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监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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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方法

一、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

(一)质量和工程质量

质量是指反映实体固有的满足明确或者隐含需要能力的特性的总和。

“固有的”就是指某事或某物中本来就有的,尤其是那种永久的特性。

质量的主体是“实体”,实体可以是活动或者过程的有形产品。如:建成的大坝,处理后的地基,或是无形的产品(质量措施规程等),也可以是某个组织体系或人,以及上述各项的组合。由此可见,质量的主体不仅包括产品,而且包括活动、过程、组织体系或人,以及它们的组合。

质量的明确需要是指在合同、标准、规范、图纸、技术文件中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要求;质量的隐含需要则应加以识别和确定,如人们对实体的期望,公认的、不言而喻的、不必做出规定的“需要”。

工程质量除了具有上述普遍意义上的质量的含义外,还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在工程质量中,所说的满足明确或者隐含的需要,不仅是针对客户的,还要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般认为工程质量具有如下的特性。

1.工程质量的单一性

这是由工程施工的单一性所决定的,即一个工程一个情况,即使是使用同一设计图纸,由同一施工单位来施工,也不可能有两个工程具有完全一样的质量。因此,工程质量的管理必须管理到每项工程,甚至每道工序。

2.工程质量的过程性

工程的施工过程,在通常的情况下是按照一定的顺序来进行的。每个过程的质量都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因此工程质量的管理必须管理到每项工程的全过程。

3.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一个工程的好与坏,影响很大,不仅关系到工程本身,而且它的安全性是社会性质的,业主和参与工程的各个单位都将受到影响。所以,参建和监督各方必须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控制,达到工程质量目标,以保证工程建设和使用阶段的安全。

4.工程质量的综合性

影响工程质量的原因很多,有设计、施工、业主、材料供应商等多方面的因素。只有各个方面做好了各个阶段的工作,工程的质量才有保证。

(二)质量控制

为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

1.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包括作业技术和管理活动,其目的在于监视过程并排除质量环从最初需要到最终满足要求和期望的各阶段中影响质量的相互作用活动的概念模式。其特点为:①质量环中的一系列活动中一环扣一环,互相制约,互相依存,互相促进;②质量环不断循环,每经过一次循环,就意味着产品质量的一次提高。质量控制的对象是过程,通过对作业技术和管理活动的管理,使被控制对象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2.全过程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应贯穿于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即质量环的所有环节)。质量控制的目的在于预防,通过采取预防措施来排除质量环各个阶段产生问题的原因,以获得期望的经济效益。质量控制的具体实施主要是为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环节、各因素制定相应的计划和程序,对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三)工程项目质量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是指企业对用户在工程质量方面做出的担保,即企业向用户保证其承建的工程在规定的期限内能满足的设计和使用功能。它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其核心是致力于使人们信任产品满足质量要求。

(1)质量保证的目的是提供信任,获取信任的对象有两个方面:一是内部的信任,主要对象是组织的领导;二是外部的信任,主要对象是客户。由于质量保证的对象不同,所以客观上就存在着内部和外部质量保证。

(2)信任来源于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包括技术、管理、人员等方面的因素均处于受控状态),建立减少、消除、预防质量缺陷的机制,只有这样的体系才能说具有质量保证能力。

(3)产品的质量要求(产品要求、过程要求、体系要求),必须反映顾客的要求才能给顾客以足够的信任。

(4)质量保证方法:

1)供方的合格说明。

2)提供形成文件的基本证据。

3)提供其他顾客的认定证据。

4)顾客亲自审核。

5)由第三方进行审核。

6)提供经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其某些活动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

质保体系是指为了保证质量满足要求,运用系统的观点和方法,将参与设计施工和管理的各部门和人员组织起来,将设计施工的各环节及其管理活动严密协调组织起来,明确他们在保证质量方面的任务、责任、权限、工作程序和方法,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质量保证整体。主要内容有:有明确的质量方针、目标和计划;建立严格的质量责任制;建立专职质量管理机构和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实行管理业务标准化和管理流程程序化;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建立高效灵敏的质量信息管理系统。

