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有什么用?(日常人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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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该冒着被罚款的风险违章停车?

贝克尔‖边沁‖霍布斯‖布迪厄

你已经处于开会快迟到的境地,却发现更复杂的问题在于没有停车位。你焦急地绕着街区打转,却只是徒劳。更糟糕的是,其实有一些很适合停车的地方,但恰恰是禁止停车的,要么画上了双黄线标志,要么只允许残疾人使用,要么得冒着车轮被锁的风险,等等。如果坚持按法律条文办,我们只能跑得更远并且浪费更多时间。等到好不容易找到停车点,停好车并且跑回会场,我们已经迟到了,汗流浃背并且非常恼火,同时还增加了市中心堵车的外部成本。

1960年代初,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加里·贝克尔(Gary Becker,1930—2014)还是个年轻人的时候,他就遇到了上述困境。当时他在哥伦比亚大学作为博士研究生参加一场考试,眼看快要迟到了。在迅速运用经济分析对成本与产出进行权衡后,他决定把车停在一个禁停的位置。他是这样计算的:违章停车可能面临罚款,但其潜在成本仍然低于到很远的地方找到合法车位然后迟到的成本。后来,他完成面试后回到停车处,并没有发现罚款单,这让他松了一口气。

我计算了收到罚单的可能性。考虑到受罚的额度以及找到合法停车位的成本,我决定冒险把车停在街道边。

——加里·贝克尔

这次经历背后的经济学问题,让贝克尔开始研究日常生活选择背后的经济学,特别是犯罪行为的成本与收益问题。贝克尔决定违章停车的逻辑是什么?假定违章停车要罚款100美元,但你估计被警察抓获的概率是20%。在这种情况下,违章停车的预期成本是20美元。如果每天都违章停车,这就是你需要支付的每日平均停车费用。

然而重要的是,寻找一个合法的停车位也得付出成本。如果你要与一个律师会面,需要每小时付200美元的费用,这样即使是15分钟的迟到你都得付出50美元的成本。此外,寻找合法停车位不仅浪费你的时间,让你狼狈不堪,而且要花多长时间也是不确定的。违章停车则把所有这些疑问、心理挫折以及时间损失都消除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个“赌注”:会不会收到罚款单。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一个持有理性观点的经济学家,会将违章停车的成本与迟到的成本进行权衡比较。这一态度会得到功利主义奠基者、英国哲学家和经济学家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的认同。边沁认为,我们在做出决定时,必须着眼于增加全社会的福利。违章停车会带来时间上的节省,并且使得等候我们与会的人很快乐。当然,我们也可能收到罚款单。但总体上看,这种冒险是值得的。此外,如果我们被罚款,这100美元并非社会损失,反而会增加地方财政的收入。在其他条件不变时,这相当于可以降低每个人的税收。如果我们浪费时间用于在周边找合法停车位,我们会因为加重了交通拥堵程度而增加其他使用者的成本。因此,如果仅仅从最大化效用的角度看,我们可以无视规则而停车以省去每个人在此方面的麻烦。

到目前为止,我们说的这些都是在为违章停车进行辩护。似乎所有人都可以这样做。但我们再一想:为什么有些停车位就是违章停车位?可能占用这个停车位将阻碍交通。在这种情况下,违章停车可能导致其他驾车人额外的成本。也可能这个违章停车位是为残疾人预留的。如果你占用了这个车位,那么真正对此有需求的残疾人将无法使用它。从效用最大化角度看,这又将抵消社会经济福利。

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会怎样?

关于违章停车的另一个问题是众所周知的“公地悲剧”。1833年,英国经济学家威廉·福斯特·劳埃德注意到,公共草地(公众都有权使用的土地)很容易因为过度放牧而退化。也就是说,这种个体行为会导致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公地悲剧”与我们所讲的违章停车悖论有关系吗?

