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辅助装置的汽车要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国家标准,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培训和监督管理,机动车安检机构依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标准,对有加装辅助装置的汽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机动车安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依法为加装辅助装置的汽车办理注册登记、变更备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