(四)质量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是确保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在质量体系中通过诸如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使其实施全部管理职能的所有指挥和控制活动。

(1)质量管理是下述管理职能中的所有活动:①确定质量方针和目标。②确定岗位职责和权限。③建立质量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行。

(2)质量管理是在质量体系中通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一系列活动来实现的。

(3)一个组织要搞好质量管理,应加强最高管理者的领导作用,落实各级管理者职责,并加强教育、激励全体职工积极参与。

(4)应在质量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质量成本等经济因素。全面质量管理是以组织全员参与为基础,以质量为中心的质量管理形式,其目的在于通过顾客满意和实现本组织所有成员及社会的收益而达到长期成功的途径。

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方法

(一)质量控制的基本原理

1.PDCA循环原理

PDCA就是计划P(Plan)、实施D(Do)、检查C(Check)、处置A(Action)的目标控制原理。

(1)计划可以理解为质量计划阶段,明确目标并制定实现目标的行动方案。

(2)实施包含两个环节,即计划行动方案的交底和按计划规定的方法与要求展开工程作业技术活动。计划行动方案交底的目的在于使具体的作业者和管理者,明确计划的意图和要求,掌握标准,从而规范行为,全面地执行计划的行动方案,步调一致地去努力实现预期的目标。

(3)检查指对计划实施过程进行各种检查,包括作业者的自检、互检和专职管理者专检。各类检查包含两大方面:一是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了计划的行动方案,实际条件是否发生变化,以及不执行计划的原因;二是检查计划执行的结果,即产生的质量是否达到标准的要求,对此进行确认和评价。

(4)处置质量检查所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不合格情况,及时进行原因分析,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纠正,保持质量形成的受控状态。

2.三阶段(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原理

三阶段控制原理构成了质量控制的系统控制。

(1)事前控制要求预先进行周密的质量计划。其控制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强调质量目标的计划预控,二是按质量计划进行质量活动前的准备工作状态的控制。

(2)事中控制首先是对质量活动的行为约束,即对质量产生过程各项技术作业活动操作者在相关制度管理下的自我约束的同时,充分发挥其技术能力,去完成预定质量目标的作业任务;其次是对质量活动过程和结果,来自他人的监督控制,这里包括来自企业内部管理者的检查检验和来自企业外部的工程监理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等的监控。事中控制虽然包含自控和监控两大环节,但其关键还是增强质量意识,发挥操作者自我约束自我控制,即坚持质量标准是根本,监控或他人控制是必要补充,通过建立和实施质量体系来达到这一目的。

(3)事后控制包括对质量活动结果的评价认定和对质量偏差的纠正。

以上三大环节不是孤立和截然分开的,它们之间构成有机的系统过程,实质上就是PDCA循环具体化,并在每一次滚动循环中不断提高,达到质量管理或质量控制的持续改进。

3.三全控制

三全控制是指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应该是全面、全过程和全员参与的,它来自于全面质量管理(Total Quality Control,TQC)。全面质量管理是以组织全员参与为基础的质量管理形式。全面质量管理代表了质量管理发展的最新阶段,起源于美国,后来在其他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开始推行,并且在实践运用中各有所长。特别是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引起世界各国的瞩目。80年代后期以来,全面质量管理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和深化,逐渐由早期的TQC演化成为TQM(Total Quality Management),其含义远远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质量管理的领域,而成为一种综合的、全面的经营管理方式和理念,同时包融在质量体系标准(GB/T 19000-ISO9000)中。

ISO是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标准化组织之一。它成立于1947年2月23日,美国的Howard Coonley先生当选为ISO的第一任主席。ISO的前身是1928年成立的国际标准化协会国际联合会(ISA)。

ISO的宗旨是“在世界上促进标准化及其相关活动的发展,以便于商品和服务的国际交换,在智力、科学、技术和经济领域开展合作”。ISO现有117个成员,包括117个国家和地区。ISO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每年一次的“全体大会”,其日常办事机构是中央秘书处,设在瑞士的日内瓦。中央秘书处现有170名职员,由秘书长领导。