在贝克尔的案例中,他作为经济学家在进行逻辑推理后认为违章停车就是当时最好的选择。如果只是一个先驱经济学家在停车时采取这种异端方法,那还不构成严重的问题。但设想如果每个人都因此书的影响而改变他们停车的习惯,不是提早五分钟出发以便有足够时间合法停车,而是都模仿贝克尔在最后时刻才到,并且认为破坏规则和违章停车是正确的,那么问题就严重了。

如果每个人都想违章停车,街道上的模糊区域将会停满汽车,甚至导致街道混乱无序。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雇用更多警察或增加罚款,来增加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和防范。政府这种行为将一直持续到使违章停车者再也无利可图为止。第一个违章停车的人可能无关紧要,但如果每个人都试图这么做,游戏规则就改变了。因此,如果我们是好公民,我们还是得遵守规则,而不能怀着不被警察发现的侥幸心理。我们应该不会支持一个人人违法的社会吧?

经济学理论

理性选择理论认为,我们必须在成本和收益之间进行权衡,以做出效用最大化的决策。

外交官一般会享有针对违章停车罚款的豁免权。两位经济学家雷蒙德·费斯曼和爱德华·米格尔发现,外交官的违章停车与他所在国家的腐败程度之间存在相关性。或者说,你越倾向于认为违章是合理的,那么你越可能破坏规则。17世纪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认为,如果没有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人类生命将会变得“孤独、贫困、下流、野蛮和短暂”。尽管他并没有刻意针对违章停车问题,但他的观点启发我们,一个人在停车时对法律的考虑和尊重,其实是一个良性社会中社会契约的一部分。

做正确的事

如果你准备违章停车,最好的车位可能就是为残疾人预留的那个。这些预留车位至少是非常适合于停车的,而不像那些在消防栓前或角落中的车位(倒车有危险)。此外,那些为残疾人预留的车位常常是供给超过需求的。从效用最大化角度看,这些理想的停车位被闲置是一种浪费。如果你恰好着急停车,而且又有一些预留车位空闲着,为什么不能冒险一试呢?

那么,如果有效用最大化理论的逻辑支持,你会把车停在为残疾人预留的车位上吗?可能还是不行,或至少你不能心安理得。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1930—2002)批评了加里·贝克尔等人提出的理性选择理论,该理论主张我们在做决定时要理性地选择那些能给我们带来最大利益的行为。布迪厄认为,我们的选择不只是基于实用逻辑,还要考虑来自周围人的社会压力,他称之为“我们对游戏的感觉”。我们不只是基于我们是否会节约5美元或准时到达某地来做决定,我们同时还基于我们是否感觉正在做正确的事情。得到周围人的认可可能超过功利主义的算计。如果你把车停在为残疾人预留的车位上,当你从车里下来时,你会感觉到有点内疚,或许你甚至会被迫假装自己是个跛脚残疾人。想象一下如果你的同事发现你这样做,那会有多尴尬吧,他们的“啧啧”声将伴随你一路。

权衡利弊

回到问题上来,违章停车到底有没有道理?经济学家在这个问题上的答案通常是含糊其词的——这要看情况。如果违章停车点并没有足够理由被划定为违章停车点,那么你可能觉得忽视社会规则去违章停车是值得的。重要的是,要考虑的不仅仅是违章停车罚单的成本,还有开着车到处寻找合适停车位的成本,同时还要考虑我们的决定将如何影响其他人。

看待这个问题的最后一种方法是改变我们对违章停车罚单的看法。一般来说,我们讨厌收到罚单。但是为什么我们不把它看作一次赌博,且我方胜算更大?(至少比赌马的胜算要高一些。)如果赢了,我们可以赢得很多时间并且省下5美元。如果输了,我们可以安慰自己,这是为我们尊敬的政府当局贡献了100美元。如果这还不能使你高兴的话,至少你会知道你在追寻着伟大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足迹。

抉择时刻

你可能同意加里·贝克尔的理性选择动机:当个人利益大于个人成本时,违章停车并且冒着被罚款的风险是合理的。或者你会觉得,尽管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看是合理的,但社会规则与规范更为重要,即使这意味着可能会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