压器油位下降应检查:
(1)若因温度降低而引起油位下降,则应通知检修人员加油。
(2)若因大量漏油使油位急剧下降,应立即设法消除,此时严禁将瓦斯保护退出或切至信号位置。
油位因温度升高而逐渐升高,超过允许高度时应通知检修人员放油至适当高度。
瓦斯保护动作可能由以下原因引起:
(1)因滤油或加油使空气进入变压器内。
(2)温度下降或漏油致使油位下降。
(3)变压器内部故障产生气体。
(4)有穿越性短路。
(5)瓦斯继电器本身故障。
(6)二次回路故障。
轻瓦斯保护动作时,应立即进行变压器的外部检查,如外部检查未发现异常,应将瓦斯继电器上面的排气阀打开,看是否有气体排出,如有气体排出应鉴定气体性质,如气体是无色、无臭且不可燃的,则变压器可继续运行;如气体是可燃的,则应设法使变压器停电检查。根据变压器排出气体,可参考下列判断变压器故障性质:
(1)气体是黄色不易燃爆的,为木质故障。
(2)气体是淡灰色带强烈臭味可燃的,为纸质或纸板故障。
(3)气体是灰色和黑色易燃的,为油故障。
重瓦斯动作跳闸后,除外部检查外,还要测变压器绝缘和气体检查。如检查证明是可燃性气体保护动作,则变压器在检修和试验前严禁再投入运行。
差动保护动作后,应作出如下处理:
(1)对差动保护范围的一次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有无损坏闪络,放电烧伤或短路的痕迹。
(2)是否有人误碰继电器。
(3)通知试验人员对保护及二次回路进行检查。
(4)测量变压器绝缘。
(5)如未发现任何异常,经总工程师批准,以递升加压方式将变压器重新投入运行。
变压器差动保护在投入状态,机组低压过流保护第一时限动作,且重合不成功则认为是由于外部短路或二次回路故障引起的。经对变压器外部检查确认本体无故障时可合闸送电,但应通知试验人员对保护进行检查。
变压器单相接地保护动作处理:
电力变压器高压侧(一般为110kV以上)为直接接地系统时,应装设接地保护作为接地故障的后备保护。
(1)单相接地保护第一时限动作。
1)应注意监视I段母线机组及主变运行情况。
2)主变应按差动保护动作处理。
(2)单相接地保护第一、二时限均动作。
1)应对110kV母线及其所连接的电气设备进行外部检查,是否有接地现象。
2)如110kV母线仍有电压,可测其三相电压是否平衡。故障未消除之前,不得恢复运行。
变压器着火处理:
变压器内部故障爆炸,外壳损坏或防爆膜破损,变压器燃烧起来时:
(1)如保护未动,立即断开各侧断路器,拉开隔离开关,停止通风。
(2)打开放油阀。
(3)做好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4)用干式灭火器灭火,无效时再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再不得已时可用沙子灭火(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时要注意安全)。
不直接接地运行侧(一般为35kV)发生单相接地时,处理方法如下:
(1)切换35kV母线电压表,以判断接地相及接地程度,当某相电压为零,其余两相为线电压时,则可认为该相全接地。
(2)对35kV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接地现象。但在查找接地故障时,应做好安全措施防止跨步电压。
(3)经地调值班员同意,试切各线路开关,寻找接地点。如确认接地点在变压器内部,应立即将变压器停电处理。
(4)注意单相接地运行时间不得超过2h。
(5)若由于电压互感器高压保险熔断,出现单相接地信号时,可将电压互感器退出运行,通知检修人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