ISO通过它的2856个技术机构开展技术活动。其中技术委员会(TC)共185个,分技术委员会(SC)共611个,工作组(WG)2022个,特别工作组38个。

ISO的2856个技术机构技术活动的成果是“国际标准”。ISO现已制定出国际标准共10300多个,主要涉及各行各业各种产品的技术规范。

ISO制订出来的国际标准编号的格式是:ISO+标准号+[杠+分标准号]+冒号+发布年号(方括号中的内容可有可无),例如ISO8402:1987、ISO9000-1:1994等,分别是某一个标准的编号。它对工程质量控制具有理论和实践的指导意义。

全面质量控制是指工程(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全面控制,工作质量是产品质量的保证,工作质量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形成。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而言,全面质量控制还应该包括建设工程各参与主体的工程质量与工作质量的全面控制。如业主、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包、施工分包、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任何一方任何环节的怠慢疏忽或质量责任不到位都会造成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影响。

全过程质量控制是指根据工程质量的形成规律,按照建设程序从源头抓起,全过程推进。

全员参与控制是指无论组织内部的管理者还是工作者,每个岗位都承担着相应的质量职能,一旦确定了质量方针目标,就应组织和动员全体员工参与到实施质量方针的系统活动中去,发挥自己的角色作用。全员参与质量控制作为全面质量所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就是目标管理。目标管理理论认为,总目标必须层层分解,直到最基层岗位,从而形成自下而上,自岗位个体到部门团体的层层控制和保证关系,使质量总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岗位。

(二)GB/T 19000-ISO9000(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1.GB/T 19000-ISO9000(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简介

该标准是我国按照等同原则(参照、等效、等同),从2000版ISO9000族国际标准转化而成的质量体系标准。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般由以下内容构成。

(1)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质量手册。

(3)质量管理标准所要求的各种生产、工作和管理的程序性文件。

(4)质量管理标准所要求的质量记录。

2.GB/T 19000-ISO9000(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监督

质量认证制度是由公正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对企业的产品及质量体系作出正确可靠的评价,从而使社会对企业的产品建立信心。

(1)质量管理体系的申报与批准程序。

1)申请与受理。具有法人资格,并已按GB/T 19000-ISO9000系统标准或其他国际公认的质量体系规范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在生产经营全过程贯彻执行的企业可提供申请,申请单位必须按要求填写申请书,认证机构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接受申请,如不符合则不接受申请,均予发出书面通知书。

2)审核。认证机构派出审核组对申请方质量体系进行检查与评定,包括文件审查,现场审核,并提出审核报告。

3)审批与注册发证。认证机构对审核组提出的审核报告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标准者批准并予以注册,发给认证证书。

(2)获准认证后的维持与监督管理。企业获准认证的有效期为3年。企业获准认证后,应通过经常性的内部审核,维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并接受认证机构对企业质量体系实施监督管理。维持与监督管理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通报。认证合格的企业质量体系在运行中出现较大变化时,需向认证机构通报,认证机构接到通报后视情况采取必要的监督检查措施。

2)监督检查。认证机构对企业进行监督性现场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定期为每年一次,不定期检查根据需要随时进行。

3)认证注销。注销是企业的自愿行为,在企业体系发生变化或证书有效期届满时未提出重新申请等情况下,认证持证者提出注销的,认证机构予以注销,收回体系认证证书。

4)认证暂停。认证机构对获证企业质量体系发生不符合认证要求情况时采取的警告措施。认证暂停期间企业不得用体系认证证书做宣传。企业在规定期间采取纠正措施满足规定条件后,认证机构撤销认证暂停,否则,将撤销认证注册,收回合格证书。

5)认证撤销。当获证企业发生质量体系存在严重不符合规定或在认证暂停的期限未予以整改的,或发生其他构成撤销体系认证资格情况时,认证机构作出撤销认证的决定。企业不服可提出申诉,撤销认证的企业一年以后可提出认证申请。

