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福”的概念及价值内涵
2.1 源自图像的“福”的概念溯源
作为一个具有吉祥含义的字和观念,“福”的历史源远流长。中国古代的文字是象形文字和会意字,通过对一个抽象概念的形象化的表示来反映其意义。最早出现在甲骨文中的“福”,是两只手捧着一尊酒具的形状,意为向神明和祖先奉献。我们的先人曾创造过一百多种字形的“福”字。其中最主要的形式就是人双手捧着器物向神明献祭的样子。即“”和“”的组合。这一组合的结果是“”—双手捧“畐”,以敬上苍,其目的在于希望神明为祈祷之人带来好运。
随着时代的发展,对于“”这一符号又有了新的演变:“”的形式,即祭祀者双手捧着容器祭祀、祈祷。容器为“酉”,是古代用来盛放酒、粮食和水的容器,“酉”字从西。“西”指“西方”。在中国古文化中西方与“秋季”搭配。“秋季”意味着庄稼成熟。故“西”转义指“谷物成熟”,“酉”字形如盛酒的容器,因此,“”就像人双手捧着酒器敬奉神明。上面的两点表示溢出的酒,后来被引申为“酋”字,表示双手敬奉盛满酒的器皿给首领,受敬者非常尊贵。
而另外,“”又演变为“”,“”代表祭台,后来成为“示”字,表示设立祭台以求神明佑助。在古人看来,祭台是十分神圣的地方,“”就是人双手捧着容器在祭台前祭祀祈祷。由此,凡带有“示”字偏旁的字一般都与祭祀具有某种联系。在“”中,人双手捧奉的“”演变为“畐”字。畐是一种古代的容器,用来盛酒,“畐”旁有“示”最终形成“福”字。“福”在商代指祭名,祭像持肉,福像奉尊。……今以字形观之,福为奉尊之祭。古人认为鬼神与人一样也喜欢喝酒吃肉,因而要用酒肉来祭祀。酒肉丰盛完备,神灵吃饱喝足,就会保佑祭者,降福于人。[1]当然,“福”也有祭祀时的供品的含义。在《辞海》中,对于“福”的解释便是“祭祀用的酒肉”。这种称为“福”的祭祀用的供品也被称为“福物”或“福食”。《周礼·天官·膳夫》记录:“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善之。”贾公彦疏云:“诸臣自祭家庙,祭讫,致胙(z uò,祭祀用的肉)肉于王,谓之致福。”《抱朴子·道意》:“然虽不屠宰,每供福食,无有限剂。”由此可以看出古代祭祀和日常用的膳食都可称为福食。[2]
既然祭祀用的食品可以作为吉祥的“福食”供人食用,那么得到这些“福食”的人必然是幸运的,因此,有机会获得“福食”便成为一种“缘分”,即“福分”。旧时,春秋两季都要祭祀土地神,称为“春社”和“秋社”[3],在社日这一天,人们要在土地庙前集会拿出酒肉以供祭祀,祭祀礼仪礼毕有将祭祀的供品分发众人食用的习俗,称为“散福”、“分福”。这种习俗至今仍然在民间流传,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庆中,人们常将祭祀或献祭过后的食物分给众人食用,以期从中获得吉祥的运气(图2-1)。而有时,这种分享福物的习俗会变成众人一起抢食的状况,便可称为“抢福”。而人们在一起喝酒吃肉,享用这些供品的行为,则叫“享福”。
图2-1 明刊本中的民社图及“社日聚会分享福物”场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