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形态构成的认识与分类
一、形态的概念与分类
形,指形状,是由事物边界线围合而成的;态,指事物内在的发展方式。形态,就是指事物内在本质在一定条件下的表现形式,既包括外在形状,也包括内在情感。对于形态的理解不能只停留在“形”上,认识形态要和认识其他事物一样,需要总结出一定规律,以此来找到各种形态的特殊性。
按照形态与人类知觉关系的紧密程度划分,可分为现实形态、理念形态和纯粹形态。现实形态是直接作用于人们视觉和触觉的实际存在的形态。它是现实世界中占有一定空间的实体。理念形态则是在现实形态的基础上抽象提炼出的形态。它只存在于人类的经验和思维中,不能被人感知,也不具有实在性。纯粹形态是为了使只存在于头脑中无法感知的理念形态获得视觉的可感性,可以借助一定符号系统将之表现出来的形态。
按照形态的空间存在形式不同,可分为平面形态和立体形态。平面形态是在二维空间中作平面延伸的形态。立体形态则是在三维空间甚至四维空间中作纵深发展的形态。
按照形态的来源,可分为自然形态和人为形态。自然形态是不为人类意志所转移的自然界中的客观存在物。人为形态是经过人类的改造和加工,成为人类意识产物的再生形态。
二、艺术设计中的形态
艺术设计是意识形态,也是生产形态。艺术设计是借助一定的物质材料和工具,借助一定的审美能力和技巧,在精神与物质材料、心灵与审美对象相互作用,相互结合的情况下,充满激情与活力的创造性劳动。必须通过一定的造型才能使得艺术设计的本质特性明确化、实体化和具体化。外在的艺术造型是艺术设计的立足点,主要通过视觉感官、手感等感觉的造型,来处理视觉触觉方面的问题。人文形态中最主要的部分就是艺术设计形态,随着岁月的风化和沉淀,一些优秀的人文形态也已成为自然形态的一部分(图1-14)。仿生设计是现代设计中常用的手段之一,它通过模拟自然物的造型发展来达到设计目的,不仅表现在造型方面,而且在生理等内在结构上也体现出来(图1-15)。
形态创造是构成人类文明的重要部分,是人类创造文化的物质载体,而对于艺术设计形态的研究,既要对不同多样的自然形态进行研究,还要对人类已经创造的人文形态进行研究,如人类形态创造的演进过程、审美思想变革、形态创造过程中的心理机制、形态学的研究方法等。
图1-14 经过时间风化的人文形态
图1-15 仿生设计
三、构成的概念与分类
构成,指将一定的形态元素,按照视觉规律、力学原理、心理特性、审美法则进行的创造性的组合。构成作为一个现代专有名词,其含义是形成、造成。构成是一门传统学科,它在艺术设计基础的教学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学习构成对学生在进入专业学习前能起到思维启发与观念传导的作用。包豪斯设计学院于1919年在格罗比乌斯提出的“艺术与技术的统一”的口号,努力寻求和探索新的造型方法和理念,通过对点、线、面、体等抽象艺术元素的大量研究,以及在抽象的形、色、质的造型方法上耗费心力,使得他们在教学当中的这种研究与创新为现代构成教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艺术设计中,构成可分为纯粹构成和目的构成。纯粹构成是指不带有社会性、功能性和地方性等因素的造型活动,在形态、色彩和物象方面的研究具有纯粹化、抽象化的特点(图1-16)。目的构成是指各种现实的设计(图1-17)。纯粹构成按照造型要素还可以细分为视觉性构成和机能性构成。视觉性构成按照时空关系可分为空间构成和时间构成。本书所要研究的就是空间构成,包括平面构成、色彩构成和立体构成。除此之外还有肌理构成、意象构成、想象构成、形式构成、解析构成、意义构成、打散构成、图案构成……不外乎是强调构成过程中某个方面的突出作用。
图1-16 纯粹构成
图1-17 目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