6)复评。认证合格有效期满前,如企业愿继续延长,可向认证机构提出复评申请。

7)重新换证。再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出现体系认证标准变更,体系认证范围变更,体系认证证书持有者变更,可按规定重新换证。

(三)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是由政府实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单位质量控制体系、工程监理及检测单位质量控制体系、勘察设计企业质量审核体系、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及材料设备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构成。

(四)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方法

1.施工质量控制的目标

(1)施工质量控制的总体目标是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正确配置施工生产要素和采用科学管理的方法,实现工程项目预期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这是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共同责任。

(2)建设单位的质量控制目标是通过施工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监督管理、协调和决策,保证项目达到投资决策所确定的质量标准。

(3)设计单位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目标,是通过对施工质量的验收签证、设计变更控制及纠正施工中所发现的设计问题,采纳变更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等,保证竣工项目的各项施工结果与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文件)所规定的标准相一致。

(4)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目标是通过施工全过程的全面质量自控,保证交付满足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含工程质量创优要求)的建设工程产品。

(5)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目标是,通过审核施工质量文件、报告报表及现场旁站检查、平行检测、施工指令和结算支付控制等手段的应用,监控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活动行为,协调施工关系,正确履行工程质量的监督责任,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2.施工质量控制的过程

(1)施工质量控制的过程,包括施工准备质量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施工验收质量控制。

施工准备质量控制是指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全面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的施工准备(或称施工作业准备)。此外,还包括季节性的特殊施工准备。施工准备质量是属于工作质量范畴,然而它对建设工程产品质量的形成产生重要的影响。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指施工作业技术活动的投入与产出过程的质量控制,其内涵包括全过程施工生产及其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过程。

施工验收质量控制是指对已完工程验收时的质量控制,即工程产品质量控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过程的质量控制。

(2)施工质量控制过程既有施工承包方的质量控制职能,也有业主方、设计方、监理方、供应方及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控制职能,他们具有各自不同的地位、责任和作用。

自控主体:施工承包方和供应方在施工阶段是质量自控主体,他们不能因为监控主体的存在和监控责任的实施而减轻或免除其质量责任。

监控主体: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政府的质量监督部门,在施工阶段是依据法律和合同对自控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效果实施监督控制。

自控主体和监控主体在施工全过程相互依存、各司其职,共同推动着施工质量控制过程的发展和最终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3)施工方作为工程施工质量的自控主体,既要遵循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也要根据其在所承建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中的地位和责任,通过具体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与实施,有效地实现自主控制的目标。一般情况下,对施工承包企业而言,无论工程项目的功能类型、结构型式及复杂程度存在着怎样的差异,其施工质量控制过程都可归纳为以下相互作用的八个环节:

1)工程调研和项目承接:全面了解工程情况和特点,掌握承包合同中工程质量控制的合同条件。

2)施工准备: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力量设备的配置等。

3)材料采购。

4)施工生产。

5)试验与检验。

6)工程功能检测。

7)竣工验收。

8)质量回访及保修。

3.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

(1)按照GB/T 19000-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质量计划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组成内容。

在合同环境下质量计划是企业向顾客表明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及其具体实现的方法、手段和措施,体现企业对质量责任的承诺和实施的具体步骤。

(2)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主体是施工承包企业。在总承包的情况下,分包企业的施工质量计划是总包施工质量计划的组成部分。总包有责任对分包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进行指导和审核,并承担施工质量的连带责任。

(3)根据建筑工程生产施工的特点,目前我国工程项目施工的质量计划常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文件形式进行编制。

(4)在已经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情况下,质量计划的内容必须全面体现和落实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也可引用质量体系文件中的相关条文),同时结合工程的特点,在质量计划中编写专项管理要求。施工质量计划的内容一般应包括:①工程特点及施工条件分析(合同条件、法规条件和现场条件);②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所必须达到的工程质量总目标及其分解目标;③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及资源配置计划;④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⑤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及控制措施;⑥工程检测项目计划及方法等。

