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方法
纳税筹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纳税筹划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或者至少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纳税人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些调整和安排,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的行为。广义的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整和安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行为。合理的所得税纳税筹划可以为企业最大限度地减轻实际税负率,提供更多的发展资金,为扩大税后利润提供基础。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主要包括税收优惠政策法、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等。
1.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税收优惠是政府通过税收制度,按照预定目的,减除或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形式。具体分类为税基、税率、税额和单项优惠四种优惠政策。
(1)税基优惠,是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来实现减税、免税。其内容包括免征额(如对技术转让所得的优惠)、项目扣除(如加计扣除)、跨期结转(如弥补亏损)等方式。
(2)税率优惠,是通过降低法定税率的方式对纳税人实施税收优惠(如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等)。
(3)税额优惠,是对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减除或免除(如专用设备的抵税政策等)。
(4)单项优惠,针对特定行业,多种优惠方式结合使用的一种优惠政策(如软件生产企业优惠政策)。
企业可以根据所处的行业和本身的状况,来选择有利于自己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2.利用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部分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具有一定的选择空间,如固定资产折旧、收入确认方式和存货计价方法,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特点进行纳税筹划等。
(1)利用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纳税筹划。固定资产折旧,是按照确定的折旧方法和净残值将资产账面价值逐步转移到成本费用中,成本费用直接影响企业当期损益,因此可以通过选择适当的折旧方法、合理确定折旧年限和净残值进行筹划。
(2)利用收入确认方式进行纳税筹划。企业可以关注税法的收入确认条件,在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基础上,合理、适当地判断收入确认时点,避免提前纳税。
(3)利用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进行筹划。我国存货计价方法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含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不同存货计价方法会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纳税情况,因此可以充分利用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筹划。
[1]如未做特别说明,本书所列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相关表均为简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列至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