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减少了会计科目,简化了日常核算工作,尤其在税收规范上,采取了和税法更为趋同的计量规则。
1.适用范围不同
下列三类小企业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大中型企业或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
2.会计要素的核算要求不同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会计要素的核算要求如下。
(1)资产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没有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
(2)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有关认定标准。
(3)短期投资不按公允价值核算,而是按成本核算。
(4)长期债券投资不按公允价值入账,而是按成本入账。
(5)长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不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而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债券本金和票面利率计算。
(6)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确定,而是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
(7)负债不按照公允价值入账,而是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8)借款利息不按照借款摊余成本和借款实际利率计算,而是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计算。
3.债券的溢折价摊销方式不同
(1)《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债券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中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2)《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4.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不同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5.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确定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企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应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
6.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和摊销期限
(1)《企业会计准则》中“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摊销期限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存在较大的差异。
(2)《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摊销期限均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相一致。
7.资本公积核算的内容不同
(1)《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
(2)《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资本公积仅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即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8.所得税的核算方法不同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在计算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基础上,确认所得税费用。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将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所得税费用。
9.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的核算不同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不会产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要求如下:
(1)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四个组成部分,企业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2)恰当简化了现金流量表,没有补充资料,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也大为减少。
11.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12.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有156个会计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只有66个会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