(5)施工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是施工质量计划的组成内容。质量控制点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点,凡属于关键技术、重要部位、控制难度大、影响大、经验欠缺的施工内容以及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均可列入质量控制点,实施重点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点设置的具体方法是,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基本程序,结合项目特点,在制定项目总体质量计划后,列出各基本施工过程对局部和总体质量水平有影响的项目,作为具体实施的质量控制点。如:大坝施工质量管理中,可列出地基处理、工程测量、设备采购、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及有关分部分项工程中必须进行重点控制的专题等,作为质量控制重点。又如,在工程功能检测的控制程序中,可设立建筑物构筑物防雷检测、消防系统调试检测,通风设备系统调试等专项质量控制点。

通过质量控制点的设定,质量控制的目标及工作重点就能更加明晰。加强事前预防的方向也就更加明确。事前预控包括明确目标参数、制定实施规程(包括施工操作规程及检测评定标准)、确定检查项目数量及跟踪检查或批量检查方法、明确检查结果的判断标准及信息反馈要求。

施工质量控制点的管理应该是动态的,一般情况下在工程开工前、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时,可确定一批整个项目的质量控制点,随着工程的展开、施工条件的变化,随时或定期进行控制点范围的调整和更新,始终保持重点跟踪的控制状态。

(6)施工质量计划编制完毕,应经企业技术领导审核批准,并按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提交工程监理或建设单位批准确认后执行。

4.施工生产要素的质量控制

(1)影响施工质量的五大要素:

劳动主体是指人员素质,即作业者、管理者的素质及其组织效果。

劳动方法是指采取的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的水平。

劳动对象是指材料、半成品、工程用品、设备等的质量。

劳动手段是指工具、模具、施工机械、设备等条件。

施工环境是指现场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环境,通风、照明、安全等作业环境以及协调配合的管理环境。

(2)劳动主体的控制。劳动主体的质量包括参与工程各类人员的生产技能、文化素养、生理体能、心理行为等方面的个体素质及经过合理组织充分发挥其潜在能力的群众素质。因此,企业应通过择优录取、加强思想教育及技能方面的教育培训,合理组织、严格考核,并辅以必要的激励机制,使企业员工的潜在能力得到最好的组合和充分的发挥,从而保证劳动主体在质量控制系统中发挥主体自控作用。

施工企业控制必须坚持对所选派的项目领导者、组织者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组织管理能力训练,坚持对分包商的资质考核和施工人员的资质考核,坚持工种按规定持证上岗制度。

(3)劳动对象的控制。原材料、半成品、设备是构成工程实体的基础,其质量是工程项目实体质量的组成部分。故加强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控制,不仅是提高工程质量的必要条件,也是实现工程项目投资目标和进度目标的前提。

对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进行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为:控制材料设备性能、标准与设计文件的相符性;控制材料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检验测试指标与标准要求的相符性;控制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程序及质量文件资料的齐全程度等。

施工企业应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企业质量程序文件中明确材料设备在封样、采购、进场检验、抽样检测及质保资料提交等一系列明确规定的控制标准。

(4)施工工艺的控制。施工工艺的先进合理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施工工艺的合理可靠还直接影响到工程施工安全。因此在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中,制定和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对施工方案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全面正确地分析工程特征、技术关键及环境条件等资料,明确质量目标、验收标准、控制的重点和难点。

2)制定合理有效的施工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前者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后者包括施工区段划分、施工流向及劳动组织等。

3)合理选用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临时设施,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图和各阶段施工平面图。

4)选用和设计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模具、脚手架等施工设备。

5)编制工程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专项技术方案和质量管理方案。为确保工程质量,尚应针对工程具体情况,编写气象地质等环境不利因素对施工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5)施工设备的控制。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起重机设备、各项加工机械、专项技术设备、检查测量仪表设备及人货两用电梯等,应根据工程需要从设备选型、主要性能参数及使用操作要求等方面加以控制。

对施工方案中选用的模板、脚手架等施工设备,除按适用的标准定型选用外,一般需按设计及施工要求进行专项设计,对其设计方案及制作质量的控制及验收应作为重点进行控制。

按现行施工管理制度要求,工程所用的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现场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不仅要对其设计安装进行审批,而且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必须经专业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尚需落实相应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其安全正常使用。

(6)施工环境的控制。环境因素主要包括地质水文状况,气象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安全卫生防护实施等劳动作业环境方面的内容。环境因素对工程施工的影响一般难以避免。要消除其对施工质量的不利影响,主要是采取以下预测预防的控制方法:

1)对地质水文等方面的影响因素的控制,应根据设计要求,分析地基地质资料,预测不利因素,并会同设计等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降水排水加固等技术控制方案。

2)对天气气象方面的不利条件,应在施工方案中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措施,落实人员、器材等各项准备以备紧急应对,从而控制其对工程质量的不利影响。

3)对环境因素造成的施工中断,往往也会对工程质量造成不利影响,必须通过加强管理、调整计划等措施,加以控制。

5.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

(1)建设工程项目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作业过程(工序)所构成,控制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必须控制全部作业过程,即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

(2)施工作业过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进行作业技术交底,包括作业技术要领、质量标准、施工依据、与前后工序的关系等。

检查施工工序、程序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防止工序流程错误,导致工序质量失控。检查内容包括施工总体流程和具体施工作业的先后顺序。在正常的情况下,要坚持先准备后施工、先深后浅、先土建后安装、先验收后交工等。

检查工序施工中人员操作程序、操作质量是否符合质量规程要求。

检查工序施工中产品的质量,即工序质量、分项工程质量。

对工序质量符合要求的中间产品(分项工程)及时进行工序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

质量合格的工序经验收后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未经验收合格的工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工序质量控制要求。工序质量是施工质量的基础,工序质量也是施工顺利进行的关键。为达到对工序质量控制的效果,在工序管理方面应做到:

1)贯彻预防为主的基本要求,设置工序质量检查点,对材料质量状况、工具设备状况、施工程序、关键操作、安全条件、新材料新工艺应用、常见质量通病,甚至包括操作者的行为等影响因素列为控制点作为重点检查项目进行预控。

2)落实工序操作质量巡查、抽查及重要部位跟踪检查等方法,及时掌握施工质量总体状况。

3)对工序产品、分项工程的检查应按标准要求进行目测、实测及抽样试验的程序,做好原始记录,经数据分析后,及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

4)对合格工序产品应及时提交监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5)完善管理过程的各项检查记录、检测及验收资料,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并为工程质量分析提供可追溯的依据。

6.施工质量验收的方法

(1)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已完成的工程实体的外观质量及内在质量按规定程序检查后,确认其是否符合设计及各项验收标准的要求,是否可交付使用的一个重要环节。正确地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的检查评定和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鉴于建设工程施工规模较大,专业分工较多,技术安全要求高等特点,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各类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标准制定了相应的规范,以保证工程验收的质量,工程验收应严格执行规范的要求和标准。

(2)工程质量验收分为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其程序及组织包括以下方面。

1)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在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2)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应在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合格后,通知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验收,重要的分部分项应请设计单位参加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检查、评定,符合验收标准后,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4)建设单位收到验收申请后,应组织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等方面人员进行单位工程验收,明确验收结果,并形成验收报告。

5)按国家现行管理制度,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合格后,尚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验收文件报政府管理部门备案。

(3)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该具有规定的资格。

3)建设项目的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4)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5)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应该符合相关验收规范的标准。

6)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及施工内容,应按照规定对材料及施工内容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资料。

7)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功能性抽样检测。

8)工程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后共同确认。

(4)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定验收的基本内容及方法包括以下几点:

1)分部分项工程内容的抽样检查。

2)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包括施工全过程的技术质量管理资料,其中又以原材料、施工检测、测量复核及功能性试验资料为重点检查内容。

3)工程外观质量的检查。

(5)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或更换设备的工程,应该重新检查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工程,应予以验收。

3)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工程,虽局部尺寸等不符合设计要求,但仍然能满足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4)经返修和加固后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